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红了 - (TXT全文下载)

书籍内容:

第一部分第一节:系里一枝花

  阿梅上学的时候就是系里的一枝花。   她长得齐眉齐眼、秀秀气气,头总是不经意地偏向一边,再加上一边倒的黑黑亮亮顺顺溜溜的头发,整个人立在那儿就像株漂亮的含羞草。这样的女孩不怕没有人追,可男主角一出现,阿梅的老妈就会闻风而动,不远千里赶到学校来横加棒断。   阿梅是很听妈妈话的乖乖女,只能自己躲在蚊帐里默默流眼泪。   有这样的老妈,阿梅工作后很久也没结婚,拖拖拉拉的就成了“大女”,最后倒是爱挑剔的老妈着起急来。   人都说女儿越长会越像妈,想知道女儿三十年后的样子现在看她妈就行了。温柔的阿梅老了也会像她老妈那样凶吗?而专横的老妈年轻时是否也曾是一个温温柔柔的含羞草女孩?   穿过时光的两端不知该是一幅怎样的风景?

第一部分第二节:纯棉质女孩

  我喜欢把淡淡的色彩随意地搭配在一起,只因为它们搭配起来很容易。减淡了的颜色就像性情温柔的女孩子,一大群温柔的女孩子在一起,怎么会发生争执?   小娟这名字听起来温温柔柔的,人也确实如名一样。从她来公司到离开的那一年多时间里,除了给大家留下一片温柔什么也没带走。没人记得她着急上火的样子,没人记得她皱过眉,甚至还没来得及加深一下对她的印象,她就离开去了很远的地方。小娟在人多时总是一个最好的听众,但更多的时候她会躲在一边发呆,神游天外。   小娟还是个爱家的女孩,每天下班前都会准时给她的男友打个电话,然后收拾齐自己的东西和每一个人微笑说byebye。 她喜欢穿白色的裙子,所有的衣饰提包都是纯棉做的,柔柔软软,让人不禁联想她的家一定也是这样。   小娟的男友有脸大胡子,我们都说他是个有福的人,因为他找到了一个纯棉质女孩。      

第一部分第三节:令人迷醉的少女芳香

  

  阿芳是打工妹出身,要说她好看,完全是那种搭配出来的好看,分开来看,五官每样都是小小的,她只占了一个巧字。   阿芳和男朋友搬到一起住后就不工作了。阿芳的男朋友挣钱多有文化,阿芳早就以身相许,惟一让阿芳不满的是有一次她偷偷听到她男朋友对别人说她是他的保姆。   阿芳一心一意在家里做饭、洗衣、打理家务,后来还养了一只小狗,阿芳像照顾孩子一样每天给它洗两回澡。   阿芳的男朋友有个嗜好,就是每天晚饭喜欢喝两口酒,阿芳很情愿地伺候他。男人喝得少时会海阔天空地穷侃,喝得多时就会打阿芳。他打起阿芳来很狠,每次都照着面门一个直拳过去,这种男人打女人的方法让人很难容忍,何况阿芳当时只有十八岁。   奇怪的是他们打得快,好得也快,他们的关系也在哭哭笑笑中维持着。   阿芳的男人还有一个无能的弟弟,长期找不到工作寄居在客厅里。无能的弟弟还有一个无能的女朋友,和他一样没工作,所以客厅里实际上寄居着两个人。   男人养着阿芳、弟弟和弟弟的女朋友还有一条狗。   阿芳每天的生活无聊而自我麻痹,她有时在男人的包里会发现一些女人的痕迹可又无能为力,她不甘心自己不上不下的处境,没能力争取又没有勇气回到原来艰苦的环境里。   有一次阿芳拿出她老家父母的照片给我看,那是一个破茅棚边的一对老实巴交的老夫妻。阿芳的父母一定常常在家为他们生活在大城市的女儿而骄傲。   后来,阿芳和她的男友一起搬走了,带着狗、弟弟和弟弟的女朋友,只留下一堆垃圾和一堆空酒瓶。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芳向我倾吐心事的那个夜晚。她娇嫩的脸蛋在夜灯的照射下光滑得像剥了壳的鸡蛋,两片湿润的嘴唇焦灼地述说着,而她的一双小手却显出长期劳动的粗糙和骨节粗大。看着阿芳故作妩媚的笑和廉价时装的夸张领口,我只静静听着,就像看着一朵鲜嫩的小花过早地施了过多的肥料,还未完全绽放就显露出枯萎。有些花不宜从山里移到温室,但我不能说阿芳不该到大城市来寻找幸福生活。   阿芳最后的结局只会是那男人另一个喝光的酒瓶罢了,但是,好些年过去了,在我心里阿芳那小眉小眼的模样,总让我想象成另一番景象:那是穿着农家蓝布衣裙站在荷塘边清丽可人的农家女――阿芳。一阵清风吹来,荷花荷叶随风荡漾,带来阿芳身上令人迷醉的少女芳香……       

