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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语法十讲
张 斌 著
陈昌来 编选
内容提要
研究语法要借助于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语法研究者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背景。本书对心理学、逻辑学、符号学、信息论、交际学、韵律学等相关学科跟语法分析的关系给予了充分的论述,同时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诸如词类问题、语法分析方法问题、词语的结构分析问题、词的用法问题、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规律问题等热点和难点提出了独到的看法。本书是作者半个多世纪以来研究汉语语法心血的结晶,作者研究汉语语法的思路、视点、方法等,对后来者进一步研究现代汉语语法有极大的启发作用与参考价值。
著者和编者的对话——代序
在编选《现代汉语语法十讲》时,编选者陈昌来觉得对张斌先生语法研究的核心思想、创新点及其理论来源等还不能十分准确地把握,而且由于张先生长期同胡裕树先生合作,对哪些是张先生自己的思想,也不能很好地把握。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和理解张斌先生的语法思想,编选者就有关问题请教了张斌先生。下面是作者和编选者就有关问题对话的记录。
问:您长期从事现代汉语词类的研究,发表了不少文章,其中有哪些独特的见解?
答: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研究,最初是受陈望道先生的功能说和方光焘先生的广义形态说的影响。1954年我和胡裕树以“文炼”和“胡附”的笔名在《中国语文》上发表《谈词的分类》,只不过是学习陈、方两位先生的学说之后的一些体会,很难说自己有什么独特的见解。
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研究,最初是受陈望道先生的功能说和方光焘先生的广义形态说的影响。
1956年至1958年全国中学试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为了编写语法教材,国家拟订了一个“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其中谈到划分词类的标准,是这样说明的:“词类是词根据词汇·语法范畴的分类。具体些说,就是词类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来划分的。”“词汇·语法范畴”这个术语来自当时苏联的语法学界。俄语的形态十分丰富,词类划分的标准已经很明确,为什么还要提出另外一个标准呢?因为心存疑窦,我查阅了一些资料。知道原来苏联学者提出“词汇·语法范畴”是说明词类的性质,并非另立分类的标准。对这个问题,我没有专门写文章论述。我的第一届硕士研究生王起澜的学位论文着重论述了这个问题。
“词汇·语法范畴”这个术语来自当时苏联的语法学界。
苏联学者提出“词汇·语法范畴”是说明词类的性质,并非另立分类的标准。
撇开“词汇·语法范畴”这个术语,我对采取意义和功能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仍有疑惑。这两个标准如果完全一致,为什么要采用双重标准?如果不完全一致,出现矛盾怎么解决?实际上是有不少矛盾的。
20世纪50年代开展过汉语词类问题的讨论。经过辩难,不能单纯根据意义划分词类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可是,意义与词类究竟有没有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我。如果说语法上的词类仅仅是依据功能(或分布)划分出的类,跟意义没有关系,那么,为什么有时单凭意义给某些词划分的类与凭功能划分的类完全一致?于是,我想到名词的一些次类的划分。例如俄语名词中的阳性和阴性,有的与天然的性别是一致的,有的名词并没有天然的性别,却归入阳性(如“词典”)或阴性(如“书”)。我认为天然的性别是词类的依据(或基础),语法的性别却另有标准。总之,依据不等于标准。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等,都有事理的基础,分类的标准是功能。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一听到“桌子”、“咖啡”就认为是名词了。
不能单纯根据意义划分词类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依据不等于标准。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等,都有事理的基础,分类的标准是功能。
问:区分基础和标准这一观点除了说明划分词类的问题之外,还能应用于别的语法分析方面吗?
答:能。例如划分句类,一般语法书都把句子的用途或使用的目的作为划分的标准。依照这个标准划分出疑问句、感叹句、祈使句、陈述句,无法说明疑问句可以不表示疑问、感叹句的目的在于祈使等语言现象。我的博士生孙汝建曾在他的学位论文中指出:句子的使用目的或用途只是划分句类的基础,划分的标准是句子的语气。表达语气的基本手段是语调,此外还有语气词、语气副词、插说成分以及句子成分的语用变化等。我的博士生李铁根研究现代汉语的时制,认为“三时制”(过去、现在、将来)有客观的依据,但是各种语言的时制却另有标准。
句子的使用目的或用途只是划分句类的基础,划分的标准是句子的语气。
“三时制”(过去、现在、将来)有客观的依据,但是各种语言的时制却另有标准。
如何划分出语段中的词,向来有争议。我以为划分词的标准在于书面语言的分词连写。既然没有公认的分词连写的习惯,讨论词与非词的界限始终得不出结论。也就是说,词的基础在口语当中,可是划分的标准却是书面语的分词连写的约定。
词的基础在口语当中,可是划分的标准却是书面语的分词连写的约定。
问:关于方位词的著作,您大概是最早出书论及的了。您的看法近来有没有改变?
答:1956年上海新知识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的前身)出版了一套《汉语知识讲话》,其中有一本《处所、时间和方位》是我写的。这是一本小册子,不过把当时我对方位词的看法全写在里边了。现在想起来,许多问题都没有深入。关于方位词的研究,我的最后一个博士生方经民的研究远远超过了我。可惜一次车祸使他早逝了。一讲起方位词的研究,我就怀念他。
对于方位词的看法,我有一些改变。值得提出来讨论的,我认为主要有两点。
第一,方位词的性质。一般语法书把方位词置于名词之下,与时间词、处所词并列,即作为名词的次类。方位词的附着性很强,不同于时间词和处所词。国外把它称为后置词(postposition),与前置词(preposition,介词)并列,正是注意到它的特点。无论如何,把方位词与时地词并列是不恰当的。
方位词的附着性很强,不同于时间词和处所词。
第二,方位词的范围问题。一般语法书把单音节方位词接上“面”、“边”、“头”的称为合成的方位词。例如“桌子上面”,“上面”是方位词。其中能插入“的”,成为“桌子的上面”,可见“上面”不是附着于“桌子”,而是地道的处所名词。只要比照“正面”、“反面”、“侧面”、“对面”、“背面”、“表 ............

书籍插图:
书籍《现代汉语语法十讲》 - 插图1
书籍《现代汉语语法十讲》 - 插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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