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变迁与社会进步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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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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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自序
一切历史皆是当代史
第一部分法史奇闻笑古今
古代律师:刀笔之下断生死
少林寺曾公然抗拒朝廷“拆迁令”
引发商朝灭亡的三大奇案
解决财产纠纷的古代幽默判词
关于男女那点事的古代雷人判词
苏轼弟弟嫁女为何嫁得倾家荡产
宋代进士们为什么老被捉去当女婿
梁山好汉们为什么不怕坐牢
具有法律效应的巫蛊奇术
惊堂木里学问多
古今中外几次十分荒唐的禁猪令
唐宋徒刑为什么很少超过两年
包公判案时鲜为人知的糗事
因一场版权官司而热销的“武侯秘籍”
第二部分千秋法治谁引领
谁是史学家公认的法家始祖
历史上法律界真正的平民代表
指导皇帝怎么收拾大臣的法学家
认为法律无用的伟大哲学家
唯一提倡法治的儒学宗师
让秦始皇疯狂崇拜的法家牛人
最早反对祖宗之法的青年学者
第一个用儒家经典判案的法官
逆天而行的法家狂人
狄仁杰是如何成为“中国福尔摩斯”的
第三部分叱咤风云法天下
春秋第一相管仲的法治创举
中国律师行业的祖师爷
同时玩转政治、军事、法律的战国达人
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大改革家
助秦始皇一统天下的法治能臣
古代首位言出法随的绝代女强人
唯一废除残酷肉刑的皇帝
诸葛亮是如何“依法治国”的
曹操“割发代首”的诈术表演
连骂两任皇帝的状元法官
白居易竟然曾是唐朝大法官
成吉思汗鲜为人知的法律智慧
于成龙:侦查高手与断案奇才
第四部分法海溯源踏浪行
象征法律的神奇独角兽
世界上最文明的监狱制度
古代最早公之于众的法律
中国最早的财产税法
古代法律是如何惩罚盗贼的
十恶不赦究竟是哪“十恶”
古代法律中的婚姻规则
古代超越法律的免死金牌
世界史上水平最高的古代法典
古代斩首为何选在“午时三刻”
毁灭文化脉络的可怕法令
古代违反户籍法的“高考移民”
后记
版权信息
本书纸版由法律出版社于2012年7月出版
作者授权法律出版社(Publishing House of law)于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其他地区、全世界范围以电子书出版物形式、手机出版物形式、网络产品形式(含对作品的注释改编、整理、汇编)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中文简体本、中文繁体本、英文本以及其他文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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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
著者:刘典
自序
一切历史皆是当代史
天行健,不以尧存,不以桀亡。一切逝去了的,都是历史。
自从人类社会渐渐步入文明,法律就作为社会的一种规范,随着国家的建立进入了社会意识的核心领域。法律的形态,揭示着社会运转的自在规律和结构形式;法治的兴衰,主宰着一个民族繁荣与衰落的命运。
现如今,中国法律人向西方学习法治理念,不断完善和重建中华民族的法律体系,自清末以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落后与腐朽的标签已经牢牢地打在了封建制度的身上,现在的我们很少知道,中华民族的先贤们曾经构建起一套无比辉煌的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曾经代表着地球文明法治的最高水平。
两千年来,西方法学家在罗马帝国的残骸里追寻罗马法昔日光辉的同时,东方中华民族的智者早已将法律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的意志,用具体的律法与政策保障法律的实施。当西方法学家艰难地进行治国法律体系的理论探索,在黑暗的中世纪踽踽独行时,中华法系早已发扬光大,波及四海,朝鲜、日本等周边国家纷纷效仿中国的律法,推动了整个东亚文化的发展。
王朝兴衰,政权更迭,中华法系在一次次社会变迁中涅槃重生、与时俱进,中国社会也在中华法系的维系下,一次次从衰落走向复兴,铸造了中华文明一千多年的辉煌历史。
时间是残酷的,一切先进的制度与理念都会在时间的长河中逐步走向衰落,中华文明如此,中华法系亦如此。一千多年的历史耗尽了中华法系的生命力,使它失去了自我修复与更新的能力,在时代潮流的发展中,已经不再适应工业化大生产的社会。随着清末修律运动的开展,全面学习西方的法律体系之后,中华法系寿终正寝。
今天的我们站在昔日中华法系的文明遗迹之上,应当更加客观地审视过去的那段历史,用全新的角度去看待中国历史上的法律。
法律是严肃的,但是围绕着法律发生的很多事情却很好玩,而这种真实历史的幽默,比那些文学作品创作出来的幽默更具有时间维度的厚重感,更能引起读者心灵的震撼。
当年儒法两家治国理念的冲突与对抗,古代法官判案时的趣闻,古代法律法规之中的猫腻,还有很多的有趣的地方。领略当年叱咤风云的政治家们在法治上的创举,感受引领时代潮流的法学家们对法律独到的思想与见解,笑谈中国古代法律的奇闻轶事,为大家提供新鲜的历史见闻。
正如意大利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克罗齐所说:“一切历史皆是当代史。”我们在品读古代法律时,可能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为读者带来一些新的思考。用清新的语言叙述那段厚重的历史,用现代人的眼光揭开笼罩在古代法律身上的历史迷雾,为大家带来全新的历史视角,对今天的我们更深层次地理解当代热点法律事件有所裨益。
如果说写作是十月怀胎,出版就是一朝分娩。拙作《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如今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面世了,这对我来说自然是一件幸事。两千年浩荡的法律历史,史海钩沉,耗费我太大的心血。各位看官阅后如果有小小的收获,则是对我莫大的鼓励与鞭策。因水平有限,书中未尽如人意之处自是不在少数,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刘典
2012年6月
第一部分法史奇闻笑古今
古代律师:刀笔之下断生死
律师,一向是高收入的代名词,而且在社会上都有不错的声誉和地位。可是在古代,有一群人做着和律师一样的事业,却被当成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即使是被帮过忙的百姓也对之不待见。这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何出力不讨好,社会地位如此之低?
律师在中国的古代,叫做讼师。讼师是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以写状纸为职业的人,相当于履行现在律师的部分职能。
在中国古代,诉讼本身就被圣人认定是件不该发生的事。孔夫子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主持审判,我和其他人差不多,应该做的是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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