第一部分第四节:一条率性的鱼

  我的朋友荭,长着一双又大又有神的眼睛,眼梢还稍稍有点儿上翘。每回看到开靓车的女子,她都会直直地走过去,用很“阶级”的眼神,直直地忿忿地看车窗里的女车主以及那部车(开红色跑车者尤甚),时间长达数十秒之久,直到我们这帮朋友满面羞愧地跑去把她拉开。这时她的大眼只能用金鱼眼来形容,不用说,我们很快都知道她喜欢靓车并且想拥有靓车。   开车的人,坐在密封的玻璃小世界里,与车外的人相比,如同鱼缸里的鱼和鱼缸外的鱼,在我看来没多大分别,大家都是鱼嘛,但我那可爱的女友可不这样想。   抱着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后来她移民去了加拿大。听说那里的车便宜,不知她现在有没有开上靓车,不知还会不会再去盯那些外国车和外国鱼?   此时,我很想她。她是条率性的鱼。       

第一部分第五节:班里最后的爱情故事

  从前有两个女孩,一个叫素,一个叫莲。她们是从小长大的好友,每天一起玩,一起上学,同住一个大家属院。家属院里还住着另一个和她们同岁的男孩秋,秋的家在莲的后面,素的前面,秋是不太爱说话的那种男孩。   高考前素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远走他乡。莲很忧郁地担心自己会考不上,秋则在一边没说话。   没过多久素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封上没有地址也没有寄信人,是课间有人悄悄塞在她书包里的。看过信素才明白为什么许多年来秋总是对她那么好,为什么许多她想要的东西总能轻而易举从秋那里得到。那时高傲的素一心只想着金榜题名远走高飞,根本没把秋的愿望当真,儿女情长的事被她放在了一边。更糟的是她还把这封信拿给莲看,向莲请教自己该怎么办。   通知书紧接着就下来了,素真的如愿以偿远走高飞了。几乎没有告别,素就在快乐和忙乱中奔赴了外省的大学。半年以后在大学幽静的走廊里,素拆开了莲寄给她的第一封信。   素:你好!你现在学习很忙吧!高考落榜后我上了技校,现在和秋在一个班,我要说的是你没有给他回那封信就走了,看得出他痛苦了很久。本来事情过去也就算了,可是有一天他突然跑来跟我说,他喜欢我。秋人不错,这你也知道,我以前也对他挺有好感的,但跟他好就完全不可能了,我跟他说还是做一般朋友吧……   看完信,素真恨不得把自己杀了,她知道自己同时伤害了两颗心,而且一颗心还伤害了两遍。素现在什么补救的事情也做不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做什么都只会越抹越黑,素和莲之间十几年的友谊也因此而疏远了。   青春期的情感像涓涓的细流清澈而脆弱,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曾经交叉的小溪分流甚至干涸了,但那曾经有过的无比美丽的浪花和涟漪永远留在我们心里,好像钻石,虽小却放着永恒的光。   这是高考那年我们班里最后的一个爱情故事,我当时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每天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三个和故事的发生。       

