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雠通义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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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校雠通义
清·章学诚
目 录
卷一
原道第一
宗刘第二
互著第三
别裁第四
辨嫌名第五
补郑第六
校雠条理第七
著录残逸第八
藏书第九
卷二
补校汉艺文志第十
郑樵误校汉志第十一
焦竑误校汉志第十二
卷三
汉志六艺第十三
汉志诸子第十四
汉志诗赋第十五
汉志兵书第十六
汉志数术第十七
汉志方技第十八
卷一
原道第一
叙曰:校雠之义,盖自刘向父子部次条别,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於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后世部次甲乙,纪录经史者,代有其人;而求能推阐大义,条别学术异同,使人由委溯源,以想见於坟籍之初者,千百之中,不十一焉。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会於向、歆讨论之旨,因取历朝著录,略其鱼鲁豕亥之细,而特以部次条别,疏通伦类,考其得失之故而为之校雠。盖自石渠天禄以还,学者所未尝窥见者也。顾樵生南宋之世,去古已远,刘氏所谓《七略》、《别录》之书,久已失传;〔《唐志》尚存,《宋志》已逸,嗣是不复见矣。〕所可推者,独班固《艺文》一志。而樵书首讥班固,凡所推论,有涉於班氏之业者,皆过为贬驳之辞。盖樵为通史,而固则断代为书,两家宗旨,自昔殊异,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无足怪也。独《艺文》为校雠之所必究,而樵不能平气以求刘氏之微旨,则於古人大体,终似有所未窥。又其议论过於骏利。隋唐史志,甲乙部目,亦略涉其藩,而未能推阐向、歆术业,以究悉其是非得失之所在。故其自为《通志》,《艺文》、《金石》、《图谱》诸略,牴牾错出,与其所讥前人著录之谬,未始径庭,此不揣本而齐末者之效也。又其论求书之法,校书之业,既详且备。然亦未究求书以前,文字如何治察,校书以后,图籍如何法守;凡此皆郑氏所未遑暇。盖其涉猎者博,又非专门之精,钜编鸿制,不能无所疏漏,亦其势也。今为折衷诸家,究其源委,作《校雠通义》,总若干篇,勒成一家,庶於学术渊源,有所釐别。知言君子,或有取於斯焉。
古无文字。结绳之治,易之书契,圣人明其用曰:“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夫为治为察,所以宣幽隐而达形名,盖不得已而为之,其用足以若是焉斯已矣。理大物博,不可殚也,圣人为之立官分守,而文字亦从而纪焉。有官斯有法,故法具於官;有法斯有书,故官守其书;有书斯有学,故师传其学;有学斯有业,故弟子习其业。官守学业皆出於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私门无著述文字,则官守之分职,即群书之部次,不复别有著录之法也。
——右一之一
后世文字,必溯源於六艺。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易》掌太卜,《书》藏外史,《礼》在宗伯,《乐》隶司乐,《诗》颂於太师,《春秋》存乎国史。夫子自谓述而不作,明乎官司失守,而师弟子之传业,於是判焉。秦人禁偶语《诗》、《书》,而云“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其弃《诗》、《书》,非也。其曰“以吏为师”,则犹官守学业合一之谓也。由秦人以吏为师之言,想见三代盛时,《礼》以宗伯为师,《乐》以司乐为师,《诗》以太师为师,《书》以外史为师,三《易》、《春秋》,亦若是则已矣。又安有私门之著述哉?
——右一之二
刘歆《七略》,班固删其辑略而存其六。颜师古曰:“辑略谓诸书之总要。”盖刘氏讨论群书之旨也。此最为明道之要,惜乎其文不传;今可见者,唯总计部目之后,条辨流别数语耳。即此数语窥之,刘歆盖深明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而有以知乎私门初无著述之故也。何则?其叙六艺而后,次及诸子百家,必云某家者流,盖出古者某官之掌,其流而为某氏之学,失而为某氏之弊。其云某官之掌,即法具於官,官守其书之义也。其云流而为某家之学,即官司失职,而师弟传业之义也。其云失而为某氏之弊,即孟子所谓“生心发政,作政害事”,辨而别之,盖欲庶几於知言之学者也。由刘氏之旨,以博求古今之载籍,则著录部次,辨章流别,将以折衷六艺,宣明大道,不徒为甲乙纪数之需,亦已明矣。
——右一之三
宗刘第二
《七略》之流而为四部,如篆隶之流而为行楷,皆势之所不容已者也。史部日繁,不能悉隶以《春秋》家学,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一。名墨诸家,后世不复有其支别,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二。文集炽盛,不能定百家九流之名目,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三。钞辑之体,既非丛书,又非类书,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四。评点诗文,亦有似别集而实非别集,似总集而又非总集者,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五。凡一切古无今有、古有今无之书,其势判如霄壤,又安得执《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之文章乎?然家法不明,著作之所以日下也;部次不精,学术之所以日散也。就四部之成法,而能讨论流别,以使之恍然於古人官师合一之故,则文章之病,可以稍救;而《七略》之要旨,其亦可以有补於古人矣。
——右二之一
二十三史,皆《春秋》家学也。本纪为经,而志表传录,亦如左氏传例之与为终始发明耳。故刘歆次《太史公》百三十篇於《春秋》之后,而班固叙例亦云,作春秋考纪十二篇,明乎其继《春秋》而作也。他如仪注乃《仪礼》之支流,职官乃《周官》之族属,则史而经矣。谱牒通於历数,记传合乎小说,则史而子矣。凡此类者,即於史部叙录,申明其旨,可使六艺不为虚器,而诸子得其统宗,则《春秋》家学,虽谓今日不泯可也。
——右二之二
名家者流,后世不传。得辨名正物之意,则颜氏《匡谬》,丘氏《兼明》之类,经解中有名家矣。墨家者流,自汉无传。得尚俭兼爱之意,则老氏贵啬,释氏普度之类,二氏中有墨家矣。讨论作述宗旨,不可不知其流别者也。
——右二之三
汉、魏、六朝著述,略有专门之意。至唐宋诗文之集,则浩如烟海矣。今即世俗所谓唐宋大家之集论之,如韩愈之儒家,柳宗元之名家,苏洵之兵家,苏轼之纵横家,王安石之法家,皆以生平所得,见於文字,旨无旁出,即古人之所以自成一子者也。其体既谓之集,自不得强列以诸子部次矣。因集部之目录,而推论其要旨,以见古人所谓言有物而行有恒者,编於叙录之下,则一切无实之华言,牵率之文集,亦可因是而治之。庶几辨章学术之一端矣。
——右二之四
类书自不可称为一子,隋唐以来之编次,皆非也。然类书之体亦有二:其有源委者,如《文献通考》之类,当附史部故事之后;其无源委者,如《艺文类聚》之类,当附集部总集之后;总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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