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学记2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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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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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回台湾来九个月。
当时手边原先只有一本新书打算出版,这已经算是大工作了,因为一本书的诞生不仅仅表示印刷而已。
虽然出版社接手了绝大部分的工作,可是身为作者却也不能放手不管。那只是出一册书――《倾城》。
后来与出版社谈了谈,发觉如果自己更勤劳些,还可以同时再推出另两本新书――《谈心》以及《随想》。这两本书完全没有被放在预期的工作进度里,尤其是《随想》,根本就得开始写,而愚昧的我,以为用功就是积极,竟然答应自己一口气出三本书。这种痴狂叫做绝不爱惜身体的人才做得出来。
也是合该有事,小丁神父也在同时写完了他的另一本新书――《墨西哥之旅》――后来被我改成《刹那时光》的那十二万字英文稿,也交到我的手中。我又接下了。一共四本书,同时。
也是在那个时期里,滚石唱片公司与我签了合同,承诺要写一整张唱片的歌词。
我快快的写好了好多首歌词去,滚石一首也没有接受――他们是专家,要求更贴切的字句,这一点,我完全同意而且心服,制作人王新莲、齐豫在文字的敏镜度上够深、够强、够狠、够认真,她们要求作品的严格度,使我对这两个才女心悦诚服。她们不怕打我回票。我自己也不肯懒散,总是想到脑子快炸掉了还在力求表现。常常,一个句子,想到五百种以上的方式,才能定稿,而我就在里面拚。
于是我同时处理四本书、一张唱片,也没能推掉另外许多许多琐事。
就在天气快进炎热时,我爱上了一幢楼中楼的公寓,朋友要卖,我倾尽积蓄将那房子买了上来。然后,开始以自己的心意装修。
虽然房子不必自己钉木板,可是那一灯一碗、那布料、椅垫、床罩、窗帘、家具、电话、书籍、摆设、盆景、拖鞋、冰箱、刀、匙、杯、筷、灶、拖把……还是要了人的命和钱。
雪球越滚越大,我管四本书,一张唱片、一个百事待举的新家,还得每天回那么多封信,以及响个不停的电话和饭局。
我的心怀意志虽然充满了创造的喜悦与狂爱,可是生活也成了一根绷得快要断了的弦。
就在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里,挚友杨淑惠女士得了脑癌住进台大医院,我开始跑医院。
没过十天,我的母亲发现乳癌,住进荣民总医院,这两个我心挚爱的人先后开刀,使我的压力更加巨大,在工作和医院中不得释放。
也许是心里再也没有空白,我舍弃了每天只有四小时的睡眠,开始翻出张爱玲所有的书籍,今生第二十次、三十次阅读她――只有这件事情,使我松驰,使我激赏,使我忘了白日所有的负担和责任。
于是,我活过了近三个月完全没有睡眠的日子。那时,几次开车几乎出事,我停止了开车,我放弃了阅读,可是我不能放下待做的文稿。我在绞我的脑汁,绞到无汁可绞却不能放弃。
我睁着眼睛等天亮,恶性失眠像鬼一样占住了我。我开始增加安眠药的份量,一颗、三颗、七颗,直到有一夜服了十颗,而我不能入睡。我不能入睡,我的脑伤了,我的心不清楚了,我开始怕声音,我控制不住的哭――没有任何理由。歌词出不来、书出不来、家没有修好,淑惠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妈妈割掉了部分的身体……。
我不能睡觉、我不能睡、不能睡不能睡。
有一天,白天,好友王恒打电话给我,问我钢琴到底要不要,我回说我从来没有想买钢琴。王恒说:“你自己深夜三点半打电话来,把我们全家人吵醒,叫我立即替你去找一架琴。”
我不记得我打过这种电话。
又有一天,女友陈寿美对我说:“昨天我在等你,你失约了没有来。”我问她我失了什么约,她说:“你深夜一点半打电话给我,叫我带你去医院打点滴,你讲话清清楚楚,说不舒服,跟我约――”
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
连续好几个朋友告诉我,我托他们做事,都在深夜里去吵人家,我不承认,不记得。
有一天早晨,发觉水瓶里插着一大片万年青,那片叶子生长在五楼屋顶花园的墙外,我曾想去剪,可是怕坠楼而没有去。什么时候我在深夜里爬上了危墙把它给摘下来了?我不记得――可是它明明在水瓶里。
那一天,淑惠昏迷了,医生说,就要走了,不会再醒过来。我在病房中抱住她,贴着她沉睡的脸,跟她道别。出来时,我坐在台大医院的花坛边埋首痛哭。
我去不动荣民总医院看妈妈,我想到爸爸黄昏回家要吃饭――我得赶回家煮饭给爸爸吃。我上了计程车,说要去南京东路四段,车到了四段,我发觉我不知自己的家在哪里,我知道我是谁,可是我不会回家。
我在一根电线杆边站了很久很久,然后开始天旋地转,我在街上呕吐不停。后来看见育达商职的学生放学,突然想起自己已经修好的公寓就在附近,于是我回了自己的家,翻开电话簿,找到爸爸家的号码,告诉爸我忙,不回他们家中去,我没说我记忆丧失了大半。
那天我又吞了一把安眠药,可是无效。我听见有脚步声四面八方而来,我一间一间打开无人的房门,当然没有人,我吓得把背紧紧抵住墙――听。人病了,鬼由心生。
近乎一个半月的时间,我的记忆短路,有时记得,有时不记得,一些歌词,还在写,居然可以定稿。
最怕的事情是,我不会回家。我常常站在街上发呆,努力的想:家在哪里,我要回家,有一次,是邻居带我回去的。
整整六个月没有阖眼了,我的四肢百骸酸痛不堪,我的视力模糊,我的血液在深夜里流动时,自己好似可以听见哗哗的水声在体内运转。走路时,我是一具行尸,慢慢拖。
那一年,两年半以前,我终于住进了医院,治疗我的是脑神经内科李刚大夫。十七天住院之后,我出院,立即出国休息。
从那次的记忆丧失或说话错乱之后,我不再过份用脑了,这使我外在的成绩进度缓慢,可是一个人能够认路回家,却是多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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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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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讲给我听,当年你如何向妈妈求婚?”我坐在爸爸身边,把他的报纸弹一弹――爸在报纸背后。
“我没有向她求婚。”爸说。
“那她怎么知道你要娶她?”