第一部分第六节:曦光下嫣然一笑

  ……沙沙说话的时候正站在我的试衣镜前面,阳光反射过来照在她年轻的皮肤上,幽幽地散发着金棕色的光芒,她的头发长长的编着麻花辫一直绕在胸前蓬蓬松松一大堆,她转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   我永远记得她站在那样的光线之下转过头来对着我那嫣然一笑。青春是那样的动人,令人心疼,然后心慢慢地碎掉。                                       ――选自《红绢绿帛》   我喜欢这段文字,特意记下它。它让我想起青岛早晨射进窗口的耀眼光线,还有坐在光线里皮肤白得透明的同事小朱,这个还差两个月到十八岁的小姑娘,纯洁得没一点儿故事,因为害羞,每天脸上总有十几次泛起粉色的潮红。   爱着青岛的光,它率真而透明,把一切笼在它的明丽中。       

第一部分第七节:花季的青苹果

  穿过中学的校园,有时会看见衣着干净整洁的小女生,安静地坐在树丛边的长凳上读书,衬着周围的绿色和鸦雀无声,就是一幅静止的风景画。   其实那个时期的心是多么敏感而脆弱,被青春的火烧灼着,被欲望、困惑、痛苦折磨着,只要一粒飞来的火星就能全部焚毁;只要一句真诚的话语就会去流浪天涯;只要一个深邃的眼神就会迷失在情海;只要一个无常的微笑就可能放弃所有的堤坝。永远白里透红的脸色,永远的半透明,永远的心高气傲,又永远的自卑自怜;动不动就脸红,动不动就吃醋,动不动就委屈,动不动就怨天尤人恨自己。眼泪像春天的雨,会随时随地莫名其妙地洒下来。   花季的青苹果,涩涩的,外表纤弱而内心正做着剧烈的化学反应。每个可爱的女人都曾是一颗青苹果,即使成熟了,也藏着一颗涩味未褪净的核儿。   

    

第一部分第八节:那里春天有梅雨

  虽然自己的名字有杨梅两个字,但以前只知道杨梅是南方一种很小很红的果子,真正见到却是在很多年后。   第一次看见杨梅是在深圳红荔路边一个水果小贩的竹笾里。竹笾中鲜红的杨梅摆在翠绿的蕉叶上出售,真的是让人一见倾心!她是何其娇嫩水灵的水果,晶莹的肉粒闪着宝石的光泽。小贩说,它的生命要以小时来计算,如果过了夜就会肉粒干涩,颜色转黑,再过一夜就完全不能入口吃了。新鲜的杨梅酸中带甜,有很浓很足很醇美的水果味道,她奉上的口感,像鱼美人用美妙歌喉换来的纤足,珍贵而脆弱;她短暂的保鲜寿命,更像鱼美人的生命一样带着转瞬即逝的忧伤。   喜欢她表面那层小小的颗粒,入口有极温柔的触摸。   在荷兰也吃过一种梅子,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黑黑胖胖的样子,水分足果肉感也足,就像欧洲少女的活泼丰腴。   曾有一个女孩子专门写信对我说她也叫“杨梅红”,并说叫杨红梅的人多,而叫杨梅红的人少。信上的字写得纤细而工整,落款是江南的某个地方,那个地方我没听说过,只是知道那里春天有梅雨。       

第二部分第九节:真想和她继续做朋友

  第一次见到阿陶,最吸引我的是她那两条浓浓密密的眉毛,仿佛秋天茂密的小树林,被风斜斜地吹向两边;树林前面是两弯清澈的潭水,潭水中浸着两颗饱满的明月。   那时的阿陶话不多,很爱笑也很爱脸红,单身的她有时也会和单身的小伙子追追打打,在我印象中她是个纯情朴素的女孩,一对长睫毛的眼睛总是黑黑的扑闪扑闪。

