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年代》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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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刘墉之子――刘轩:《叛逆年代》 作者:刘轩
刘轩――著名美籍华人作家刘墉之子。刘墉的书,畅销华文界,而刘轩却说:“不喜欢!没讲出我的话。”于是刘墉说:“你自己写一本!”就有了这本《叛逆年代》。
在这本书里,刘轩以青春少年的飞扬文字,以毫无羁绊的心境,写出了“六岁的爱情”、“学琴像拔牙一样痛”、“老爸的性教育”等趣味横生的篇章。现在的刘轩除获哈佛博士学位,已出版4本书以外,还有了自己的公司,在人生道路上“颇有斩获”。
序
叛逆少年的成长(代序)(1)
文/刘墉
“你知道我高中时为什么那么叛逆吗?”有一天刘轩对我说,“因为我觉得我长大了,不应该什么都听你们的。所以你叫我往左,我就偏往右,我总要有点自己的想法,我总该找到‘自己’在哪里!”
“你找到了吗?”我问他。
“到现在还在找。”然后头一歪,好像很不服气地说:“因为你不让我自己去找!”
“你自己要怎么找呢?”
“背个包出去找!去流浪”他大声地说,“你知道吗?我在哈佛有个同学,是英国的贵族,伊顿中学毕业的。在伊顿,平常都要穿燕尾服,功课更重得不得了,算是管得够严了吧!可是他去年暑假,居然一个人跑到澳洲去牧羊。还有那个有千万富豪老爸的罗布,他为了找到他自己,主动去参加急救训练,随身带个呼叫器,一有情况,即使在上课,也立刻冲出去,跟着救护车出去救人。有一天,我坐他的车,看到救生手册,天哪!盒募了!罗布说,有时候为病人做心肺复苏术,病人会呕吐,吐得一身一脸,还得为他做口对口急救。我还有两个同学,今年背着背包,到印度自助旅行。刚才接到他们的电话,说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他们一到印度,就遇上大雨,街上的水淹过膝盖,到处漂着大粪和小动物的尸体,他们上吐下泻了两个礼拜,居然还跑到一个无人岛上住了几天,过瘾极了!”
“过瘾极了?”我说,“差点送命!”
“当然过瘾,毕竟这是他们自己的旅行,不是跟在父母后面,住大饭店,坐黑礼车,吃大馆子。他们寻找自己的定位,他们找到了!”
我怔了一下,笑笑: “好!今年暑假交给你自己,你自己去找吧!正巧,今年要为台南的德兰启智中心募款,你如果感兴趣,可以自己去参加活动。你不必再跟我一起演讲,完全自己挑大梁!你也不用住在家里,自己去找地方住!”再加强一句:“去不去,也由你自己决定,跟我无关!”
六月二十号清晨,刘轩搭了二十小时的飞机,到达桃园中正机场。我没去接,他自己坐车到台北,中午又上飞机去高雄,在文藻语专演讲。然后赶到台南,跟主办募款活动的水长流公司开会,并搭最后一班飞机回到台北。
大概前一天太累了,他脸色不太好。我问他一个人出去应付的感想。
他居然又是一副不太服气的脸色说: “奇怪了!大家都叫我刘墉的儿子,为什么我总要活在你的阴影里?我还是没有‘自己’!”
我又一笑,拍拍他: “记住!你可能一辈子都脱不开别人的阴影,但最重要的是,千万别活在自己的阴影里。”
又隔了两天,他跟我吃中饭。
“你找到自己了吗?”我问他。
“你一天到晚用BB Call叫我,我怎么找自己?”他还是那个表情,“你能不能不要一天到晚打听我到哪里去了?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我想了想,可不是吗?他马上大学毕业,我在他这个年岁,都结婚了。
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查他的行踪。
后来知道,他在台湾的一个月,居然大部分时间在台南。除了到学校演讲,还去瑞复益智中心见习,再到德兰启智中心做义工。
当我去德兰时,他已经跟孩子们打成一片。更令我惊讶的是,当我和他应邀在台南市立文化中心举行座谈会时,他居然带着十几位义工,表演了一场舞蹈。他不但从纽约回到台湾,去了南台湾,而且完全融入那个社会,甚至台语都学会了不少。
而最让我高兴的是――― 他说他已经不再活在我的影子里,他开始找到了自己! 我将永难忘记,七月十号那天下午,在文化中心座谈时,他作的结语。
他提到在玉井乡的那段日子,提到那群智障的孩子。
当他讲到离开德兰那一天,看着孩子们的交通车开走,孩子向他挥手时,当着场内外四千多观众,他居然在台上泣不成声。
而那个跟我总是一毛、两毛,斤斤计较零花钱的他,竟把在台湾赚到的七万块钱,都捐给了台南德兰和高雄的观音线。
叛逆少年的成长(代序)(2)
回到纽约,全家都觉得他一下子成熟了,更有礼貌、更会关心家人。
父亲节,他不但送我一个颈部的按摩器,还送给公公一副听音乐的耳机。而当我们要带他和妹妹去大冒险乐园玩时,他宁愿留在家里,陪八十岁的老奶奶。
更妙的是,他不再跟我“算小钱”。他的心胸变宽了,仿佛天地也变宽了。
我突然领悟,要一个年轻人寻找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主动地参与社会、关怀别人、贡献自己。
因为只有成熟的人懂得关怀,只有独立的人能够贡献。
人不是在“爱”当中成熟,而是在“施”当中成熟。而且给予别人的愈多,愈会去关怀。
我们做父母、师长的,常忘记自己的孩子和学生已经长大,大到不再需要我们的喝斥与监督。
他们不再喜欢我们带着走,而要他们自己走。
他们要寻找自己!
第一卷
我参加了老爸的婚礼
・ 我曾经偷偷算过,母亲要怀孕两百八十天,我既然是足月,九个月只有两百七十多天,那么,我极可能是在老爸老妈第二次结婚之前几天受孕的。
・ 我可能参加了他们的“第二次婚礼”。
老爸为老妈戴结婚戒指。
据说,我老爸和我老妈结过两次婚。
第一次,我老爸一大早,冲进教室问同学:“谁带私章了?”有两个人举手。
“走!”老爸拉着他们往外跑,“去法院,帮我和我女朋友盖章,下午公证结婚!”
于是,老爸班上的同学一齐把画架推倒(那是师大美术系三年级的素描课),发出地震般的巨响,替代庆祝的鞭炮。
几位女同学到校园里偷花,扎成一把,当做新娘捧花。
老爸在法院门口,拦住一个背照相机的路人,听说里面还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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