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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乡下人沈从文与两个城市
钱理群教授在复旦大学的讲演(节选)

沈从文笔下的北京上海文化,实质上反映了一个乡下人与两个城市的故事。而这个乡下人和两个城市以及故事本身在现代中国和中国文学史中都有很大的典型性。这里有三个区域空间,一个湘西是代表了边地的真正的中国乡土文化,北京是代表了皇城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换过程中但是保留了很多乡土性的半现代城市,而上海是最和国际接轨的现代大都市。这三个空间几乎概括了转型期的中国的几种主要文化形态,现在都凝结于沈从文一身,这是历史对沈从文的特殊照顾并选择他来做中国转型期的观察者与了解者。

钱理群教授。浙江杭州人,42岁获文学硕士。现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醉心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主要著作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与吴福辉、温儒敏等合作)、《心灵的探寻》、《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与黄子平、陈平原合作)、《大小舞台之间――曹禺戏剧新论》、《绘图本中国文学史》(与董乃斌、吴晓东等合作)、《漫说文化》(与陈平原、黄子平合作)等。

我今天给大家讲的题目是《沈从文笔下的北京上海文化》。

为什么选择了沈从文

这个题目是怎么来的?在我看来,沈从文是这样的作家,也许他没有鲁迅那样的分量,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可以不断让我们去开掘的重要的可以称为大家的作家。而且,沈从文还有特殊的意义,就是在20世纪的中国,沈从文显然是有更强烈的本土意识,也可以说,在他的身上更集中地体现了某些20世纪中国的文学经验以及整个社会经验。在他身上有比较丰富的本土经验。从我自己重视本土经验的角度说,当然也就对像沈从文这样的作家予以更多的关注。

因此,我希望我的学生也能够对沈从文有更多的关注,恰好我的一个韩国学生告诉我他喜欢的几个作家中有沈从文,我就说:“好,你给我做沈从文。”这样就确定要做沈从文。我让他摸一下沈从文研究到今为止达到什么样的一个水平,从中找到自己的新发现。我要求他对沈从文研究一定要有新东西。

这个学生很紧张,他在考虑有没有新的东西,没有发现新的东西他就不敢来见我。后来我逼他近期要有所发现。然后他就战战兢兢地跟我谈了一些,都被我否定了,这时他偶尔说了一句引起了我的兴趣,他说:“大家都说沈从文是乡土作家,这恐怕是研究沈从文的一个定论,他给我们文学的贡献就是提供了一个湘西世界,这是文学界研究的一个定论。但是我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他写的是湘西,但他是在北京、上海写的,是在昆明、青岛写的,他不是在湘西写的,他是在北京、上海、昆明和青岛写的。而且我发现,同样是他写的,在北京写的和在上海写的不一样。”

我一听,当时真跳了起来,我说:“好!你抓住一个问题了。”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沈从文的乡土小说不是产生在乡土、本土,而是产生在都市。我当时对他说:这不仅是沈从文一个人的问题,整个乡土文学都有这个特点。这时我就和他两个人讨论,产生了思想的一个跳跃,就是说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沈从文的乡土小说是他的都市体验和他的乡土回忆的一个融合产物。这个想法使我们两个当时非常激动。但开始定的题目比较大,是谈沈从文和四个城市(北京、上海、青岛、昆明)的关系。后来觉得实在太大了,我们决定把另外两个丢掉,就做沈从文和北京、上海城市文化的关系。这实际上是一个乡下人和两个城市的相遇和相撞―――湘西的乡土文化和北京、上海的城市文化的相遇和相撞,这才产生了乡土文学。也就是说沈从文的乡土文学是他的都市体验和乡土记忆相融合的产物。