  第二次见到阿陶已经是在两年后的异乡,大吃一惊之余我依然不敢相信眼前眉毛修得极细极弯的妩媚女子就是她。她领我去她那很小的出租屋,然后做了非常好吃的辣子炒酸菜热情款待我,饭后又向我展示她淘来的大量又便宜又靓的出口时装,并且慷慨地当场送了我两件。在我与她快乐交谈的间隙里,阿陶熟练地掏出一支细长的香烟点燃,手势在空中划过一个优雅的弧线。我当时看着真是很羡慕她,觉得她变漂亮了许多,日子也过得不错,惟一遗憾的是她原来那两丛很有特色的“小树林”不见了。 故事其实说到这儿就完了,因为阿陶紧接着远离了我的生活,在以后的数年时间里我们只有过很偶然的一两次见面。每次阿陶看起来都更美,只是有一点点疲劳憔悴。因为我心里始终怀念着和她最早的友谊,还有初来乍到时她对我的热情款待,虽然很少见面,却一直在心里把她当作自己的好朋友。   后来我才知道,阿陶那时候一直爱着一个结了婚的男人,那注定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果然几年过去了,那个男人最终也没有离婚,而我听说后心里觉得这几年阿陶一定活得很苦,并且惋惜她浪费了如花的青春。   就这样又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和阿陶一直也没有再见过。这期间,我已从一个单纯的刚毕业的学生转变成了一个成熟的职业女性,懂得了许多以前不懂的事情也失去了许多以前曾拥有的快乐,而更多的事对我来说变成了驾轻就熟和顺理成章。

  那个星期天我坐在莲花湖边吹着暖洋洋的风什么都不想,对我而言,什么都不想已经成为最好的休息。一个少妇推着婴儿车停在我旁边,开始给婴儿喝水兼整理衣服,我吃惊地发现这近在咫尺的女人竟然就是阿陶!阿陶胖了,但还是那样好看,穿着柔软朴素的T恤套装,短发简单盘在脑后,一副乖巧小媳妇的模样。后面匆匆赶来一个男子,手里握着奶瓶,两个人开始对着小车里的小人儿比比划划讲着,一看就是一对幸福的年轻父母。“阿陶!”我高兴地叫她,阿陶吃了一惊,认出我后笑了,向我客气地打招呼。我们简单地互述了这两年的经历,这时婴儿的父亲已经推着小车向另一边走去,阿陶于是淡淡地向我告别,转身离去。一刹那,我忽然感觉到一丝异样的冷漠和隔阂。阳光下,阿陶和丈夫并排走着,我知道那男子不是传说中的那个,他看起来很结实比阿陶还略矮一点,但阿陶使劲把头向他那边倾着,很满足地笑着靠着他的肩;两个人的脸色,不,三个人的脸色被太阳照得红扑扑的。我突然发现阿陶的眉毛又恢复为原来未曾修剪过的模样,粗粗浓浓的,眉毛下深深的阴影中,一双秋水波光闪烁。   我知道,不管这是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陶,阿陶以后都不想再见到我了,更准确地说是她不想再见到她曾经有过的一段生活,而我只会勾起她那段不快的回忆。   我们的友谊就像画了条短而直的线,刚开始就结束了,但在内心深处,我还是真的很想继续和她做朋友。       

第二部分第十节:飞了

想穿最艳丽的色彩站在青藏高原上,   让湛蓝、湛蓝的天空为我打底,   让高原的烈日为我打光。   熔到五彩缤纷的极至,   在海拔5000米处透明。   飞了心情,   飞了云,   飞了大地,   飞了歌。       

第二部分第十一节:希望

希望满头银发的时候,   住一间有院子的房子,   希望有前院还有后院,   希望前院栽花后院栽树。   希望花长得参差不齐但蓬蓬勃勃不用修理,   希望树年龄够老上面聚着数不清的鸟巢,   希望可以养一大群猫和一大群狗,   还有一大群鸭子一大群鹅。   希望我中午在院子里面的太阳下呼呼睡着时,   脚边也趴满了呼呼打着呼噜的同伙。   希望当天空布满星星,   我的梦连着它们的梦。   希望当半夜从梦中醒来,   有猫头鹰陪我一起摘星星。   希望一直希望着我的希望。   希望我满头银发时还希望着。       

第二部分第十二节:羊角辫

每次扎两根细细长长的羊角辫,   我都会变成一只美丽的天牛,   轻轻甩动细细的辫梢,   在空气中划出精致的曲线;   这一刻我就成了异类,   用眼角扫视其他的物种。   如果我穿了件红底黑圆点外套,   我一天都会感觉自己是瓢虫,   不但走路轻盈了许多,   而且还特别想吃蔬菜。   还有一次感觉自己是大象,   所以上公车的时候一点都没谦让,   松糕鞋使我的脚印特别大,   蚂蚁们,你们都小心点!       

