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总论—法学阶梯〔罗马〕查士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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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法学总论――法学阶梯〔罗马〕查士丁尼著
  张企泰译
  序言第一卷第一篇 正义和法律第二篇 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第三篇 关于人的法律第四篇 生来自由人第五篇 被释自由人第六篇 哪些人和由于哪些原因不得释放奴隶第七篇 福费・加尼尼法的废止第八篇 受自己权力支配和受他人权力支配的人第九篇 家长权第十篇 婚姻第十一篇 收养第十二篇 关于家长权的权利消灭的方式第十三篇 监护第十四篇 哪些人可在遗嘱中被指定为监护人第十五篇 宗亲的法定监护第十六篇 身分减等第十七篇 保护人的法定监护第十八篇 家长的法定监护第十九篇 信托监护第二十篇 根据阿提里法的监护人和根据犹里和提第法的监护人第二十一篇 监护人的核准第二十二篇 监护关系终止的方式第二十三篇 保佐人第二十四篇 监护人或保佐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五篇 免除担任监护人或保佐人第二十六篇 受怀疑的监护人和保佐人第二卷第一篇 物的分类第二篇 无形体物第三篇 地役权第四篇 用益权第五篇 使用权与居住权第六篇 取得时效与长期占有 第七篇 赠与第八篇 哪些人能让与和哪些人不能让与第九篇 通过哪些人取得第十篇 订立遗嘱第十一篇 军人遗嘱第十二篇 哪些人不许可订立遗嘱第十三篇 剥夺子女的继承权第十四篇 指定继承人第十五篇 一般的替补指定第十六篇 为未成熟者替补指定第十七篇 遗嘱在哪种情况下失效第十八篇 不合人情的遗嘱第十九篇 继承人的性质和差别第二十篇 遗赠第二十一篇 遗赠的撤销和转移第二十二篇 发尔企弟法第二十三篇 信托遗产继承第二十四篇 特定物的信托遗给第二十五篇 遗命书启第三卷第一篇 无遗嘱的遗产继承第二篇 宗亲的法定继承第三篇 特图里安元老院决议第四篇 奥尔斐特元老院决议第五篇 血亲继承第六篇 血亲亲等第七篇 被释自由人的遗产继承第八篇 被释自由人的指定分配第九篇 遗产占有第十篇 通过自权者收养的财产取得第十一篇 为了维护自由而对之判给遗产的人第十二篇 废止有关出卖财产的财产承受和根据克劳第元老院决议的概括取得第十三篇 债务第十四篇 以要物方式缔结债务的各种方式第十五篇 口头债务第十六篇 几个口约者和几个承诺者第十七篇 奴隶的要式口约第十八篇 要式口约的分类第十九篇 无效的要式口约第二十篇 保证人第二十一篇 书面债务第二十二篇 诺成债务第二十三篇 买卖第二十四篇 租赁第二十五篇 合伙第二十六篇 委任第二十七篇 准契约的债务第二十八篇 通过哪些人取得债权第二十九篇 债务消灭的方式第四卷第一篇 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第二篇 对抢劫者的诉权第三篇 亚奎里法第四篇 侵害行为第五篇 准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第六篇 诉权第七篇 处在他人权力下的人所缔结的契约第八篇 交出加害人之诉第九篇 四脚动物造成的损害第十篇 有权起诉的人第十一篇 诉讼担保第十二篇 永久性的和有时间性的诉权以及对继承人行使或由继承人继承的诉权第十三篇 抗辩第十四篇 答辩第十五篇 特别命令第十六篇 对健讼者的罚则第十七篇 审判员的职权第十八篇 公诉
  序  言
  以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义
  恺撒・弗拉维・查士丁尼皇帝,征服阿拉曼、哥特、弗朗克、日耳曼、安特、阿兰、汪达尔、亚非利加的虔敬的、幸运的、光荣的、凯旋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向有志学习法律的青年们致意。
  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皇帝不但能在战场上取得胜利,而且能采取法律手段排除违法分子的非法行径,皇帝既是虔诚的法纪伸张者,又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
  1.朕以不懈的努力,极度审慎的态度,并得到上帝的保佑,达到了上述双重目的。朕所统治下的各野蛮民族都能认识到本皇帝的武功,亚非利加和许多其他行省的情况也都证实了这一点,经过了一个很长时期,并由于上苍保佑,我们终于获得了胜利,把它们重新置于罗马统治之下,归入我们帝国的版图。此外,各族人民现在都受治于我们已经颁行的或编纂的法律了。
  2.朕将已往杂乱的大量皇帝宪令加以整理使之协调一致以后,就将注意力转向浩繁的古法书籍。我们好象横渡大海一样,由于上苍保佑,终于完成了一件曾经认为是无望的工作。
  3.得到上帝保佑而完成了这件工作之后,朕召见了最杰出的人物、法官、前宫廷财务大臣特里波尼以及两位卓越人士,即法学教授亚奥斐里斯和多罗西斯,他们三人早已不止一次地向我们证明了他们的才能、法律知识和对我们命令的忠诚;朕特别委任他们,在本皇帝的权威和指导下,编写《法学阶梯》。这样,你们便可以不再从古老和不真实的来源中去学习初步法律知识,而可以在皇帝智慧的光辉指引下学习;同时,你们的心灵和耳朵,除了汲取在实践中得到的东西之外,不致接受任何无益的和不正确的东西。因此,从前须先学习三年之后,才能勉强阅读皇帝宪令,现在你们一开始就将阅读这些宪令。你们是这样的光荣,这样的幸运,以致你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从头至尾,都是你们皇帝亲口传授的。
  4.因此,在把全部古法书籍编辑为《学说汇纂》共计50卷以后(这是在一些杰出人物特里波尼亚和其他卓越而有才识的人协助下完成的),朕又命令把这部《法学阶梯》分为四卷,其中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
  5.在这四卷里,简要阐述一些古代法律,以及那些历久不用而湮没,经由皇帝权力而重见天日的内容。
  6.这四卷乃是根据古代各卷法学阶梯,尤其根据我们盖尤斯所著的几部释义――《法学阶梯》和《日常事件法律实践》等――以及许多其他释义编成,由上述三位学者向朕提出。朕详加阅读审核之后,赋予这部著作本皇帝宪令所具有的全部效力。
  7.因此,应该热心接受和不懈努力学习我们这些法律。你们要表明自己学得很精通,因此可以怀有美好的希望,在完成全部学业之后,你们能够在可能委托给你们的不同地区内,治理我们的帝国。
  制定于君士坦丁堡,533年12月11日,查士丁尼皇帝第三任执政官期间。
  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
  第 一 卷
  第一篇 正义和法律
  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
  1.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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