然后我们讨论了3个问题:一个是沈从文和北京、上海这两个城市到底发生什么样的关系;第二个是讨论沈从文对北京、上海这两个城市以及这两个城市的人和文化,他作为一个湘西的乡下人,在他的观察中有一些什么新的发现,他怎么看待北京、上海的城市文化、北京和上海这两个城市及城市中的人;第三个就是,在这样一种在北京、上海的都市体验怎么样反过来激发了他的乡土记忆和想象,这样才能呈现出今天所看到的这样一种沈从文笔下的乡土文学形态。在大体界定了他的研究和写作要回答和讨论这样3个问题后,我说:“你的论文就是讲一个故事,讲一个乡下人和两个城市的故事。”

讲一个乡下人与两个城市的故事

为什么是讲故事?这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这就是说,文学史的研究是对研究对象的历史重现,是今人讲当年的故事,这是我这些年来学术上、文学史研究和文艺史写作上的一个追求。就是把文学史的写作、文学研究的叙述变成讲故事,今人讲当年的故事。这样意味着什么呢?这首先意味着研究者身份的认定。

过去,我们的历史叙述者、历史研究者,常常把自己看成一个历史审判者,对作家、作品进行我们的历史判定,判定他的价值等等,或者我们称为历史规律的阐发者。我想改变一下自己的身份,我不是历史的审判者,我也不是历史规律的阐发者,我把自己认定为一个历史叙述者。强调讲故事,这是认定方面的变化。

强调讲故事,就比较强调回到历史现场,强调回到历史的情景中去。讲故事是回到当时的历史情景中来叙述那一段历史,而且这一叙述要特别注意一些历史细节的呈现。

讲故事是以描述为主的,所以要特别注意历史细节的呈现,这样才能造成历史的现场感。

但是也要有分析。大家知道,鲁迅曾经有过一个写文学史的计划,你看他写魏晋,是药酒文人。写六朝文学,就是佛女。他就是抓住那个时代一些典型的文学史现象形态,像药、酒、佛某种文学现象的东西,但他这种文学现象又不是一般的文学现象,这什么意思,就是他的这种文学现象背后反映了一些基本的东西。这是我们文学史写作所面临的一个矛盾,某种程度上说是文学研究所面临的矛盾。

什么矛盾呢?就是文学是具有感性形态的,是具有模糊性的,是具有多异性的,是混沌的,这是文学的特征;而我写论文,论文比较抽象,必须概括。因此就产生一个矛盾:要么全是感性的东西,你没有概括;要么你有概括,但这些丰富的、多异的东西全没了。这是现在我们文学史研究、文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难题。王瑶先生提出一个处理矛盾的办法,就是典型现象,就是它是现实形态,它保持现实形态所应该有的一些感性特征,但同时是典型的,就是它背后隐藏着一些本质性、普遍性的东西。这样,你就可以既保持现象本身的形象性,同时又说一些普遍性的东西。所谓讲故事就是讲这些典型现象。所以,我对这个学生要求:你作为一个文学研究者,你必须对历史细节、一些现象要有一种高度的敏感;另外,你要有思想穿透力,你能从现象背后看到一些普遍性的东西。而你的论文就是要从历史细节出发,又带有普遍性的东西。

现在就看看这个学生是怎么讲这个故事的。他说:“本人实际上是讲述了一个乡下人与两个城市的故事。而这个乡下人和两个城市以及故事本身在现代中国和中国文学史中都有很大的典型性。典型性在哪里呢?这个乡下人来自湘西,湘西是中国的边地,因此相对比较完整地保留了乡土中国的文化。

北京是个什么城市呢?第一,那里有作为中国文化起源之一的北京山顶洞人文化,明清以来它作为皇城而成为中国文化的中心,在近代它艰难而慢慢地经历向现代城市的过渡过程。传统的本质文化在衰落的同时又顽强地存在着,因此使得变化中的北京保留了某种乡土性。但它不同于湘西文化,它是皇城文化,它是处于皇城乡土文化向现代文化转换过程中,所以它有某种皇城的乡土性,这是北京的特点。而上海却是一个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来的现代都市,它几乎是十分自然、毫不困难地就和国际接轨,成为“东方巴黎”,一个现代国际大都会,典型的现代大都市,几乎成为现代中国的一个象征。