第二部分第十三节:懒猪

  我一直只想做一只懒猪,   好好地吃好好地睡一直是我的愿望,   可一开始就总有人叫我早点儿起床,   接着就有总也写不完的作业,   然后就总有人给我指定方向,   更可怕的是最后终于人人都跟我说一定要挣钱,   ……   我终于不能安心地吃,我终于不能安心地睡,我终于远离我的梦想;   但他们都说这样我就能吃好点儿,这样我就能睡好点儿,   其实我只是想做一只懒猪,懒猪从来不想也不挣钱。   唉,别说了,让我睡吧,我已经睡着……   也许将来我真的有一天,能安心地躺下来,成为一只历经风雨、遍尝 荣辱、功成身退、隐世埋名的懒猪。     

  

第二部分第十四节:一起的女人

              女人和女人在一起也像水一样,               很容易融合也很容易分开,               很容易分成支流流往不同的方向,               很容易因感动而潮湿了眼睛,               也很容易因间隙而干冷如冰;               很容易化成涓涓细雨柔软了心,               也很容易悄悄汇聚成危险的洪峰;               很容易流经过去遗失了记忆,               也很容易与现在结缘。               女人间的情感像水,               透明、简单、解渴、有营养也很危险。

      

第三部分第十五节:仙人掌女孩

              养一盆仙人掌,感觉真好,               从来不用施肥,也不怕忘记浇水,               蓬蓬勃勃地很快长满一大盆,               还出乎意料地开了艳丽的花。               身边的仙人掌女孩也是这样,               虽然有刺,但很快乐地在城市荒漠里生存。   

    

第三部分第十六节:绿色藏猫猫

            

                采一片深绿作裙,                 采一片淡绿作衣,                 采一片翠绿作纱,                 采一片墨绿作花边;                 采一片油绿作脚,                 采一片浅绿作腿,                 采一片嫩绿作手,                 采一片橄榄绿作胳膊;                 还有两片祖母绿作眼睛,                 再采两片碧绿作唇,                 留下两片粉绿作腮吧,                 行了,我已经妆饰成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我在春天里藏好了,                 你来找我吧。

        

第三部分第十七节:粉红和暖橙

  站在挂满果实的枝叶下,女孩和果子都染上了成熟的味道。   在这一阶段爱画温暖的色调,画起来觉得很轻松,搭配起来也觉得颜色丰富好看。   橙色、棕色里露一点儿粉红色很重要,好像成熟的女人含着少女的娇羞。       

第三部分第十八节:私家花园

  在草木葱茏的大学校园里,潜伏着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那里因为有破旧的土墙和许多一人多高纠缠不清的藤蔓遮蔽,而变得非常隐秘。我偶然发现了这个去处,一段时间里就成了我下课后可以独步的“私家花园”。   我的“私家花园”里有一个非常的景观,那就是到了夏天,这里隐藏的数千朵野玫瑰会一起开放。我不知道这种小而多瓣的玫瑰花属于哪个品种,只是花型很小不宜家养,花瓣紧紧地裹成钻石状,色艳滴血,枝条长长地一根压一根,每根上面都缀满几十朵花,因为长得太密,花枝一层压一层,已经分不清主干次干,因此一眼看上去整个花园就像一个小玫瑰花山。有风的时候,红红的花山随风摇晃,散发出浓郁的玫瑰花香。   下过雨后更别有一番情调,叶更绿花更红,颜色晶莹璀璨得无可比拟,好像一座红绿宝石山。花谢也只是在一夜间,某个清晨去看,所有的花儿都残了,花瓣已经纷纷落落撒满地。剧演完了,演员鞠躬谢幕,花枝也全部扑散在地上。   我那时常常下了课一个人悄悄潜进来,只为了站在无数的花前发一阵呆,对着这些灿烂艳丽而终将逝去的生命和色彩,感受一份无法言语的情绪。   毕业那年,我专门收集了满满一整床的玫瑰花瓣,晾干,在小台灯下缝成一个玫瑰花芯枕头,原是想留作永久纪念的,而这枕头却在离校后辗转迁移的生活中无声地消失了。也许它和那个隐秘的花园都只属于我那个时期的那个世界。

