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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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与“民族”分类学体系化的初步探讨(代序)
祁进玉
20世纪50年代,我国经过“民族识别”工作正确解决了各少数民族没有民族地位的问题,承认了一批少数民族,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也是推行民族平等政策必不可少的前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创举。民族识别工作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从理论与制度上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西方学者乔治·莫斯理(George V.H.Moseley)、金德芳(Teufel Dreyer)等人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研究多侧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如何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事务。如乔治·莫斯理就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设立视为中央政府为了打击国民党在广西的残余势力、减轻广西等边远地区的治理难度而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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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显示出对中国少数民族的族群认同(ethnic group identity)与族群性(ethnicity)方面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研究中的女性主义、文化研究以及后殖民主义叙事等诸多主题上。该领域的代表性研究是美国学者杜磊(Dru C. Gladney)的中国回族认同研究,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认为“回族”是一个被政治建构的分类体系,这一人群分类范畴包括了不同历史来源的人群,这一群体的人们除了拥有因信仰伊斯兰教而产生的共同宗教认同外,在文化、语言、生计方式、文化地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他们彼此之间并无多少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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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文·郝瑞(Steven Harr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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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彝族的族群关系、民族认同的研究也颇具代表性。他认为,国家在民族(彝族)身份的赋予和认同的塑造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的民族识别不仅受到西方民族主义与斯大林式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影响,还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民族理论与中国复杂的历史、社会现实相协调而做出的意识形态上的创新与调整。白荷婷(Katherine Palmer Kaup)2000年出版的《创造壮族:中国的族群政治》一书中就提出如下观点: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的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及政府进行中华民族融合的权威政策的一种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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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从创造壮族仅仅为了构建中华民族和实施民族融合政策的初衷来看,事实显然是相反的。这种刻意的民族创造过程本身就是对民族融合的一种潜在解构,又何必刻意地制造一种紧张与危机呢?按照爱德华·萨义德的解释,西方与东方之间存在着权力关系、支配关系、霸权关系。英国学者亚齐乌丁·萨达尔则指出,西方和东方都不是均质的整体性实体,二者都是复杂、不明确和异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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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西方学者对于中国民族问题与族群性研究的旨趣在于重现类似于“东方学”的表述:“他们”(少数民族)无法表述自己;“他们”必须被别人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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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有意或无意地漠视中国历史上存在民族多样性的历史事实,忽视了少数民族群体几千年以来自然而然的、有效传承和绵延的历史脉络,仅从当下出发做出如此狭隘的解读和评论。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张声震(壮族)曾撰文讲述了壮族民族识别的过程,他反驳道:“现在有些西方学者(金德芳、白荷婷等)说壮族是共产党创造出来的民族,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以我个人做例子,应该说,我本是壮族,我之所以一度民族意识模糊,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共产党不是创造出壮族,而是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观唤醒了壮族的民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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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马克拉斯(中文名马克林,Colin Mackerras)认为,中国政府一贯扶持少数民族,其实质是为族群差异的充分展示做准备,包括语言、艺术和宗教等方面,但同时也极为强调“中华民族”的内聚力。中国政府严厉打击分离主义,任何试图分离的意图都会遭到强烈谴责并被坚决禁止。在不威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中国政府允许甚至鼓励民族意识(少数民族的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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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磊宁(Thomas S.Mullaney)近年来致力于研究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民族识别”的历史与过程。他认为,对中国西南民族的探索应超越单一民族的研究模式,走向民族史和民族学学科史相结合的研究方向,对中国民族识别工作的认识也应具有历史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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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术界对中国少数民族的族群性研究和针对中国民族识别工作的学术解构与政治企图,使得国内学术界也加大了对我国少数民族的族群认同与族群性的田野个案研究的力度,同时,学者们由于各自对“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不同认识而引发较大的争议与讨论。由上述“民族”(nation)与“族群”(ethnic group)的概念之争,掀起新一轮的学术争鸣,并引发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民族识别工作的反思和讨论。目前,学术界针对中国进行民族识别的后果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方强调少数民族因“民族识别”所享有社会平等以及互助、融洽的族际关系,另一方则强调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边缘地位。
近年来,国内外也有学者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提出种种质疑,这些声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误导或混淆视听的作用,进而企图否定60多年来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和辉煌成就。基于上述背景,笔者认为在当前有必要重新审视从清末至民国西方与中国学者关于中国民族分类的相关论述并进行初步的文献梳理,以回应国际上针对中国民族问题研究中的种种质疑和认识论上的误区,深层次分析种种分歧与争论之学术陷阱及其实质。
二
20世纪50年代初大规模开展的中国“民族识别”工作,其实质是一种人群共同体的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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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对不同民族及其支系的划分,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开始了。
汉代司马迁的《史记·西南夷列传》中将中国古代的西南民族划分为三类:夜郎、滇、邛都诸族为耕田民族;巂、昆明为随畜民族;笮都等为半耕半猎民族。其对于民族的分类是以经济、政治与习俗为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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