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天一样高-姚鄂梅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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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姚鄂梅女,生于1968年,湖北宜昌人,现居南京,已发表中短篇小说多篇。
  回首往事羞且惭
  悔不听忠言
  辜负慈母养育恩
  离家走天边
  ──摘自《赞美诗》第218首   
  直到那年秋天以前,我都以为康赛将是我此生唯一的朋友,我们像上牙和下牙一样密不可分,互为依靠。秋天过后,我们当中出现了另一个人,这就是说,上牙和下牙之间,有了舌头。
  有一天,牙齿和舌头在一起发誓: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永不分离。然而(很多事情后面都容易挂上然而这个词),没隔多久,我们就失散了,彼此难觅芳踪。幸亏我们的誓言里另有安排:如果不幸失散,我们要彼此怀念,直到终老。   
  一   
  三年了,我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不但如此,我还不分青红皂白地爱上了写作。零散地做点工,偶尔来一次简朴的旅行,用这种办法,我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钻来钻去,竟比老妈一辈子走过的路都长。我喜爱这种生活。
  此前,我还在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里,攻读所谓的经济管理。有一天,我第N次在课堂上打起了瞌睡,并且被自己的口水吓醒了。我很羞愧,也很茫然。就在这天晚上,我逃走了,什么也没要。我回到家,对老妈说,我不想读书了,如果你非要我回学校,我就去死。老妈被我吓得目瞪口呆。这是我的经验,跟老妈说话必须极端一点,最好一句话就将她震晕,否则,除非你有耐心将道理讲得比赤道还长。
  康赛秘密来电,邀我去新疆,他甚至不惜花钱用了一个惊叹号。我藏好电报纸,二话没说,立即辞了正在做的工作。
  车过兰州,我就有点挺不住了,窗外悠悠乎乎地飘着些鸡毛一样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现,竟然是雪花。看看身上那件薄薄的羊毛衫,我开始恨我的老妈。
  当我决定走的时候,老妈肯定从我的脸上看出了些什么,虽然我什么也没告诉她。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她一直满腹狐疑地盯着我。趁她不注意,我闪电般地取下皮夹克,使劲往旅行包里塞进去,这时候,老妈表现出少有的好眼力,她狡猾地说你究竟要在武汉住几天?穿皮夹克还早着呢。我只好悻悻地将皮夹克放回原处,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就不带呗。
  我不想告诉她我此行的目的是新疆,我不愿意任何人,哪怕是我的老妈来过问我的私生活。事实上,我几乎没有一般人所说的私生活,除了那些突如其来的念头。但你没法告诉别人你的念头,因为它总是突如其来,又在倏忽间无影无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秒钟会有什么。如果我把这些飞逝的念头也告诉老妈,她肯定会因为应接不暇而得上眩晕症。我不想她得上眩晕症,我爱她那昏头昏脑的迟钝样子,像一锅稠稠的赤豆粥。自从我从学校逃出来后,她一直为我担惊受怕,她固执地认为我的生活一定出了大毛病,但她又不知道这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她只知道不能随便惹我,也不能过分关心我,否则我会立马以死相挟。所以,几年来,她一直暗暗地观察我,分析我,对着我紧闭的房门费力思考,不分昼夜。这使她的面孔看上去紧张而又神秘,常常在没开灯的傍晚吓我一跳。当然,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我最终还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溜走了,一直以来,这正是她最担心的,她似乎隐隐约约地意识到,终有一天我会离开她,就像鸟儿离开树梢。
  可是新疆太遥远了,我一时不能预测归期,这使我对老妈动了恻隐之心: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妇人,每天绞尽脑汁地计算那点少得可怜的退休工资,一心指望着能在菜贩子那里沾到一点便宜,还要战战兢兢地面对一个自称跟她无话可说的女儿。于是我撒谎说,武汉有个朋友最近发财了,买了一套宽敞的公寓,邀我去休创作假。老妈一直以我为骄傲,她本人大字识不了几个,养个女儿却丧心病狂似的做着作家梦,这也是她对我的退学不过分追究的原因之一。她对创作假一说心存疑虑,却又苦于不知该从何处盘问,只好无可奈何地放行了。
  我知道西北已经很冷了,但我带的钱不允许我再去买一件皮衣。自上次旅行回来后,我一直过得比较节省,因为康赛说,下一步我们得去新疆看看张阿原了,那是我以前的一个朋友,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我认真地积蓄了一笔,差不多有两千块。
  新疆是我比较喜欢的地方,我比较喜欢雄性的地貌,我不喜欢阴湿的南方。
  夏天过去,街边开始飘动第一片黄叶的时候,康赛的生活出现了一些变故。他再也无法忍受他的生活和工作了,他说我渐渐感到心口发慌,四肢无力,呼吸困难,再这样下去,我非憋死不可,我得自救,我要逃跑。
  康赛说跑就跑了,脱下他那件可笑的红色工作服,整整齐齐地放在已经站了三年的副食品商店柜台上。这一举动让我想起金蝉脱壳。事实上,康赛的逃跑更像是在躲避一件事。那段时间康赛家里正在给他张罗着媳妇,康赛心烦意乱地看着父母燕子衔泥似的,今天买回一堆木料,明天抱回一宗电器,看看差不多齐备了,就央个邻居说起康赛的婚事,单位要如何如何,家里要如何如何,差不多的就帮忙给撮合撮合。康赛说他们是要给我配对儿呢。
  康赛和我同年,这个苍白而又孤僻的家伙,十二岁那年患上自闭症,十七岁开始写诗,十八岁与我结识,然后再也没有新的朋友。而我,就像被施了魔法,我认为在这个城市里再也没有谁可以像康赛那样令我感到自由和舒展。我肯定出去找过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事,各种各样的理由。唯独康赛,我去找他是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如果非得有个理由才能去找他,那么,下雨了,天黑了,天亮了,刚放学,刚吃过饭,刚蹲过大便,等等,都可以。总之,无论何时,只要我一抬起脚,总是不由自主地来到康赛的窗根下,康赛的家在一个街角处,是那种老式四合院式的房子。有一次,我和康赛坐在一起喝茶,读着康赛新近写的一些短诗,他突然递过来一根烟。
  小西,你该学着抽抽烟了。
  我好奇地接过来,那是我平生第一支烟,几口下去,就有点眩晕起来,我夸张地踉跄着,走过去和康赛挤坐在一起。我的左腿紧贴着他的右腿,两条腿黏在一起,一前一后摇摇晃晃。就在这时,康赛的老妈没敲门就闯进来了,她看看我手里的烟,又看看我们钟摆似的两条腿,皱了一下鼻子,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我知道我们都已到了恋爱年纪,也许这正是我们不去谈恋爱的原因,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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