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补明纪编年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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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续补明纪编年 明 王汝南 撰
●自序
(上缺)见取其灭亡之祸矣,无或爽也。臣也某公、某卿,吾所素习也;廉既见其荣及后人矣,贪亦见其灾逮夫身矣,无少忒也。某政也善,则民聚;不善,则民散。某法也良,则国安;不良,则国危。莫不操若符券,应如影响;使人刺目惊心,深思猛省。此「明纪」一书不可不急悬心目也。
顾明之有纪,自陈东莞、郑端简而下,代有着述。然皆繁芜,不儆惕人心。惟钟竟陵「编年」为简要。独惜其仅及熹庙而止;而兴亡之际,反后先不及。南不自揣,每欲续成全书;而苦搜辑不广,日抱阙略以俟。今幸「邸录」未尽亡,野求渐出。而怀宗十七年之鸿猷大烈,胪若日星,因取而卒业。又得邹流绮「明季遗闻」载弘光、隆武事甚详,复择其确有可据、言尤雅循者诠次之,以为子婴、帝昺之续。而有明一代兴亡,不尽昭昭于兹乎?
虽然,兴亡人事也,而所以兴亡则天也。何也?古今无不亡之国,何亡国之时犹是此天下也,不分崩则离析;犹是此君臣也,不好色则贪财;犹是此政也,不祸国则殃民。即间有英明在上,焦劳宵旰,亦孤立而无援;即时挺忠贞于下,痛哭流涕,亦疏斥而不用。而一辈庸碌之臣,乞灵奥灶,偏承恩宠,而据要津。民穷矣,复剥削之;财尽矣,复耗散之;寇众矣,复驱益之;兵骄矣,复纵肆之:不令国破君亡不已也。回思此庸碌之臣,非不读书、非不多才,非不高谈经济而慷慨以治平自期;即任此庸碌之臣者,亦非不深信其读书多才、能谈经济、能以治平自期而漫然以天下付之也。及一败涂地而事后观之,始知其所读之书、所用之才、所谈经济及慷慨自期者,皆苟且贪荣,而厝火积薪自趋于亡也。嗟乎!此岂自趋于亡耳,亦天心实有所兴而致然耳。书成,低回叹息,不禁痛言之以志感。
顺治庚子仲秋,楚人季雍王汝南谨书于虎丘僧舍。
●怀宗端皇帝(讳由检,熹宗嫡弟。在位十七年)
崇祯元年(戊辰)春正月,禁衣饰僭侈;从御史梁天奇言也。
命内臣俱入直,非受命不许出禁门。谕戒廷臣结交近侍。
二月,以侍读学士温体仁直经筵日讲。
三月,以周延儒为礼部右侍郎。
五月,上召对平台,谕辅臣曰:『票拟之事,宜悉心商确』。谕吏部曰:『起废太多,会推宜慎』。责户部措办边饷无术,侍郎王嘉祯引罪。谕兵部边事,尚书王在晋语未详,命给笔札录进。谕刑部曰:『天时亢旱,用法宜平允』。既而,辅臣刘鸿训言更调甚速,宜久任、责实效。上曰:『海内疲于赋役,朕甚悯之!夫更调速,则民滋搅;任事久,则功易成。自今藩众郡邑,毋轻改调』。御史任赞化上言:『天下不患有真小人,而患有假君子。真小人居身秽浊,众所交攻,为祸犹浅;假君子阴行不肖,弹射莫加,为祸最烈。今之假君子,杨维垣是也』。