这样就构成三个区域空间,一个湘西是代表了边地的真正的中国乡土文化,北京是代表了皇城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换过程中但是保留了很多乡土性的半现代城市,而上海是最和国际接轨的现代大都市。这三个空间几乎概括了转型期的中国的几种主要文化形态,现在都凝结于沈从文一身,这是历史对沈从文的特殊照顾并选择他来做中国转型期的观察者与了解者。”这样就确定了研究对象的典型性。

 沈从文与北京的故事

1922年,沈从文从湘西来到北京,从此开始了他独特的生命历程和他的文学生涯。沈从文在《20年代的中国新文学》的这篇文章中回忆说:“我是1922年夏天到北京的,开始住在会馆里。我从会馆出门向西15分钟就到达中国古代文化集中之地,就是琉璃厂。那里除了有两条十字形的街,然后还有十几家大小古董店,小胡同里还有许多不标店名分门别类的、包罗万象的古董店,完全是一个中国文化博物馆的模样。然后再往东20分钟来到前门大街,那里是一个北京繁华的街市,还保留了明清六百年的市容和规模。在那里看见许多大铺子,各具特色,金碧辉煌,斑驳陆离,令人眩目,这使我这个来自六千里以外小小山城里的乡巴佬无一处不深感兴趣。然后跑到罗马大街就看到某某镖局的大招牌,还有骆驼在其中走来走去,我就想这镖局背后有没有当年的十三妹在那里,有没有燕子李三在那儿,因此这些印象让我觉得它像明清两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馆……”

这是北京给沈从文的第一印象―――明清两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馆。而这一切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已经失去意义,开始报废了,因此他看见的北京是一个变化当中的,把八百年建都建立的一切正在加速处理过程中的这样一个北京……

北京一开始不接纳他,像他这样衣衫褴褛、不修边幅的举止令北京的绅士们侧目而视。他当年最早的时候是写稿子,到报社去领4块到12块的稿费的时候,要先给门房2毛钱、3毛钱才让他进去,因为他衣衫太褴褛,他是一个不被北京接受的乡下人。因此,1923年冬天,当郁达夫冒着风雪去看他的时候,发现青年沈从文住在冰冷的小屋子里,没有人知道,也没有钱,没有生炉子,没有棉衣,只有一双冻僵的手在写稿。郁达夫看了立刻把衣服脱下来穿在他身上,拉着他去吃饭,吃完饭把多余的钱都给了他。

但是,慢慢地,沈从文被北京这个城市接受了。他经过现代评论派认识胡适,认识徐志摩,认识郁达夫、杨振声、朱光潜等等,他慢慢地被接纳了,以至于施蜇存先生回忆起沈从文的时候,觉得沈从文“虽然不像个洋绅士,但他也是个土绅士”,以至于到30年代,一些个文学青年来到北京,那个时候首先要拜访的是沈从文,而且沈从文经常邀请这些年轻人到中山公园喝茶,在喝茶当中沈从文是核心人物。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公报》文艺副刊的主编了,他已经被这个城市所接纳了,他已经成了北京城市的主人了。在某种意义上说,沈从文以他特有的方式征服了北京城。或者说,北京这个城市以他特有的宽容接纳了这样一个来自乡下的作家。这是乡下人和北京发生的第一个故事。

再看一看沈从文在北京的感受。我们从一个历史细节讲起。1922年他刚住在会馆里的时候,他整天被电车隆隆响声搞得非常烦恼,他不能接受北京电车的声音,他拒绝这个。这使我们想起了张爱玲是从电车的声音中感到了城市的美。但是1925年,他因偶尔的原因到了香山,他突然在香山听到了鸡的叫声,他好兴奋。鸡在那里活泼地跳舞,让他想起了家乡湘西的鸡,但他觉得北京这个鸡还不如湘西的鸡活泼。他对这鸡声就非常感慨。这一细节告诉我们,北京对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通过这个鸡声的出现,他发现北京的另一面,就是乡土北京的那一面。他拒绝北京都市的一面,但他通过鸡声了解北京乡土的一面,因此北京对他来说既是乡土同时又是异乡,所以北京对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