“要订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么告诉她要订婚?”
“我没有讲过。从来没有讲过。”
“不讲怎么订?”
“大人会安排呀!”爸说。
“可是你们是文明的,你们看电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边。”
“总而言之没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没有向人求过婚。”“那她怎么知道呢?说呀――”
“反正没有求过。好啦!”
等了两小时之后,爸爸要去睡觉,我又追问了同样的问题,答案还是跟上面的对话一色一样。这时间妈妈喊着:“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没关系。”
我还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讲,怎么她就会知道要订婚了。我们这一代是怎么回事?就去问了弟弟。
弟说:“神经病,讲这个做什么嘛!”
那是大弟。也问了小弟,当时他夫妇两人都在,听见问求婚,就开始咯咯的笑个不停,弟妹笑得弯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来拿个椅垫往太太脸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许讲―――。”脸就哗一下红了起来。“反正你们都不讲,对不对?”我点起一支烟来,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们。
“我们是保守派,你是周末派。”弟妹说。
他们不肯讲求婚,表情倒是很乐,美得冒泡泡,可见滋味甜蜜。
求婚这种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伧俗,虽然目的只有一个――结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说说也是很有趣的。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您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等到我长到十六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一回头,看他一眼。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眼神总使我有着某种感动,我一点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生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像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转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罗!”
我最恨这种话。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来的,轮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远是拿次级货的那种品味。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来求妹妹,我都给他们骂过去。
那一阵子,三五个月就有人来求亲,反正姐姐不答应的,妹妹也不答应。姐姐一说肯做做朋友,那个做妹妹的心里就想抢。
那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男女之事看得好实在,看两三次电影就要下聘。姐姐就这么给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还是在台湾。
那是我真正的初恋。
对方没有答应我。我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后来我走了。
到了西班牙,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叫荷西,那年他高中毕业,我大三。他叫我等他六年,我说那太遥远了,不很可能。
为了怕这个男孩子太认真,我赶快交了一些其他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个日本同学,同班的,家境好,还在读书呢,马德里最豪华的一家日本餐馆就给他开出来了。
这个日本同学对我好到接近乱宠。我知道做为一个正正派派的女孩子不能收人贵重的礼物,就只敢收巧克力糖和鲜花――他就每天鲜花攻势。宿舍里的花都是日本人送来的,大家都很高兴,直到他向我求婚。
当我发现收了糖果和鲜花也有这种后果的时候,日本人买了一辆新车要当订婚礼物给我。当时宿舍里包括修女舍监都对我说:“嫁、嫁。这么爱你的人不嫁,难道让他跑了吗?”