六月,户科给事韩一良上言:『皇上谕群臣,有「文官不爱钱」之语。然今之世,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臣起县官、居言路,以官言之,县官行贿之首,而给事纳贿之魁。今俱咎守、令之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几何,上司督取,不曰无碍官银,则曰未完纸赎。冲途过客,动有书仪;考满朝觐,不下三、四千金。而欲守、令之廉得乎』?上嘉纳之。寻擢右佥都御史。
上谕阁臣:『内操军士,俱魏忠贤招来,留居禁中,不测可虞。一朝解散,又恐激变,不如善遣之』。阁臣钱龙锡等极口赞扬。上因传旨:『内操军士劳苦特甚,着给假一月,归乡省亲;仍给月粮,从优犒赏』。众军欢感。
七月,上御平台,召督师袁崇焕,问以平定方略。崇焕慨然奏曰:『所有方略,已具疏中。但假臣便宜至五年,而东方可平』。上曰:『五年平定,朕不吝封侯之赏』。时四辅臣钱龙锡侍立,俱奏曰:『崇焕肝胆意气、识见方略,种种可嘉;真奇男子也』。上悦,赐茶果、瓜饼而退。
九月,海寇郑芝龙降于巡抚熊文灿。
十月,锦州军譁。袁崇焕上疏请饷,上示阁臣,阁臣求允发。周延儒曰:『关门昔防敌,今且防兵。前宁远譁,锦州尤而效之,未知其极』!上曰:『奈何』?延儒曰:『臣非阻发帑;虽与之,当益求经久之策』。上善之。
十一月,上御暖阁,召问温体仁参钱谦益浙闱关节之事。先是,有旨会推枚卜,钱谦益名列第二,而温体仁不与;体仁因参谦益受钱千秋数千金之贿,以「一朝平步上青天」为关节取中之,结党欺君。故上召对诘问,体仁与谦益质辨不已。上问诸臣,周延儒对曰:『钱千秋关节是真』。辅臣钱龙锡等对曰:『关节实与钱谦益无干』。上曰:『关节既真,他为主考,如何说不是他』!遂命拟旨:『钱谦益既有物议,回籍听勘;钱千秋下法司再问』。科臣章允儒辨体仁以「党」字加诸臣,是从来小人害君子榜样。上怒其胡扯,着锦衣卫拿下。
上大行皇帝庙号「熹宗哲皇帝」,上圣母「孝纯渊静、慈肃毗天、钟圣皇后」。圣母懿亲刘效祖,着封新乐伯。
延绥饥。土府谷民王嘉胤倡乱,饥民附之。白水盗王二等复合徒众,劫掠蒲州、韩城间。时承平久,猝被兵,人无固志。陕西巡抚胡廷宴庸而耄,恶闻贼,杖各县报者曰:『此饥氓,徐自定耳』。于是有司不敢闻。盗侦知之益肆,遂劫宜君县狱;北合嘉胤五、六千人,聚延庆之黄龙山。
诏焚毁非刑。谕曰:『非法非刑,惨毒异常,允非盛世所宜有。着遵高皇帝敕旨,概从焚毁』。
十二月,大学士韩爌入朝。
二年(己已)春正月,郧阳、陕西、延绥各报流贼肆掠。给事薛国观上言:『贼之炽也,由置盗不问,实酿其祸。今弭盗之方,在整饬吏治;有先事提防之法、有临事剪灭之法、有后事惩戒之法』。上是之。
二月,陕西兵备刘应选率毛兵入汉中,合川兵攻贼,追斩五百余,诛渠魁数十人;余走蜀。其匿汉阴山中者,皆自杀。
钦定逆案,魏忠贤、客氏磔死外,以七等定罪:一曰首逆同谋,兵部崔呈秀等六人。一曰结交近侍,都御史刘志选等十九人。一曰结交近侍次等,大学士魏广征等十一人。一曰逆孽军犯,东平侯魏志德等三十五人;谄附拥戴军犯,内监等十五人。一曰结交近侍末等,俱配赎,顾秉谦百二十八人。一曰祠颂,照不谨例,冠带闲住,大学士黄立极等四十四人。
四月,诏毁「三朝要典」。先是,翰林侍讲倪元璐上言:『梃击、红丸、移宫三案哄于清流,而「三朝要典」成于逆竖。其议不可不兼行,而其书不可不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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