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影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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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艳影》 作者:独居蓝猫
内容简介:
独居蓝猫构造的一座阴性的城市。里面充满了式样不一的女子:尴尬的女权主义者、时尚的写字楼白领、年华老去的旧时代戏子、寻找生存缝隙的二奶、隐藏私密情感的“同志”……
她们的享乐与讥诮,索求和放弃,挣扎以及绝望,构成了这个奢靡的时代沉下去时的一道"艳影"……
第一道影子 浮世之欢,或者亦舒
碧朗知道朱朱要结婚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当时正摊在沙发上听STING的歌,一首好歌被他抑郁的嗓子割的七零八落。碧朗接到电话,朱朱说她快要结婚了。漂亮的朱朱终于要结婚了。那么漂亮,不嫁一次,多么可惜……
第二道影子 华丽转身 比如朱天文
很多时候,她们是一个人在城市里寻找生存的缝隙。青春的青色与稚嫩,转身之间,已经消磨殆尽。那些散落于城市各个角落的影子,泛着金属的冷感与尖锐……
但,那花样的年华,在急管繁弦的催促中已经回不来了……
第三道影子 浮世之欢,或者亦舒
有时候看新闻报道里说,一个女子死在独身公寓里,突然觉得冷。
城市的人口太稠密,却到处是陌生的脸,于是觉得,真的有孤独这种毒药的存在,它慢慢地侵蚀这些女子――她们是如此绝望,不断激烈地挣扎,就象蝴蝶最后一次致命的飞翔,美丽但酷烈……
相亲记
(一)
碧朗知道朱朱要结婚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当时正摊在沙发上听STING的歌,一首好歌被他抑郁的嗓子割的七零八落。
碧朗接到电话,朱朱说她快要结婚了。
漂亮的朱朱终于要结婚了。那么漂亮,不嫁一次,多么可惜。
朱朱要另择黄道吉日出嫁,预定在10月1日,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可以与国同庆。
碧朗的妈妈问:“是那个韩国小伙子么?”
碧朗极不耐烦地告诉她:“不是,一个巴西人。”
其实是华裔巴西人,这人她也认识,是她和朱朱的中学同学,一个个子中等黝黑的男孩子。如果除去他的巴西身份,是个丢在芸芸众生里绝对找不出来的平常人。
朱朱决定在香格里拉请客,第一层全部摆满酒席,庆祝顺利出嫁。
她说,反正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应该奢侈一下,以后也好有个回忆。女人都是这样的,感性兮兮在很多时候思维幼稚的象小孩。
朱朱用神往的口吻问:“穿什么款的婚纱好呢?”
碧朗说,不妨打扮的象戴安娜王妃,那样的婚纱穿起来象天使,高贵纯洁。
这话到底没有说出口,戴妃最后死于非命,是薄命的一代红颜,她死于一个传媒穷凶极恶的时代,死于酷爱追逐绯闻的公众手中,她的天使梦并非象人们想的那么美好。
朱朱爱热闹,总算名正言顺的有机会喧哗炫耀一番,所以现在谁说什么她都不介意。
朱朱目前的职业是酒店的公关小姐,每天打扮光鲜,就象朵长开不败的鲜花――塑料花,没有一点老的危机感,总是色彩耀眼夺目。看惯了别人的排场,到了自己结婚,没有理由不锦上添花。
碧朗觉得朱朱倒是一直挺顺利的,她之所因么顺利是由于自己清楚个人优势在什么地方,她漂亮、年轻性格开朗带点泼辣,又能克服漂亮女子普遍的多愁善感的毛病,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是无往不利的。
朱朱看的哲学书没有碧朗多,她也不用深刻的思想人生宇宙的大问题,那离她太遥远,她比较看中现在的一切,就象里尔克说过的一句名言:“当下快乐,永生快乐。”对当下的幸福牢牢把握,决不让机会的小辫子从自己的手中溜走。
朱朱要碧朗做她的伴娘,碧朗笑:“但愿只是这么一次,我可不想永远做人家的伴娘,一辈子嫁不出去多可怕,到40岁还在牵新娘的衣角等抛花球抓牢自己的的幸福,等到人老珠黄。可怕、悲惨、外加无聊!”
朱朱说:“哎呀,叫你做一次伴娘这么多话说,……嫁掉我接着把你嫁掉好不好。”
碧朗说不好。说完了以后觉得自己很好笑。
碧朗现在在一家小型的唱片公司作企划,一直想做唱片制作人,原因是她从前疯狂地爱听流行歌曲,后来有了一点理性就更加要将自己的爱好发扬光大,把它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推而广之,而且自己还为拥有这样的殉道激情激动不已。
但她后来也没有作成唱片制作人,只是做一个小小的企划,为歌手写写文案,带她们到处宣传,在电台、电视台瞎逛,就跟草台班子的卖艺者游走江湖的状态差不多。做工作做的案牍劳形,形销骨现,于是她老妈就说:“看你这样子,迟早变老姑婆,”
碧朗只好调笑:“我是E世代新新人类。要什么男朋友。”
“你打算怎么样,将来谁来照顾你,我是一定要走的,你最好为自己想想。看看人家朱朱,多么精明能干。”
碧朗的老妈是个医生,对待现实问题的态度就象面对病人,即使再惨烈也没有更多的怜悯与同情,只有实事求是救死扶伤的作风。她不遗余力调动自己的一切人力资源为碧朗出谋划策。她常常批评E时代的新新人类,不结婚不谈恋爱不生小孩,过着一种无法无天神经错乱的生活,也是一种不负责任没有追求颓废空虚的可怕生活。
这次要见的是个美籍华人,是碧朗妈妈的同事的远方亲戚,完全是因为同事之间的私交甚好友情介绍。
碧朗抱怨:“难道又是象上一次的那个人,你们也真会毁人。”
(二)
说起第一次见面的情状,极象米兰昆德拉的一篇小说――《可笑的爱情》,其实应该只是可笑,基本上没有爱情的成分,但这个故事如果抽离了爱情不免是乏味的。权且还是将二者放在一起吧。
第一次见面的人叫刘格铭,是碧朗的姑妈给她介绍的,伊还是个学流体力学的博士,看照片长的倒还周正,而且还互通了几次E-MAIL,这个人虽比不得油腔滑调写出风靡千万网民《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痞子蔡”,还是有几分幽默的。中英文都写的文采斐然,还节录几首华兹华滋的情诗赠红粉佳人,碧朗想而今会华兹华滋的诗的人可不多见,“湖畔派”的小忧郁是自己的最爱,忍不住小资情调泛滥,更且架不住几人劝诱威逼,碧朗也就去了。
当时从电话里的声音上判断,刘格铭先生为人风趣,留学在英国,沾染了些许名士风气,与她相约在“星巴克”咖啡屋见面。
碧朗穿的是一件密纹瘦身上衣,衬一条纯棉长裙,头发削的菲薄,前额几缕挑染成棕红色,透着冷清的时髦,紫色眩彩唇膏,啡色弓型眉,骨感的知性中透露出逼人的杀气,绝对不放过自己每一个部分彻底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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