我当然没有收人家的汽车,两个人跑到郊外树林里去谈判,我很紧张――毕竟收了人家的小礼物也常常一同出去玩,心虚得紧,居然向着这个日本人流下泪来。我一哭,那个好心的人也流泪了,一直说:“不嫁没关系,我可以等,是我太急了,吓到了你,对不起。”
那时候我们之间是说日文的,以前我会一点点日文。半年交往,日文就更好些,因为这个朋友懂得耐性的教,他绝对没有一点大男人主义的行为,是个懂得爱的人,可是我没想过要结婚。我想过,那是在台湾时。跟这日本同学,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在恋我,我迷迷糊糊的受疼爱,也很快乐,可是也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要结婚了。
为了叫这个日本人死了心,我收了一把德国同学的花。我跟德国同学在大街上走,碰到了荷西。我把两人介绍了一下,荷西笑得有些苦涩,还是很大方的跟对方握握手,将我拉近,亲吻了我的面颊,笑道再见。
当年害惨了那位日本同学,后来他伤心了很久很久。别的日本同学来劝我,说我可不可以去救救人,说日本人要自杀。切腹其实不至于,我十分对不起人是真的,可是不肯再去见他,而两个人都住在马德里。他常常在宿舍门外的大树下站着,一站就好久,我躲在二楼窗帘后面看他,心里一直向他用日文说:“对不起,对不起。”
学业结束之后,我去了德国。
我的德国朋友进了外交部做事,我还在读书。那时候我们交往已经两年了。谁都没有向谁求婚,直到有一天,德国朋友拉了我去百货公司,他问我一床被单的颜色,我说好看,他买下了――双人的。
买下了被单两个人在冰天雪地的街上走,都没有说话,我突然想发脾气,也没发,就开始死不讲话,他问什么我都不理不睬,眼里含着一汪眼泪。
过了几小时,两个人又去百货公司退货,等到柜台要把钞票还给我们时,我的男友又问了一句:“你确定不要这条床单?”我这才开口说:“确定不要。”
退了床单,我被带去餐馆吃烤鸡,那个朋友才拿起鸡来,要吃时,突然迸出了眼泪。
过了一年,他在西柏林机场送我上机,我去了美国。上机的时候,他说:“等我做了领事时,你嫁,好不好?我可以等。”
这算求婚。他等了二十二年,一直到现在,已经是大使了,还在等。
我是没有得到堂兄们允许而去美国的,我的亲戚们只有两位堂兄在美国,他们也曾跟我通信,叫我留在德国,不要去,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去了不好活。
等到我在美国找好事情,开始上班了,才跟堂兄通了电话。小堂哥发现我在大学里恰好有他研究所以前的中国同学在,立即拨了长途电话给那位在读化学博士的朋友,请他就近照顾孤零零的堂妹。
从那个时候开始,每天中午休息时间,总是堂哥的好同学,准时送来一个纸口袋,里面放着一块丰富的三明治、一只白水煮蛋、一枚水果。
他替我送饭。每天。
吃了人家的饭实在是不得已,那人的眼神那么关切,不吃不行,他要心疼的。
吃到后来,他开始悲伤了,我开始吃不下。有一天,他对我说:“现在我照顾你,等哪一年你肯开始下厨房煮饭给我和我们的孩子吃呢?”
那时候,追他的女同学很多很多,小堂哥在长途电话里也语重心长的跟我讲:“妹妹,我这同学人太好,你应该做聪明人,懂得我的鼓励,不要错过了这么踏实的人。”我在电话中回答:“我知道,我知道。”挂下电话,看见窗外白雪茫茫的夜晚,竟然又哗哗的流泪,心里好似要向一件事情去妥协而又那么的不快乐。
当我下决心离开美国回台湾来时,那位好人送我上机去纽约看哥哥再转机回台。他说:“我们结婚好么?你回去,我等放假就去台湾。”我没有说什么,伸手替他理了一理大衣的领子。
等我人到纽约,长途电话找来了:“我们现在结婚好么?”我想他是好的,很好的,可以信赖也可以亲近的,可是被人问到这样的问题时,心里为什么好像死掉一样。
我回到台湾来,打网球,又去认识了一个德国朋友。我在西班牙讲日文,在德国讲英文,在美国讲中文,在台湾讲德文。这人生――。
那一回,一年之后,我的朋友在台北的星空下问我:“我们结婚好吗?”我说:“好。”清清楚楚的。
我说好的那一霎间,内心相当平静,倒是四十五岁的他,红了眼睛。
那天早晨我们去印名片。名片是两个人的名字排在一起,一面德文,一面中文。挑了好久的字体,选了薄木片的质地,一再向重庆南路那家印刷店说,半个月以后,要准时给我们。
那盒名片直到今天还没有去拿,十七年已经过去了。
说“好”的那句话还在耳边,挑好名片的那个晚上,我今生心甘情愿要嫁又可嫁的人,死了。
医生说,心脏病嘛,难道以前不晓得。
那一回,我也没活,吞了药却被救了。
就那么离开了台湾,回到西班牙去。
见到荷西的时候,正好分别六年。他以前叫我等待的时间。
好像每一次的求婚,在长大了以后,跟眼泪总是分不开关系。那是在某一时刻中,总有一种微妙的东西触动了心灵深处。无论是人向我求,我向人求,总是如此。荷西的面前,当然是哭过的,我很清楚自己,这种能哭,是一种亲密关系,不然平平白白不会动不动就掉泪的。那次日本人不算,那是我归还不出人家的情,急的。再说,也很小。
荷西和我的结婚十分自然,倒也没有特别求什么,他先去了沙漠,写信给我,说:“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么?”
我看了十遍这封信,散了一个步,就回信给他说:“好。”
婚后的日子新天新地,我没有想要留恋过去。有时候想到从前的日子,好似做梦一般,呆呆的。
我是一九七三年结的婚,荷西走在一九七九年。这孀居的九年中,有没有人求过婚?
