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的宴会》作者:阿纳托尔·法朗士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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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一个孩子的宴会
作者:阿纳托尔・法朗士 
叶君健 翻译

  作者简介: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1844-1924)法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社会活动家。其父经营一家书店,少年时的法朗士经常替父亲编写书目、图书简介等,置身于书海之中。1973年出版第一本诗集《金色诗篇》,尔后以写文学批评文章成名;1881年出版《波纳尔之罪》,在文坛上声名大噪。以后他写了一系列的历史题材小说,如《黛丝》(1890)等长篇小说。此外,这一时期的重要作品还有短篇小说《克兰比尔》(1901)、长篇小说《在白石上》(1904)、《天使的反叛》(1914),其间还有长篇四部曲《当代史话》(1896-1901)。1896年末,他成为法兰西学院的会员。1894年德雷福斯事件发生后,法朗士的政治态度开始左倾,与左拉一起参加了为德雷福斯伸张正义的斗争。俄国革命期间,他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成为法国社会党成员,赢得左翼知识分子和工人阶级的敬仰,1921年参加法国共产党。主要作品:《黛丝》(1890)、《鹅掌女王烤肉店》(1893)、《企鹅岛》(1908)、《诸神渴了》(1912)等长篇小说。

罗歇尔的种马

饲养种马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马儿是一种骄矜的动物,需要很烦杂的照料。你不妨去问问罗歇尔,看事情是不是这样!
现在他就正在修饰他那匹高贵的栗红马。假如他不曾在一场战斗中失去了他的尾巴的话,他可以说是木马中的一颗珍珠,黑森林种马饲养场上的花朵。罗歇尔倒很想要知道,木马的尾巴是不是又可以重新长出来。罗歇尔在想象中按摩了一阵他的马儿以后,就喂给他们一些假想的燕麦。这里饲养这些木制的小马的正确方法。小孩子们就在梦乡里骑着这些木马驰骋。
罗歇尔现在就要骑着他的那匹英勇的战马到外面去驰骋一番。这只可怜的动物没有耳朵,他的鬃毛也是伤痕斑斑,像一只破梳子。但罗歇尔很喜欢他。为什么呢?很难说出一个道理。这匹栗色马是一个穷人送给他的礼物。穷人的礼物,比起任何其他礼物来,总使人觉得要可爱得多。
罗歇尔奔驰出去了。他跑得很远。地毯上织的花是热带树上开的花。小罗歇尔,祝你幸运!祝你心爱的马儿载着你跑遍世界!希望你永远也不要骑上一匹更危险的马儿!伟大也好,渺小也好,只要我们骑着我们自己的马!我们谁没有自己心爱的马儿呢?
每个人心爱的马儿各自疯狂地沿着生活的道路奔驰;有的是为了光荣,有的是为了享受;许多在悬崖上跳过去,折断了他们骑手的脖子。我祝你幸运。小小的罗歇尔。我希望,当你长大成人以后,你能有两匹爱马来骑,好让他们把你带向正路:一匹的性格猛烈,另一匹的性格温和。他们都是高贵的马儿:一匹叫做“勇敢”,另一匹叫做“善良”。

艺术家

米歇尔的父亲是一个画家。这孩子常常观察他面对着画架工作,静看人和动物在画布上扩大,与大地、海洋、天空和一切大自然栩栩如生的色调融合成一气。他发现他的父亲喜欢画妇女,把她们的眼睛和嘴唇画得像火焰和露水一样――那些具有金发、白皮肤和微笑的嘴唇的妇女。小米歇尔想,当我长大以后,我将不画女人,我将要画马――因为那要比这好得多。
他已经多次尝试画他所想象得到的最好看的动物。但是他的手指所能描出的一些马儿都有这样一个特点:它们一点也不像马。它们倒是像有四条腿的鸵鸟。是的,绘画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呀。
可是米歇尔仍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现在你再去瞧瞧他所画的那些画,你就可以发现它们多多少少还像他所要画的东西。他每天都在画。他画得很辛苦,但他喜爱这工作。“辛苦”和“喜爱”是构成天才的最重要的一半,另一半是时间。也许有一天米歇尔将会像他父亲那样成为伟大的画家。昨天他作出了满满一张纸的构图。在这里他画出了一位绅士,手里拿着一根手杖,正在向海滨走去。只是这位绅士的一只手臂是从胸口上长出来的――除此以外,他把这位绅士画得还很像。他的上衣有四颗扣子――还有什么东西能比这更完美的呢?他附近有一棵树,远方有一条船。这位绅士看上去好像是要把那条船拈起来放在手上,把那棵树吞进肚皮里去。透视也不太对头。但是对最伟大的画家人们也提出过同样的批评。
今天米歇尔正在完成一件更具雄心的构图。它里面包括人物、船只和风车。他对这幅伟大的作品正在作最后的加工。他凝视着它:船只似乎是在水上滑行,风车的翼似乎是正在转动。他对自己感到很骄傲。他像一切真正的艺术家一样――也像上帝一样,对于自己的工作感到光荣。
但是他忘记了在他旁边地板上玩的一只小猫儿――它正在玩弄一卷线。米歇尔一离开这个房间,这个小动物就会跳到桌子上,而且它只须用它的白爪子一推,就会把墨水瓶推翻到整张纸上。这样,米歇尔的杰作就会毁掉了。这位艺术家最初也就会变得垂头丧气,但是不久他就会重新画出另一张杰作,来补偿小猫和残酷命运所造成的损失。天才就是这样从不幸中胜利出现的。

夏克玲和米劳

夏克玲和米劳是朋友。夏克玲是一个小女孩,米劳是一只大狗。他们是来自同一个世界,他们都是在乡下长大的,因此他们彼此的理解都很深。他们彼此认识了多久呢?他们也说不出来。这都是超乎一只狗儿和一个小女孩记忆之外的事情。除此以外,他们也不需要认识。他们没有希望、也没有必要认识任何东西。他们所具有的惟一概念是他们好久以来――自从有世界以来,他们就认识了;因为谁也无法想象宇宙会在他们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按照他们的想象,世界也像他们一样,是既年轻、又单纯,也天真烂漫。夏克玲看米劳,米劳看夏克玲,都是彼此彼此。
米劳比夏克玲要大得多,也强壮得多。当他把前脚搁到这孩子的肩上时,它足足比她高一个头和胸。它可以三口就把她吃掉;但是他知道,他觉得她身上具有某种优良的品质,虽然她很幼小,她是可爱的。它崇拜她,它喜爱她。它怀着真诚的感情舔她的脸。夏克玲也爱它,是因为她觉得它强壮和善良。她非常尊敬它。她发现它知道许多她所不知道的秘密,而且在它身上还可以发现地球上最神秘的天才。她崇敬它,正如古代的人在另一种天空下崇敬树林和田野上的那些粗野的、毛茸茸的神仙一样。
但是有一天她看到一件惊奇的怪事,使她感到迷惑和恐怖:她看到她所崇敬的神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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