      

第三部分第十九节:湿润的青春

  每天下午,楼下绿阴地上就会坐着几个中学生,有男也有女,他们在那里抽烟、打牌、喝啤酒和可乐,有时也拥抱和午睡。有的女孩子把头枕在男孩子腿上,也有男孩子睡在女孩子腿上。   那些女孩子抽烟的姿势熟练而好看,手指纤巧小指翘翘的样子,其中一个小女生可能只有十三四岁,娇嫩的小脸光洁如玉,眼睛和嘴唇都带着晶莹的湿润,却总是故作成熟风尘历练的模样。   还好,我不是他们的家长。   我只是羡慕他们如此年轻的生命和青春。 

     

第三部分第二十节:爱在“魔掌”“地狱”间

  我不喜欢待在厨房,有我在,厨房便总是一副脏、乱、差的模样,但我喜欢吃和做,这习惯来源于老爸。吃老爸做的饭一口气吃了十八年,十八年养成的习性可不是一朝一夕能改的,因此我经常会冲入这个烈焰飞舞的战场,拿“刀”动“杖”地拼杀一番。   说实话,我做饭实在没有老爸敬业,老爸几十年的做饭宗旨是“让每个人都吃得饱、吃得好!”而我做饭的宗旨则在于“先为自己,后为人人”。虽然如此,我在家中的地位还是因此而不断提高并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性。我最得意的就是正做饭时有人流着口水在厨房门口踱来踱去,并时不时探头进来讨好地问:“大碗汤面还没好吗?”看到有人这样殷殷期待我的劳动成果,心里一高兴,厨房里再闷再热,再苦再累,我都会快乐地赴“汤”蹈“火”了!   当然,每次下厨工作我都会紧紧把门关住,不是怕被偷艺,也不是怕油烟,而是厨房里的情景实在恐怖至极,我已经把这里变成了“兽”间地狱。我手挥利刃拧眉瞪目,面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断肢残臂散落其间”。天可怜见,我是把它们做了对亲人们“爱的奉献”啊!   哈哈!经营厨房,经营爱的地狱,我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爱的人全都逃不出我的“魔掌”。

      