还是有的。
只是没什么好说的了,在那些人面前,我总是笑笑的。
去年,我的一个朋友来台湾看我,我开着车子陪他去旅行。在溪头往杉林溪去的那些大转弯的山路上,不知怎么突然讲起荷西死去那几日的过程,这我根本已经不讲多年了。说着说着,突然发现听的人在流泪。那一日我的朋友说:“不要上去了,我们回去。”回到溪头的旅馆,我的朋友悄悄进了他自己的房间。到了晚上我们去喝酒,在寂静的餐馆厅,我的朋友说:“很多年没有流泪了,包括我父亲的死。今天中午,不知怎么搞的――。”
我静静的看住他,想告诉他属于他的心境变化,却又没有说出来。
一个中年人,会在另一个人面前真情流露,总是有些柔软的东西,在心里被碰触到了,这是一个还算有血肉的人。
就在今年旧历年前一天,一张整整齐齐的信纸被平放在饭桌上。字体印刷似的清楚。我的信,不知谁拆了。信中写着:“回来以后听你的话,没有写信。这三个月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可能的生活方式,属于你我的。我没有一切的物质条件可以给你享受,也不算是个有情趣的人,我能给你的只有平平实实的情感,还有我的书。夏天如果你肯来这儿――不然我去台湾,我们再相处一段时间,然后结婚好吗?现在我才发觉,在往杉林溪去的那条路上,当我不知不觉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已经――。”
他说的,我都知道,比他自己早了三个月。
爸爸在我看信时走过,说:“什么人的信呀?”我朝他面前一递,说:“一封求婚信。”
爸看也不要看,说:“哦!”就走开了。
吃年夜饭,全家人挤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十几个人。我宣布:“各位,今天有人来求婚。”
没有人回答什么,大人开始替自己的小孩分菜。夹着零零碎碎的对话。
“我说,今天有人来向我求婚。”
“拜托,把你面前那盘如意菜递过来,小妹要吃。”大弟对我说。
我讲第三遍:“注意,今天有人来信向我求婚。”
姐姐大声在问弟妹:“那你明天就回嘉义娘家啊?”“我――”我还没说别的,妈妈看了我一眼,说:“你不要多讲话,快吃饭。”
那封求婚信不知被谁拿去做了茶杯垫子,湿湿的化了一滩水在上面。
我看着眼前这一大群人,突然感到有一种被自己骗了的惊骇,我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以为,万一我决定早走一步,他们会受不了。
“有人向――我――求――婚。”我坚持只讲这句话。“那你就去嫁呀――咦,谁吃了我的春卷――”“你们――”
“我们一样。小明,吃一块鸡,天白,要黄豆汤还是鸡汤?”
捧着一碗汤,觉得手好累好累。心情,是一只鬼丢上来的灰披风,哗一下罩住了大年夜中的我。
这时候,是哪一家的鞭炮,等不及那欢喜,在暮色还不太浓的气氛里,像做什么大喜事似的轰轰烈烈的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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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长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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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台北国际马拉松热身
我的父亲陈嗣庆先生,一生最大的想望就是成为一个运动家。虽然往后的命运使他走上法律这条路,可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仍是个勤于活动四肢的人。父亲小学六年级开始踢足球,网球打得可以,撞球第一流,乒乓球非常好,到了六十多岁时开始登山。目前父亲已经七十五岁了,他每天早晨必做全身运动才上班,傍晚下班时,提早两三站下公车,走路回家。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其实就是他一生做人做事负责认真的表率。
我的母亲在婚前是学校女子篮球校队的一员,当后卫。婚后,她打的是牺牲球。
父亲对于我们子女的期望始终如一;他希望在这四个孩子中,有一个能够成为运动家,另一个成为艺术家,其他两个“要做正直的人”,能够自食其力就好。
很可惜的是,我的姐姐从小受栽培,她却没有成为音乐家,而今她虽是一个钢琴老师,却没能达到父亲更高的期许。我这老二在小学时运动和作文都好,单杠花样比老师还多,爬树跟猴子差不多利落,而且还能自极高处蹦下,不会跌伤。溜冰、骑车、躲避球都喜欢,结果还是没成大器,一头跌进书海里去,终生无法自拔。
大弟的篮球一直打到服兵役时都是队中好手,后来他做了个不喜欢生意太好的淡泊生意人。小弟乒乓球得过师大附中高中组冠军,撞球只有他可以跟父亲较量,而今他从事的却是法律,是个专业人才以及孩子的好玩伴。小弟目前唯一的运动是――趴在地上当马儿,给他的女儿骑来骑去。
