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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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卷之上 睦亲
  性不可以强合
  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于责善, 兄弟或因于争财。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世人见其不和,或就其中分 别是非而莫名其由。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 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挐,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 所禀自是不同。父必欲子之性合于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于己, 弟之性未必然。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 之根源也。况凡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一以为当先,一以为当后, 一以为宜急一以为宜缓,其不齐如此,若互欲同于己,必致于争论,争论不 胜,至于再三,至于十数,则不和之情自兹而启,或至于终身失欢。若悉悟 此理,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了弟者,仰承于父 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争之患。孔子曰: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此圣人教人和家之要 术也,宜孰思之。
  人必贵于反思
  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和之渐也。若各能 反思,则无事矣。为父者曰:“吾今日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 吾前日事亲之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倘吾前 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愧于心!”为子者曰:“吾今日 为人之子,则他日亦当为人之父。今吾父之抚育我者如此,畀付我者如此, 亦云厚矣。他日吾之待其子,不异于吾之父,则可俯仰无愧。若或不及,非 惟有负于其子,亦何颜以见其父?”然世之善为人子者,常善为人父。不能 孝其亲者,常欲虐其子。此无他,贤者能自反,则无往而不善;不贤者不能 自反,为人子则多怨,为人父则多暴。然则自反之说,惟贤者可以语此。
  父子贵慈孝
  慈父固多败子,子孝而父或不察。盖中人之性,遇强则避,遇弱则肆。 父严而子知所畏,则不敢为非;父宽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 父多优容;子之愿悫,父或责备之无已。惟贤智之人即无此患。至于兄友而 弟或不恭,弟恭而兄或不友;夫正而妇或不顺,妇顺而夫或不正,亦由“此 强即彼弱,此弱即彼强”积渐而致之。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 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无 偏胜之患矣。至于兄弟、夫妇,亦各能以他人之不及者喻之,则何患不友、 恭、正、顺者哉!
  处家贵宽容
  自古人伦,贤否相杂。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荡, 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无此患者,虽圣贤亦无如之何。身有疮痍疣赘,虽 甚可恶,不可决去,惟当宽怀处之。能知此理,则胸中泰然矣。古人所以谓 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人所难言者如此。
  父兄不可辩曲直
  子之于父,弟之于兄,犹卒伍之于将帅,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 不可相视如朋辈,事事欲论曲直。若父兄言行之失,显然不可掩,子弟止可 和言几谏。若以曲理而加之,子弟尤当顺受,而不当辩。为父兄者又当自省。
  人贵能处忍
  人言“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 盖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发,不过一再而已。积之既多,其 发也,如洪流之决,不可遏矣。不若随而解之,不置胸次,曰:“此其不思 尔!”曰:“此其无知尔!”曰:“此其失误尔!”曰:“此其所见者小尔!” 曰:“此其利害宁几何!”不使之人于吾心,虽日犯我者十数,亦不至形于 言而见于色。然后,见忍之功效为甚大,此所谓善处忍者。
  亲戚不可失欢
  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 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 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家长尤当奉承
  兴盛之家,长幼多和协,盖所求皆遂,无所争也。破荡之家,妻孥未尝 有过,而家长每多责骂者,衣食不给,触事不谐,积忿无所发,惟可施于妻 孥之前而已。妻孥能知此,则尤当奉承。
  顺适老人意
  年高之人,作事有如婴孺,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果食小惠,喜与 孩童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其意,则尽其欢矣。
  孝行贵诚笃
  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以动天地、感鬼神。尝见 世人有事亲不务诚笃,乃以声音笑貌缪为恭敬者,其不为天地鬼神所诛则幸 矣,况望其世世笃孝而门户昌隆者乎!苟能知此,则自此而往,与物应接, 皆不可不诚。有识君子,试以诚与不诚者较其久远,效验孰多?
  人不可不孝
  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 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 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 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然人于既长之后,分稍严 而情稍疏。父母方求尽其慈,子方求尽其孝。飞走之属稍长则母子不相识认, 此人之所以异于飞走也。然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 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 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 亦犹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而人之报天地者何在?有对虚空 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则以为能报天地,果足以报其万分之一乎? 况又有怨咨乎天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父母不可妄憎爱
  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 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 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 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 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 之过也。爱憎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 可解。为父者须详察此。子幼必待以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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