第四部分第二十一节:再见晴蜒,再见百草园

  童年,我生活在山水相伴又开阔无边的田野。   秋天,田野里生长着那种半腰深的茅草,已经枯了,发着浅褐色的光亮,长大后看到一种外国女孩的头发就是那样。那时的我边走边用树枝抽打着草丛,发出唰啦、唰啦的响声,不是为了惊起草里的动物,只为自己好玩。有时被枣刺绊住,摘下结得红红小小的酸枣来,皮已经有些干瘪了,里面的肉面面的,有点甜,但很酸。很少碰到蛇,蚂蚱就常有,扑棱棱从面前惊起,但连飞带蹦跑不了多远,比夏天时差多了,那时蚂蚱一蹦很高,飞得又快又轻盈根本逮不着。麻雀也飞不高飞不远,一跳一跳地落下,八成是附近有小麻雀,想把人引开。   常听到蛐蛐叫,但我怕被它尾巴上的刺扎破手。蝈蝈也胖胖的,后腿特粗又有劲,不小心被蹬一下,挺痛的。螳螂少了,也不像夏天那样翠绿翠绿的好看,变成枯黄色轻易不能发现。   漫山遍野开满黄色的野菊花,风一吹,低头摇曳,黄灿灿美得很;任采,抱一大捆回家,有一种草药的淡香,放很久也不败。   如果再往山脚走,就能碰见野兔。个头挺大,深褐色,屁股肥得像二胖他妈,上山的时候,会突然从脚边蹿出来把人吓一大跳。野兔屁股一撅一撅往山上跑,追是追不上的,只能“哎呀哎呀”地在后面吓唬吓唬它。   往山里走还能看到野草莓和枫树。野草莓很小,只有小指肚大,许多小粒粒挤着,红得晶晶亮,尝一口,水果味足极了,水灵得像十二岁的少女。枫叶全红了,层次丰富,有褐红、深红、橙红、橘黄、淡黄,还有深紫和绿,没有比枫林更辉煌更璀璨的色彩,就是善画暖色的印象派大师莫奈来了也只能傻眼看着罢!   再美的景一定还要有风,风一吹,景就动起来,活了。   秋天,山里的水有寒气,太凉,冰手又冰脚,不能像夏天那样把裤子挽到大腿根上,撩开竹枝趟着水走。   捉螃蟹的季节过了,它们都躲起来了,装螃蟹的玻璃瓶被妈妈收到了柜子底下。而那种腿特别长、能站在水面上划着走的虫就很多,到现在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不怕累,就往山顶上爬吧,手勾破了,裤脚上沾满了有倒勾的草籽也值得的。山顶一站,哇,秋高气爽,千里风光尽收眼底,心情一下就开朗起来了。山风凉,上山的热汗很快被吹干,躺下看宝蓝色的天,云彩一朵追一朵,变幻无穷往南飞。   不知不觉在山上睡着了,正睡得香,感觉脸上湿乎乎的,哎呀,不得了,原来是放羊的过来了,有不知事的小羊羔正把我的脑袋当草啃呢!赶紧蹦起来,笑着就往山下跑。   秋天上山最好了,早一些还有数不清的柿子摘。摘了不能马上吃,肯定有些涩,就地挖个小坑,用柿子叶铺底,把柿子都放进去,再盖上叶子再盖上土,拍平;过一个星期再来,挖开一尝,哈,甜死人!摘得晚了,柿子会扑嗒扑嗒自己往下掉,穿过柿子林,哗啦哗啦像下雨一样,走出来一脚红,这时柿子没法卖,便宜得吓人,一分钱三个,想吃了就蹲在卖柿子的旁边,几分钱吃个饱。   小时候每到下午就去山野里玩,直玩到天黑回家。两只手搞得脏脏的,两个上衣口袋里装满了好宝贝――红红的酸枣、漂亮的小石子、揉碎了的小花,不知名的圆圆的草籽儿,手里还提着用草棍串着的一溜儿蚂蚱,那是留给邻居家的大公鸡吃的。太阳晒得足,饭也吃得多,觉也睡得香,长得结结实实,不像现在的小孩这么难养。   夏天则另有玩的好去处。       

