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戏曲史 - (EPUB全文下载)
文件大小:0.68 mb。
文件格式:epub 格式。
书籍内容:
版权信息
宋元戏曲史
作 者:王国维
出版人:何林夏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目录
版权信息
自序
第一章 上古至五代之戏剧
第二章 宋之滑稽戏
第三章 宋之小说杂戏
第四章 宋之乐曲
第五章 宋官本杂剧段数
第六章 金院本名目
第七章 古剧之结构
第八章 元杂剧之渊源
第九章 元剧之时地
第十章 元剧之存亡
第十一章 元剧之结构
第十二章 元剧之文章
第十三章 元院本
第十四章 南戏之渊源及时代
第十五章 元南戏之文章
第十六章 馀论
附录 元戏曲家小传
自序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独元人之曲,为时既近,托体稍卑,故两朝史志与《四库》集部,均不著于录;后世儒硕,皆鄙弃不复道。而为此学者,大率不学之徒;即有一二学子,以馀力及此,亦未有能观其会通,窥其奥窔者。遂使一代文献,郁堙沈晦者且数百年,愚甚惑焉。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辄思究其渊源,明其变化之迹,以为非求诸唐宋辽金之文学,弗能得也;乃成《曲录》六卷,《戏曲考原》一卷,《宋大曲考》一卷,《优语录》二卷,《古剧脚色考》一卷,《曲调源流表》一卷。从事既久,续有所得,颇觉昔人之说,与自己之书,罅漏日多,而手所疏记,与心所领会者,亦日有增益。壬子岁莫,旅居多暇,乃以三月之力,写为此书。凡诸材料,皆余所搜集;其所说明,亦大抵余之所创获也。世之为此学者自余始,其所贡于此学者,亦以此书为多。非吾辈才力过于古人,实以古人未尝为此学故也。写定有日,辄记其缘起,其有匡正补益,则俟诸异日云。海宁王国维序。
第一章 上古至五代之戏剧
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楚语》:“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中略)如此,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中略)及少皞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然则巫觋之兴,在少皞之前,盖此事与文化俱古矣。巫之事神,必用歌舞。《说文解字》(五):“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褎舞形,与工同意。”故《商书》言:“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汉书·地理志》言:“陈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陈诗》曰:“坎其击鼓,宛邱之下,无冬无夏,治其鹭羽。”又曰:“东门之扮,宛邱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风也。郑氏《诗谱》亦云。是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乐神人者也。商人好鬼,故伊尹独有巫风之戒。及周公制礼,礼秩百神,而定其祀典。官有常职,礼有常数,乐有常节,古之巫风稍杀。然其馀习,犹有存者:方相氏之驱疫也,大蜡之索万物也,皆是物也。故子贡观于蜡,而曰一国之人皆若狂,孔子告以张而不弛,文武不能。后人以八蜡为三代之戏礼(《东坡志林》),非过言也。
周礼既废,巫风大兴;楚越之间,其风尤盛。王逸《楚辞章句》谓:“楚国南部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俚,因为作《九歌》之曲。”古之所谓巫,楚人谓之曰灵。《东皇太一》曰:“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云中君》曰:“灵连踡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此二者,王逸皆训为巫,而他灵字则训为神。案《说文》(一):“灵,巫也。”古虽言巫而不言灵,观于屈巫之字子灵,则楚人谓巫为灵,不自战国始矣。
古之祭也必有尸。宗庙之尸,以子弟为之。至天地百神之祀,用尸与否,虽不可考,然《晋语》载“晋祀夏郊,以董伯为尸”,则非宗庙之祀,固亦用之。《楚辞》之灵,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其词谓巫曰灵,谓神亦曰灵,盖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所冯依:故谓之曰灵,或谓之灵保。《东君》曰:“思灵保兮贤姱。”王逸《章句》,训灵为神,训保为安。余疑《楚辞》之灵保,与《诗》之神保,皆尸之异名。《诗·楚茨》云:“神保是飨。”又云:“神保是格。”又云:“鼓钟送尸,神保聿归。”《毛传》云:“保,安也。”《郑笺》亦云:“神安而飨其祭祀。”又云:“神安归者,归于天也。”然如毛、郑之说,则谓神安是飨,神安是格,神安聿归者,于辞为不文。《楚茨》一诗,郑孔二君皆以为述绎祭宾尸之事,其礼亦与古礼《有司彻》一篇相合,则所谓神保,殆谓尸也。其曰“鼓钟送尸,神保聿归”,盖参互言之,以避复耳。知《诗》之神保为尸,则《楚辞》之灵保可知矣。至于浴兰沐芳,华衣若英,衣服之丽也;缓节安歌,竽瑟浩倡,歌舞之盛也;乘风载云之词,生别新知之语,荒淫之意也。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盖后世戏剧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巫觋之兴,虽在上皇之世,然俳优则远在其后。《列女传》云:“夏桀既弃礼义,求倡优侏儒狎徒,为奇伟之戏。”此汉人所纪,或不足信。其可信者,则晋之优施,楚之优孟,皆在春秋之世。案《说文》(八):“优,饶也;一曰倡也,又曰倡乐也。”古代之优,本以乐为职,故优施假歌舞以说里克。《史记》称优孟,亦云楚之乐人。又优之为言戏也,《左传》:“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杜注:“优,调戏也。”故优人之言,无不以调戏为主。优施鸟乌之歌,优孟爱马之对,皆以微词托意,甚有谑而为虐者。《穀梁传》:“颊谷之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厥后秦之优旃,汉之幸倡郭舍人,其言无不以调戏为事。要之,巫与优之别:巫以乐神,而优以乐人;巫以歌舞为主,而优以调谑为主;巫以女为之,而优以男为之。至若优孟之为孙叔敖衣冠,而楚王欲以为相;优施一舞,而孔子谓其笑君;则于言语之外,其调戏亦以动作行之,与后世之优,颇复相类。后世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而此二者,固未可以后世戏剧视之也。
附考:古之优人,其始皆以侏儒为之,《乐记》称优侏儒。颊谷之会,孔子所诛者,《穀梁传》谓之优,而《孔子家语》、何休《公羊解诂》,均谓之侏儒。《史记·李斯列传》:“侏儒倡优之好,不列于前。”《滑稽列传》亦云:“优旃者,秦倡侏儒也。”故其自言曰:“我虽短也,幸休居。” ............
书籍插图:
以上为书籍内容预览,如需阅读全文内容请下载EPUB源文件,祝您阅读愉快。
书云 Open E-Library » 宋元戏曲史 - (EPUB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