因此就勾起他一系列难忘的经历。比如他到北京,半夜里独游北京西山望月。望着那个月亮,他有一段描写:“西山一切,小麻雀的声音,青绿色的天空,山谷中的溪流,晚风,牵牛花附着的露珠,萤火,群星,白云,山泉的水,红玫瑰”都使他“想起了梦里的美人”。“梦里的美人”是什么呢?就是他的家乡。他在北京的西山里发现了他梦里寻求的美人,这些景色就是翠翠所生活的那个世界。他在北京发现了骆驼,那个骆驼从容不迫地在灰尘仆仆的道路上前进,给他带来一种意义特殊的感觉。他还发现了北京的风沙等等。他到北京的附近看到古老的运河,唤起他对古老的种种温馨的回忆。所以,他对这样一个北京的发现,对北京熟悉而陌生的这样一种发现,或者说对北京具有的乡土性的发现,使他产生了非常复杂的感受和体验。

大体上说,是三个层面上的感受和体验。首先,北京的风景和古城的人,唤起了他对自己家乡的回忆和几乎是无所不在的联想和想象。他发现,无论是北京的风景还是北京的人的性格,都和他家乡的风景和人有种内在的相通。因此,他见了所有的北京人,都会引起他的联想,产生说不出的亲切感。因此他的有些小说分析起来很困难,有些细节证明他是湘西人,有些细节让人觉得是北京的,分不清楚了。

另一方面,北京的乡土毕竟不是湘西的乡土,北京是皇城,北京有一种它特有的博大、深厚和精辟,北京文化代表的是一种博大的、深厚的、精致的中国乡土文化。这是沈从文所没有的,这是超出沈从文之外。沈从文原来笔下的中国不是这样一个中国,但他慢慢在北京呆久了,他就慢慢浸透了北京这种博大的、丰厚的、精致的文化的影响。因此,他再来写乡土小说,就发生变化了。那个韩国学生就说,在阅读沈从文写在北京的《边城》的时候,就发现《边城》和其它乡土小说有着很大的区别,《边城》背后有一种大气,一种阔大、庄严,一种浑厚之感,其它乡土小说境界比较狭窄。他就认为这种博大的、庄严的浑厚之气,是北京精神对沈从文的一个影响的结果,是北京的文化精神先影响了沈从文的精神境界,然后影响到他的乡土小说的创作,使得它就不简简单单是湘西文化的复现,而是在乡土记忆中实现了以北京为代表的乡土中国的另一番景象,使得沈从文的乡土小说不仅超越了同时代的乡土小说,同时也超越了他自己的乡土小说。

第三方面,沈从文在北京看到他梦里,他如此醉心的博大精深的北京文化的美在意识形态中逐渐消失,他对美的丧失的一种感慨使他立刻就联想到他的湘西,因为湘西同样使他醉心的那种淳朴而粗犷的美也无可避免地在消失的过程中。所以,他对北京文化的思考更加深了他对湘西文化的一些思考一些忧虑,以至就引起了对整个乡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消失的可能性所产生的一种忧虑,这包括美学忧虑。这样就使得他的乡土牧歌又渗入了哀歌的调子,而这个哀歌的调子既是献给湘西的,同时也是献给北京的。这是沈从文和北京的关系的一个方面,就是一种乡土的亲近性。同时作为故事中的乡下人,他是不可能完全融入北京城的,即使他完全被这个城市所接纳,他也不能完全摆脱他那根深蒂固的陌生感。