在我们的家人里,唯有我的丈夫荷西,终生的生活和兴趣跟运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他打网球、游泳、跳伞、驾汽艇,还有终其一生对于海洋的至爱――潜水。他也爬山、骑摩托车、跑步,甚而园艺都勤得有若运动。
我们四个子女虽然受到栽培,从小钢琴老师、美术老师没有间断,可是出不了一个艺术家。运动方面,篮球架在过去住在有院落的日本房子里总是架着的,父亲还亲自参与拌水泥的工作,为我这个酷爱“轮式冰鞋”的女儿在院中铺了一个方形的小冰场。等到我们搬到公寓中去住时,在家庭经济并非富裕的情形下,父亲仍然买来了撞球台和乒乓球桌,鼓励我们全家运动,巷内的邻居也常来参加,而打得最激烈的就是父亲自己。
记得当年的台湾物质缺乏,姐姐学钢琴和小提琴,父亲根本没有能力在养家活口之外再买一架昂贵的钢琴,后来他拿出了小心存放着预备给孩子生病时用的“急救金”,换了一架琴。自那时起,为了物尽其用和健康的理由,我们其他三个孩子都被迫学音乐。那几年的日子,姐姐甘心情愿也罢了,我们下面三个,每天黄昏都要千催万请才肯上琴凳,父亲下班回来即使筋疲力尽都会坐在一旁打拍子,口中大声唱和。当时我们不知父亲苦心,总是拉长了脸给他看,下琴时欢呼大叫,父亲淡淡的说了一句:“我这样期望你们学音乐,是一种准备,当你们长大的时候,生命中必有挫折,到时候,音乐可以化解你们的悲伤。”我们当年最大的挫折和悲伤就是弹琴,哪里懂得父亲深远的含意。
至于运动,四个孩子都淡漠了,连父亲登山都不肯同去,倒是母亲,跟着爬了好几年。当然,那只是些不太高的山,他们的精神是可佩的。
我的丈夫深得父亲喜爱并不完全因为他是半子,父亲在加纳利群岛时,每天跟着女婿去骑摩托车,两人一跑就不肯回家吃饭,志同道合得很。
回想有一年我开始学打网球时,父亲兴奋极了,那一年是我出国后第一次回国,在教德文,收入极有限,可是父亲支助我买二手球拍、做球衣,还付教练费,另外给我买了一辆脚踏车每日清晨骑去球场。这还不够他的欢喜,到后来,父亲下班提早,也去打球。他的第一个球伴是球场中临时碰上的――而今的国民楷模孙越。父亲打球不丢脸,抽球抽得又稳又好,他不会打竞争的,他是和平球。
等到我又远走他乡一去不返时,我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变迁,我住北非沙滨去了。那时最普通的运动就是走路,买菜走上来回两小时,提水走上一小时,夜间去镇上看电影走上两小时,结婚大典也忘了可以借车,夫妻两人在五十度的气温下又走上来回一百分钟。那一阵,身心都算健康,是人生中灿烂非凡的好时光。
后来搬去了加纳利群岛,我的日子跟大自然仍然脱不了关系,渔船来时,夫妻俩苦等着帮忙拉渔网,朋友来时,一同露营爬山拾柴火,平日种花、种菜、剪草、擦地、修房子,运动量仍算很大。夏日每天“必去”海滩。我泡水、先生潜水,再不然,深夜里头上顶了矿工灯,岩石缝中摸螃蟹去,日子过得自然而然,肤色总是健康的棕色。虽然如此,夫妻两人依旧看书、看电影、听音乐、跳舞、唱歌,双重生活,没有矛盾。回想起来,夫妻之间最不肯关心的就是事业,我们安稳的拿一份死薪水,绝对不想创业,这自然是生活中烦恼不多的大好条件。
有一年,偶尔回国,在电视上看见了纪政运动生涯的纪录片,我看见她如何在跑前热身,如何起跑,如何加速,如何诉说本身对于运动的理想和热爱……我专注的盯住画面不能分心,我分解她每一个举手投足的姿势,我观察她的表情,我回想报章杂志上有关她的半生故事,我知道她当时正跑出了世界纪录,我被她完全吸引住了的原因,还是她那运动大将的气质和风度,那份从容不迫,真是叹为观止。一个运动家,可以达到完美的极致,在纪政身上,又一次得到证明。
没过了几年,我们家的下一代,也就是大弟的双生女儿陈天恩、陈天慈进入了小学。父亲经历了对于我们的失望之后,在他的孙女身上又重新投入了希望。他渴望他的孙女中有一个成为运动家。暑假到了,当其他的孩子在补习各种才艺的时候,父亲恳请纪政,为我们的小女孩请来了“体育家教”。
天恩、天慈开始每天下午,由体育老师带着,在市立体育场上课。记得初初上体育课时,父亲非常兴奋,他说,如果孙女有恒心,肯努力,那么小学毕业就要不计一切送到澳州去训练打网球。又说,经济来源不成问题,为了培植孙女,他可以撑着再多做几年事不谈退休。很可惜的是,天恩、天慈所关心的只是读学校的书,她们无视于祖父对她们的热爱。不听祖父一再的劝告:“书不要拚命念,及格就好。”她们在家人苦苦哀求之下无动于衷,她们自动自发的读书,跑了一个半月的体育场,竟然哭着不肯再去。我们是一个配合国策迈向民主的家庭,绝对不敢强迫孩子,在这种情形下,父亲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
孙女没有运动下去,父亲居然又转回来注意到了我。那一年我回国教书,父亲见我一日一日消瘦,母亲天天劝我:“睡觉、吃饭!”倒是父亲,他叫我不要休息,应该运动。我选择了慢跑。
