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亚随笔选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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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书名:伊利亚随笔选
作者:【英】查尔斯·兰姆
ISBN:9787532757022
译者:刘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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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姆及其《伊利亚随笔》(译序)
一
介绍兰姆,不能不先谈一谈英国随笔的发展,而谈到英国随笔,又离不开法国的著名散文作家蒙田(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1533—92),他那以“我写我自己”为主导思想的《随笔》(“Essais”)一书是近代欧洲随笔散文发展的奠基石。英国的随笔写作即以此书的最初英译本(出版于1603年)为其滥觞。此后三四百年,随笔在英国不断发展,作者迭出。最初的硕果是培根的五十八篇《随笔》(Francis Bacon:“Essays”,1597—1625)。但培根的随笔是哲理性的,和蒙田那富于个人风趣的笔调不同。到十七世纪,英国出了两部模仿蒙田的作品,那就是考莱的《随笔集》(Abraham Cowley:“Essays in Verse and Prose”,1668)和邓普尔的《杂谈集》(William Temple:“Miscellanea”,1680—1701)。但英国随笔的大发展却是在十八世纪。当时,文人办期刊蔚然成风。例如,大家熟知的笛福,在他六十岁写作《鲁滨孙历险记》之前,早就是办刊物的老手,而且是英国头一份期刊《评论报》(“Review”1704—13)的主笔。此外,斯威夫特办过《检察者》(“The Examiner”,1710—11),斯梯尔和阿狄生办过《闲话报》(“The Tatler”,1709—11)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1711—12;1714),约翰逊博士办过《漫游者》(“The Rambler”,1750—52),后来哥尔斯密也办过短期的小刊物《蜜蜂》(“The Bee”,1759)。由于时代的风气、刊物的需要,随笔得到广泛的应用,作家用它来立论、抒情、写人、叙事,还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个性因素贯穿进去,将随笔开拓成为一种非常灵活、非常吸引读者的文学体裁。到了十九世纪,随笔散文成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出现了一批著名的随笔作家,如兰姆、赫兹利特、德·昆西和利·亨特等。英国随笔在十九世纪发展到了一个顶峰,题材扩展到了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作者的个性色彩也更为浓厚,名篇佳作甚多,其流风余绪一直影响到二十世纪。从二十世纪初到三十年代,英国随笔还又经历了一段相当繁荣的时期。
这算是英国随笔散文发展的一个非常粗略的轮廓。
二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生于伦敦一个律师的佣人之家。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基督慈幼学校念书,并与诗人柯勒律治同学结下终身友谊。兰姆是高材生,拉丁文学得很好,可惜有口吃的毛病,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被剥夺了在高等学校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引为终身憾事。由于家境困难,他十四岁即开始谋生,先在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到五十岁退休。
兰姆一生平静,但屡遭不幸。小时候,他常到外祖母为人做管家的乡下庄园里去住,认识一位叫安妮·西蒙斯的金发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但他二十岁时,这个姑娘与一个当铺老板结了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里住了六周,方得复元。次年(1796年),他家里发生一桩惨剧:比他大十岁的姐姐玛利,由于日夜操劳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劳累过度,遗传的疯病发作,竟拿刀子刺死了他们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生的道路。他独自一人挑起了赡养老父、照料疯姐的家庭重担。他父亲死后,姐弟二人相依为命。玛利的病时好时坏,病好的时候,姐弟在一起读书、写作(因为玛利也是一个文学才能很高的人)。玛利发病常有预感,每到此时,姐弟俩就手拉手哭着向疯人院走去。在伦敦,查尔斯曾经暗自爱慕一位邻居的姑娘,未及说话,她已去世,只能写篇文章表示怀念。他又曾向一位熟识的女演员写信求婚,但信发出后考虑一下自己的家庭状况,又去信撤回。为了不使玛利流离失所,他一生未婚。晚年,兰姆姐弟移居乡下,收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女爱玛·伊索拉为养女。他们培养这个小女孩,亲自为她编写课本,还让她学意大利文、读《神曲》原文。这给他们的凄凉岁月增添不少乐趣。爱玛长大,与一个年轻书商结婚,兰姆姐弟又过着寂寞的日子。玛利时时犯病,为邻居所嫌,住所搬来搬去。最后,他们再也无法料理自己的生活,寄居在别人家,只求有个食宿之所。姐弟相约,最好玛利先死,免得她孤苦无依。不料,查尔斯在1834年底跌倒伤脸,竟不治而死。玛利在衰病昏迷中活到了1847年。兰姆为照顾姐姐牺牲自己,这种无私精神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兰姆个子不高,身体瘦弱,长长的面孔和宽宽的额头透着过人的聪敏,淡褐色的眼珠有时闪出调皮的光芒,有时流露忧郁的神情。他衣着朴素,总是穿着那身普通职员穿的黑色燕尾服,下摆贴在他那瘦瘦的腿上。他生性温和,在生人面前拘束害羞,有时为了摆脱窘境说些傻话、怪话,那是因为急了。只有在知心好友中间他才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性情。他的要好朋友自然首先是诗人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但他同一直拥护法国革命、思想激进的作家葛德文、赫兹利特、亨特等人也一直保持友谊;此外,他还有一批穷朋友,多半是些有才能、有学问、有见识的“穷哥儿们”,像那位身无分文却敢碰反动势力、捋虎须的穷编辑约翰·芬维克,那位刻苦读书、一直到眼睛失明的穷学者乔治·代厄尔,那位同情穷苦儿童、每年设宴招待扫烟囱小孩的穷文人吉姆·怀特,等等,对于这些下层奇人,兰姆怀有深厚的情谊。
兰姆在伦敦当职员那些年,每周星期三晚上,他在文学界的朋友就到他的住所聚会。虽然房间低矮狭窄,但室内绝不缺少书画;房中摆下两张小桌,可以打打扑克;壁橱里有冷牛肉、黑啤酒,客人们可以随意取来吃喝;大家无拘无束地谈天,谈得高兴了,兰姆也插入一两句俏皮话凑个热闹。譬如说,有一天,华兹华斯谈起了《哈姆雷特》,夸口说,莎士比亚尽管很行,别的诗人只要掌握了关于哈姆雷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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