沈从文对一种文化的判断,常常是从性的角度去观察。有一篇小说叫《十四夜间》,主人公是北京的一个小官僚,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就想找一个妓女,但找的时候,他很紧张,自己是个京官要有架子,他就为这事犹豫不决。有一细节,他叫堂倌去找,一会要找,一会又不找。沈从文说,性爱是体现人的生命力的。他说北京文化熏陶出来的人的生命的惰性、怯懦、犹豫不决、无能,比起大胆放肆的乡下人,说明你们生命力的衰落。乡下人的那种热情,要爱就爱,不像你这种犹豫不决。他从这些角度来嘲讽他们。在北京人的生命中那种惰性、怯懦,从中他发现北京古城生命力的衰退,反过来加深了他对湘西雄强生命力的体验,所以最终他保持了维持了乡下人的自傲和自尊。但有的研究者分析,这种乡下人的自尊和自傲背后还隐藏着对北京文化非常复杂的自傲自卑。这就是沈从文和北京之间的关系。

沈从文与上海的故事

再简略地说一下沈从文和上海的关系。

1928年1月2日,沈从文从北京来到上海,一个星期之后给北京的朋友写信。他说,他把在上海住的称为“塌而霉、塞”,就是很狭窄很发霉的一个小房间。他说我到上海第一个和出版社的经理见面。暂且说经理以前藐视他是因为他没钱,藐视态度不说,假装亲热的态度真叫人伤心哭泪。他说,明明是瞧不起我,但假装亲热让我更加觉得受到屈辱,我在北京就不一样,问一个博士借五块钱,博士马上借给我了,北京人不把钱看得那么重,上海人怎么这么怕借钱,怕借钱不要紧,但又假装亲热。他觉得非常不舒服。

他住在上海,主人也是讲钱。小小房子,每个月要给二房东13块钱,还外加倒马桶费1块钱、打扫灰尘费1块钱,洗衣费1块钱。他说,北京不一样,北京可以欠钱的。他非常怀念北京,不喜欢上海。然后,他说上海最讨厌的是吵闹,吵得头疼,没有北京的安静。他说我怎么办呢,我只能深夜去大马路,每一个人的脸我都仔细观察一遍。他用乡下人的眼光毫不客气地看。上海人最讨厌被人盯着看,但他不管,就盯着看,然后统计。他说,100个穿皮领子的新式女人中,没有5个够格,每个人脸上都是憔悴的脸色,每个人好像都是受了伤,每个人都有姨太太或者窑姐的味道。他说,我想我是不适宜做上海人的。

他对上海没有好话。更重要的呢,上海也拒绝他。他说,我在上海是什么身份呢?他说,我在上海是一个文化工人。我来上海就是整天写作,上海资本家就整天敲诈我,逼得我成了写作机器,我一天不写就没有钱,没有钱在上海就没办法生存,因此,我只能拼命写。老板只给他很少的钱,逼着他签合同,榨干净他身上的每一滴血,榨干他所有的智慧。在这种压榨下,他疲劳不堪,一点创造兴趣都没有。在上海,他始终是一个文化工人的角色。

因此,他对上海的观察就跟北京不太一样。他说,有一天我在上海的阳台上看上海的城市,我伏在湿栏杆上在想另一个窗子里的另一个人家在做什么事。他说,我不知道工厂的夜班是如何的忙碌,我想象的夜班是在一些小房子里总有一些小学徒一边打盹一边做事情,我想象那些铜匠、那些印刷工人他们大概和我一样没有办法睡好觉,他们是那样的肮脏,走近他们的身边有一种难闻的气味,手上全是油腻和铁锈,头脑又是那么愚蠢。他说这样的生活是人的生活吗?但是我想想,他们那么蠢,我有责任来释放他们。