有半年多的时间,每个星期绝有三天左右的晚上,我开车到内湖的大湖公园,绕着湖水开始慢跑,总要跑到全身放松了,出汗了,这才回家继续工作。就有那么一个夜晚,我一个人在大湖公园的人行道上慢跑,不远处来了两辆私家车,车上的人看我跑步,就放慢了车速开始跟我,我停步不跑了,车上下来七个男子,他们慢慢向我围上来,把我挤在他们的人圈里。其中一个人说:“小姐一个人散心不寂寞?”我看看四周,没有其他的行人,只有车辆快速的在路边驶过。我用开玩笑的口吻对待这一群家伙,说了几句不轻不重的双关语,“笑问”他们是哪一个角的。他们一听我说起什么角什么角,就有些不自在,我把其中挡路的一个轻轻推开,头也不回的再跑,很有把握的跑进对岸丛林小路中再绕公园出来,那批人已经走了。从那次之后,我停止了夜间的慢跑,而清晨尚在读书,不能跑,这再次的运动也就停了。“角”的意思就是黑话“帮派”,看杂志看来的,居然用得顺口。
我们的家族运动小史并没有告一段落。小弟的大女儿天明今年八岁,得的奖状里虽然包括体育,可是她最痴迷疯狂的还是在阅读上。小学二年级就在看我的《红楼梦》,金陵十二金钗都能背,她只运动那翻书的小指头。小弟的二女儿天白在两岁多时由茶几上跳下来,父亲观察她的动作,她不是直着脚跳的,她先弯下膝盖才借双脚的力一蹦落地,这发现又使父亲大喜,连说:“恐怕是这一个,可以训练。”从那时起,天白每与父亲见面时,祖孙两人就在游玩一种暗藏心机的运动游戏。可是天白现在已经四岁多了,她最大的成就却是:追赶着家中大人讲鬼故事。我们被她吓得哀叫,她是一句一句笑笑的逼上来,用词用句之外,气氛铺陈诡异、森冷、神秘,是个幻想魔术师――眼看她走上司马中原之路。她只做这种运动,四肢不算灵。每听孙女造鬼不疲,父亲总也叹一口气,他的期望这一次叫做活见鬼。
其实,要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做为运动家或艺术家并不那么简单,可是保有活泼而健康的心态去参与,不必成家也自有意义。
拉杂写来,由家庭中的运动小史铺展到马拉松,内心的联想很多。其实每一个人,自从强迫出生开始都是孤独的长跑者,无论身边有没有人扶持,这条“活下去”的长路仍得依靠自己的耐力在进行。有时我们感到辛酸遭受挫折,眼看人生艰难,实在苦撑着在继续,可是即使如此,难道能够就此放弃吗?有许多人,虽然一生成不了名副其实的运动员,可是那份对于生活的坚持,就是一种勇者的行为。我自然也是一群又一群长跑人类中的一员,但诚实的说,并不是为了父亲的期望而跑,支持着我的,是一份热爱生命的信念,我为不负此生而跑。我只鼓励自己,跟那向上的心合作。这些年来,越跑越和谐,越跑越包容,越跑越懂得享受人与人之间一切平凡而卑微的喜悦。当有一天,跑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时,世上再也不会出现束缚心灵的愁苦与欲望,那份真正的生之自由,就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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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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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的是――
老家本在河南南阳城外四十里
爷爷半生赶驴车
爹爹做了庄稼郎
三代单传得一子
我娘长齐报天恩
那家园
白露前后看早麦
小麦青青大麦黄
总记得
老娘纺纱明月光
放下娃儿急急忙忙做鞋帮
忘不了
老爹天方亮喝便上耕
晌午打罢东偶又西桑
辛苦苦
巴到日落上了炕
计算算
今秋能拿几个洋
再想想
到了下年好歹加盖两间房
苦盼盼
娃儿长大讨个媳妇儿好兴旺
舍不得
小子细肩把锄扛
只期望
省城念书好风光
小子上学堂
爹娘向着师傅打躬屈膝泪滂滂
孩儿灯下琅书声
喜得爹娘睡不沉
寒冬上炕让暖被
炎夏铺席打扇备凉床
只求娃儿不灾不病写字忙
爹娘白汤粗馍也是香
小子十六作文章
村里人人面容光
看信代书把人拉
那今世秀才便是他
休道爹娘做牛做马费了学钱不管用
只盼来年似锦前程祭祖告天耀门宗
那年兵荒马乱方才起
唬得爹娘心惶惶
小子不及定亲家
慌慌张张打发他
说起同学结伴走
老娘漏夜赶行装
厚厚裤子肥肥袜
密密鞋帮打成双
不言不语切切缝
油灯点到五更蒙
老爹墙角挖出现大洋
老娘缝进贴身内衣裳
小子不知离别伤
怨怪爹娘瞎张忙
只想青春结伴远
那知骨肉缘尽箭在弦
才听得
更鸡鸣叫天方亮
就来了
同学扣窗启程嚷
三五小子意气佳
不见爹娘乱发一夜翻芦花
门前呼唤声声到
灶上油饼急急烙
油腻腻
粗纸包着递上来
气呼呼
孩儿不耐伸手接
老娘擦眼硬塞饼
哽说趁热路上带了行
推推拉拉几番拗
饼散一地沾白霜
娘捡油饼方抬头
孩儿已经大步走
娘呼儿可不能饿
人影已在柳树大桥头
娘追带号扶树望
孩儿身影已渺茫
那柳树――
秋尽冬正来
寒鸦惊飞漫天哗
爹娘哭唤声不闻
三十年大江南北
离乱声讯终断绝
南阳城外老爹死也没瞑目
睁眼不语去向黄泉路
孤零老娘视茫茫
日日扶墙门前苦张望
树青一年
娘泪千涟
我儿不死我儿不死
只看那青青杨柳树
我儿必不死
我儿在他乡
那一年