请注意,他观察上海他所注意的是那些工人,这显然是和他的文化工人的身份相似的,他观察的城市是贫民窟的上海,他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受,但是他又不同于左翼作家的那种感受,他觉得工人们蠢;也不同于新月派的那些绅士们的感受,他还想到自己的责任。所以他的观察非常独特。他说上海给人的感觉总是一个夏天的午后的感觉,这个地方整个的都很无聊,一切生命都是浪费。他对上海抓住了两个词:无聊和浪费。我觉得这是相当精彩的、独特的直觉性的感受。而且他用腐烂两个字来概括上海都市文明。这个文明是金钱渗入,一切都是物质化、利益化,不仅是上流社会的糜烂,这整个人的生命的激情都已丧失。他特别讲到了上海的“君子”,他说上海出现了一种“新君子”。“新君子”的特点是什么呢?是“毁人于有意而无形中”,自己还不失为君子,这是很尖刻的观察。他说,上海的这种中间人,他们享有聪明、稳重和尊重文明的命运,就是看起来他们很聪明,很稳重,很尊重文明,有一种迷人的风度,但是却是内在的生命的枯竭。

他从生命立意的角度出发,生命立意是他的一个观察点。他说北京人的生命是怯懦的,而他在上海看到生命力的枯竭。他的小说《罗汉》写一个女人,所有男人都拼命追求这个女人,有的用客气的表现,有的用委婉的、压制的书信,有的用虐待自夸的献媚,凡是社交场合所必须有的绅士风度的行为,男人都做过了,但这个女人全看不上,因为她需要利益,需要强壮,这是上海绅士提供不了的,最后她自动跑到了一个军人的身边,因为她追求的是雄强的生命活力。他和上海的关系是一种内在的紧张,所以他拒绝上海,上海也拒绝他。他对上海是以一种乡下人的角度,认为上海文明是腐烂的文明,非常的精辟。

更使我们想象不到的,面对这样一种上海文化,他产生了恐惧感,产生了自我危机感。他说,我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我再呆在这里,我原有的生命力,我的祖先给我的生命力也没了。他向先祖忏悔,说你们给我的诚实、勇敢、热情,血质的遗传到如今恐怕都已经荡然无存,我在上海我的生命力要枯竭了。对现代城市文明他有一种强烈的恐惧感和危机感。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在上海所体验到的这样一种都市文明的撞击所产生的对人的生命的危机感,使他联想起了乡土的恐惧感。沈从文的《丈夫》这篇小说是写在上海的,他从上海亲身感受到了这种生命的危机感,就是原始生命的活力有可能被现代所吞噬这样的危机感,使他想到了他的家乡这样的危机已经出现了。《丈夫》就是写这种精神关系已经渗透到山村,当地的农民把自己的老婆送去船上去卖唱。他就写这个女人从乡下到城里去变成城里人,变成城里人之后她的习惯什么都变化了。这种精神关系渗透到山村之后,他产生一种危机感,是在上海的体验加深了这种危机感。

这很有意思,他在北京写了《边城》,在上海写了《丈夫》,这显然是和他在北京、上海的不同体验有关的。他在上海感受到的文明危机,使他加深了家乡的同样被现代文明吞噬的危机感。同时,他面对上海这种他所拒绝的都市文化,他提出了他的文化理想,一个是不是需要重新恢复、重新唤起他家乡所谓的苗族文化所代表的乡土文化所拥有的生命活力,面对着都市文化的糜烂,是不是需要唤起他家乡的包括少数民族的那种比较原始、雄强的生命活力来做一个补充,所以这一时期也就是在上海的时期,他用理想化的眼光,用理想化的笔触创作了《龙朱》、《媚金》、《豹子和那羊》、《七个野人和最后的迎新节》、《雨后》。在这些小说里面,就和《边城》的那种宁静、肃穆、和谐不同,在这样的乡土小说里面充满了无忌的野性,一种圆满健全的生命力,这是被上海糜烂的都市文化所激起的乡土想象,而且乡土想象是被他圣洁化的,被他理想化的。他想用这种平凡的、简朴的、单纯的生活方式来对抗这种畸形的都市文化,他觉得这种存在于自然状态中的一种生命形态极有可能抑制现代都市的弊病。因此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作为乡下人的自傲和尊严。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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