村人讨木要柴烧
老娘抱住杨柳腰
只道这是我儿心肝命
谁抢我拿命来拚
村人上前拖又说
老娘跪地不停把头磕
那――一――年
树砍倒娘去了
死前挣扎一哽咽
叫声――“我儿”眼闭了
江湖烟雨又十年
他方孩儿得乡讯
只告你爹你娘早去了
爹死薄棺尚一副
娘去门板白布蒙了土中是一场
杨柳青青 杨柳青青
南阳城外四十里
小麦青青大麦黄
昔日一枕黄粱梦
今朝乍醒儿女忽成行
养儿方知父母恩
云天渺渺何处奔
眼前油饼落满地
耳边哭声震天淘
悔不当初体娘心
而今思起――
眼不干
泪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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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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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异乡人》
卡缪的第一部小说《异乡人》于一九四二年出版,是以年轻的法国人莫梭以及他所居住的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利亚为背景,叙述出来的一个故事。
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描述莫梭母亲的死,以及他杀人以前的生活。第二部描写狱中生活和审判的情形。两部的构造,是用对照的方式表示两种不同世界的不同看法,那也正是莫梭视“直接感动”为真实的人生态度。
在第一部中,莫梭所过的生活,以母亲的死而明显的表露了他那冷漠的反应,是与一般社会惯例绝不相同的。葬礼过后,莫梭去做海水浴,和偶尔相遇的女朋友玛莉去看电影,当天晚上和她发生关系。那以后的两三个礼拜,他一如往昔,上班、下班、工作,星期六和玛莉约会。他的公司派他去巴黎,莫梭却以――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生活,而予拒绝。他虽不爱玛莉,却也答应跟她结婚。
莫梭这种平静的生活,终于因结识了一位毗邻而居的年轻人雷蒙而告终止。雷蒙是个皮条客,他发现自己的阿拉伯情妇移情别恋,处心积虑想要惩罚她,莫梭偶然地卷入这场争端。他答应替雷蒙想办法让他会见情妇。当雷蒙殴打情妇时,邻居召来了警察,莫梭又为雷蒙说谎,毫无动机的介入这件纠纷。
有个星期天,雷蒙叫莫梭一同去海边游玩,那时,包括雷蒙情妇弟弟在内的一群阿拉伯人跟他们打架,雷蒙因此受伤。后来莫梭再度只身外出,想在灼热的海滩附近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就在这个时候,迎面碰到了一个阿拉伯人。莫梭身上恰好放着雷蒙托给他保管的一枝手枪,再加上令人头昏目眩的阳光,使得莫梭神智混乱,他误把阳光的反射当成刀刃的锐利光芒,他扣动扳机射杀阿拉伯人。而后,再向尸体连发了四颗子弹。
莫梭被捕、受审、判处死刑。陪审员做这种判决,与其说是基于犯罪行为的事买,倒毋宁说是由于深恶莫梭的性格――特别在于他对母亲死后种种所谓放荡行为的深恶。
对于杀人,莫梭除了对预审推事表示是由于“太阳的缘故”之外,并不说明任何犯罪的动机――事实上,他的动机的确并不存在,除了太阳的缘故。
检察官向陪审员指出,莫梭没有一般人的情感,也没有罪的意识,是个“道德上的怪物”。莫梭在狱中等待受刑时,也的确扮演着一个社会怪物的角色,包括神父劝他忏悔、投向永生。莫梭除了大怒之外,不肯向宗教认同,他说,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与任何先验的价值无关。这种人生虽然荒谬,却是他唯一可以遵循的人生。他接受生,接受死,这使他奇异的寻护了和平,并且发现到自己和宇宙,终于合而为一。
我们阅读《异乡人》,应以故事的形式和风格所表达的莫梭性格为中心。以传统自传形式而言,《异乡人》中的莫梭,正是一个在任何社会形态下所谓的“异乡人”。卡缪用在以第一人称莫梭的文字,一向只提示事件,并不说明他对事件的反应;他不分析自己的感情,只是叙述琐碎的细节,或一些“感觉上”的印象。
莫梭在表面上看来,并不具有一般人的感情。他虽然认为母亲不死比较好,却未曾对她的死感到特别的悲哀。他欢喜玛莉的笑容,对她产生情欲,却没有爱她。他缺乏雄心,也不接受升迁的机会。他认为――“无论如何,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毕竟目前的生活,并没有让我有什么不悦的地方。”他甚至对于受审,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事,他只想快快审完,好回监狱里去睡觉。
我们透过《异乡人》这么一个人物,可能看见某些自己也常有的性格,那就是:许多人――包括我们自己,常常生活在无意识的生活习惯中而至麻木。莫梭是一个不知道本身人生意识的人,是一个没有意识的主人翁。他对于生,既无特别的狂喜;对于死,也并不很在乎。整个的生命,不过是一场荒谬的过程。在这里面,除了“感觉”之外,人,没有其他的思想,包括杀人,也只因为那“阳光的刺目”而已。
莫梭,在基本上,是一个普通人,对于社会,事实上并没有露出明确的反抗――他只是放弃。或者说,他活得相当自在却又不在乎。
当莫梭自觉到他无法对人生赋予任何有意识的形态时,他很自然的放弃了一切,留下的生之喜悦,只是能够带给他直接反应的“感觉”。例如:“夏日的气息,我热爱的住家附近某个黄昏的景色、玛莉的微笑与洋装。”以上的种种,成为了他所感受的真实生活,而不想再去超过它们。莫梭把这些事情都放在生活里,却不给予自己一个说明,正如他并不想从他和玛莉一时的肉体快乐中,导出以爱为名的永恒感情。
卡缪以间接的方法表示出莫梭那种若有若无其事的叙述态度,实际上,这种表达手法,包含着比想象更丰富、更复杂的感情。莫梭有他自己生活的法则,他不是道德上的怪物,也不缺少常人所具备的感受力,他只是一个不愿深究一切而存活的某种――人。即使可能在法庭上救自己一命,他也拒绝成为一个习俗上的孝子。他不肯说一句虚伪的话。
莫梭不是一个虚伪的人。这,使得整个的社会,反抗了他,误解了他,将他孤立起来。造成悲剧的事实上并不在于他的性格,而在于他和这个社会上其他的人类如此不同,因为这一份不相同,社会判了他死刑。
虽然,杀了一个阿拉伯人可以判死刑,这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判决莫梭死刑的方向,并不在于这个事件,而在于他的不肯矫情。
对于莫梭而言,道德就是遵循感觉的行动。所以他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必须忠实地、毫无夸张地表现这种感觉。《异乡人》是人与外在世界的纠葛,也是人与社会冲突的纪录。卡缪所谓的“人的欲望”与“世界的不关心”之间的对立,就在这本小说里。
事实上,经过莫梭,我们可以看见人的基本特质,对生的欲望以及对真实的欲望。但是他的欲望如此的不明显,使得他囿于世界所设定的极限里。监狱中的莫梭,象征着被敌对世界所捕护的人,他逐渐失去自信,他无法对他人表达思想,他已成为自己的“异乡人”。而莫梭没有征服外在现实的方法。
事实上,莫梭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单纯到看上去一无知性,只以接近动物性的感官在存活。而这真真实实的生活,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去,都是属于他主权之内的生活方式,却不被社会上其他的人所接纳――一旦这个人,发生了某种事件,例如说,杀了人,他的结局,除了唯一死罪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莫梭单纯,其实他的朋友们也很单纯,这些朋友――亲切而略带感伤的谢列斯特、笨到看不懂电影的艾马纽、粗心大意但是快乐的玛莉,甚而殴打情妇的雷蒙,以及整天虐待一只患皮肤病的狗的沙拉马诺,都是一批单纯又普通的人。他们并不是冷漠的,他们是一批生活在强烈感情中的人,只是平凡的存活在社会最基层的地方,使人漠视了这些人存活的意义。而这一些围绕着莫梭而生活的小人物,事实上并没有排斥莫梭,他们甚而是善待他的。他们接受他,但不审判他。正如他们对待自己。
其实,“异乡人”又何曾没有审判自己,从第一页开始,我们可以发现,莫梭在内心中一直在审判自己。就在向公司老板请假奔丧的同时,他就已经在茫然中感到了罪的意识――那别人加在他身上的罪的意识。
全书中,守灵、杀人、审判这些过程中,在在的提出主角对于刺目光线的敏感,这份完全属于官能反应的现象,都是情节变化时一再出现的。莫梭在阳光下的感情容易变得亢奋,这一方面固然表示他的精神状态,另一方面他已感到有一种比杀害一个阿拉伯人更神秘、更可怕的存在――宇宙。莫梭激怒于神父,将神父赶走的当时,是他情绪上再一次的激动――第一次在于杀人。而这第二次的激动,因着死刑将临,反将主角引上了最后不得不做的妥协;在死亡之前,将自己与宇宙做了最终也是最完美的结局。
分析一本书籍,重要的其实并不在于以上引用的比喻、象征或推测。这种方法,虽然有它知性上的意义;但是,在艺术以及人性的刻划上,如此解剖,不但无益,反而可能破坏了阅读一本世界名著的完整性以及直感性。分析,并不能算做唯一导读的方式。
我们与其对《异乡人》做更多的分析,倒不如依靠故事主人翁自己的叙述,使我们更直接的感到身为一个“异乡人”而不能见容于社会的那份刻骨的孤寂。更重要的是,对于这样一个“异乡人”我们所抱持的心态,是出于悲悯还是出于排斥,是全然的沟通与了解,还是只拿他当为一个杀人犯?我们不要忘了此书的最后一页,如果没有那一份莫梭临死前心灵上的转变,那么人生才真是荒谬的了。莫梭,是无罪的。审判他的人,也是无罪的,问题出在,莫梭是一个不受另一阶层了解的人。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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