第四部分第二十二节:再见蜻蜓,再见百草园2

  夏天能采到一种草,叫冬虫夏草,据说冬天是虫,夏天就变成草了。这草我采过,真的是黑黑的虫和草秆长在了一起,看起来奇怪极了。我想知道它还会不会活过来,就把草折下放在口袋里准备带回家,结果到家却怎么也找不着了,当时小孩子想法:它可能又变回虫溜走了吧。那种草是一种中药,很值钱,当时有人采了卖给中药店,两毛五一个。   我还采过另一种中药,不过这种中药有点吓人,是蝎子。   捉蝎子需要一把火钳和一个长脖子酒瓶。我们厂南边有一条自用小铁路,专门运货到大火车站,其中有一段废弃了,四周杂草丛生很荒凉,那里有很多蝎子,是个天然蝎子场。我第一次捉蝎子,很怕,好在有人带,同来的伙伴很有经验。   晚上一人拿一个手电筒,沿铁轨慢慢走,手电光尽往铁轨缝里照,很快,就发现了一只!蝎子在强光下也感到有危险,立即高高举起它的毒尾巴,好像倒立的体操运动员,脚底快捷地错着步子绕圈,毒针始终对着敌人,可这些防御都没用,咔嚓,一铁钳上去,连尾巴带身子夹住,迅速塞进玻璃瓶口。瓶壁滑它根本爬不上来,但在瓶子里蝎子还摆着紧张的架式,摇一摇,嘻嘻,连平衡都保不住,还有什么威风可言!蝎子能卖钱也可喂给鸡吃,大公鸡吃蝎子是很精彩的表演。   我那次因为总跟在别人后边,因此只捉到两只,别人有半瓶之多。只去过那一次,家里人就再不让我去了。   有一年夏天还见过一次蝗虫,只是少量的,不知从哪里飞来。   那天几百只蝗虫齐刷刷飞落在厂里办公大楼的后墙上,因为这面没有窗户,我们小孩就用砖头群起攻蝗虫。蝗虫比蚂蚱粗壮好多,有的足有四五寸长,方头大脸还有一副吓人的大板牙,又会飞,被咬了可不得了。有胆大的男孩子抱块砖冲到跟前一砸,扑哧,大肚子变成一滩黄浆,恶心得很。太大了,捉回去喂鸡,鸡都不敢吃,围着蝗虫转圈跑。   夏夜,吃过晚饭可以到公路上去散步,那是很惬意的事。那时公路上车少,路两边是十几米高的钻天大杨树,月光照在树叶上银光闪闪,路边水渠哗啦啦作响,间断还有青蛙扑通扑通的跳水声;蝉鸣一停,听风吹树叶刷刷响,蛐蛐“咕咕”吟唱,由远至近像埋伏着的合唱队。   五岁的时候,父亲曾把我带到路边一棵小杨树前,在树皮上用刀刻下我的身高名字和出生年月,每年春天我都会去那棵树看一看。上大学临走前,还去和那棵树告别,树身已经长得有我身子粗了,字也“长”得比我还高,字的笔画已经散乱了,只有我自己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   前两年回去,那些漂亮的树已全部被伐光不复存在了,心里好伤感。   夏天常见的动物还有壁虎,它跑得飞快,追上去一踩,会踩下一段尾巴,尾巴在地上快速地扭着,这时你得赶紧捂上脸,背转身,据说那是尾巴在给身体发电报呢。如果被它看见你的脸,晚上壁虎回来找尾巴时,就会钻进你的被窝里。   黄昏的时候,还有蝙蝠和燕子。快下雨才有燕子低飞,平时都是蝙蝠在路灯下忽上忽下捉虫子,我们一群小孩儿赶快脱下拖鞋,一齐往天上扔,希望能扣下一只来。   蝙蝠在传说中是吉祥的东西。有一次,不知怎么一只蝙蝠竟从窗外飞进家里,哇,一点都不好玩,它挂在屋顶的样子好可怕!父母轰了半天才赶出去,长大后看到关于蝙蝠的图案,就会想起这件事。   还有一种很难见到的奇观,许多年里也只看过两次,我把它称之为“蜻蜓会”。   最常去的一处山口叫黄埔峪。那年九月,峪口不知从哪儿飞来一大群蜻蜓,都是清一色的黑蜻蜓,每只都很黑,黑得发绿,两只大眼像两颗大而黑的珍珠,幽幽的;连两对透明翅膀的筋骨也是细黑线勾勒,像工笔画,十分罕见。最稀罕的是数目成千上万,密密地聚在山口。这些蜻蜓或停在空中,或粘在叶梢,或挂在岩石,或隐在溪间;有的一对对搂抱着,还有的头咬尾尾接头三四个串在一起在天空中飞,有的甚至像叠罗汉一样七八只上下叠着,仔细看看,哈,原来这里是她们的“欢乐会”!   我们那里不缺水,有山上的溪水,还有一条著名的河――渭河,因此有蜻蜓,但并不多,更没见过成千上万只聚会的。坐在大石头上,将脚泡在清凉的溪水中,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就会轻盈地落在我的头上、肩上、手上和脚背,能感觉到她们的小爪刺刺挠挠抓得人心痒,风吹来时还能感到她们的小身体在轻轻地抖动。太美,太神奇了!第一次看到她们,就觉得是一种天物。天物都是不常有的,能看到是一种缘,这些小精灵选中了这里曼妙飞舞,冥冥中好像有着不可思议的理由。可惜时间非常短暂,过两天我再去,居然全部飞走了,连一只都没有留下!   两年以后,我又看见过一回,这些应该是她们的儿女吧!我这样想。   从此绝迹。二十年后我只有把她们画进我的画里。   春天和冬天又另有不同。   春天虽然到处开满花,杏花、桃花、梨花、槐花、油菜花漫山遍野,美得很,但动物少,虫子和鸟也稀稀落落的,只能看到可怜的蚯蚓,一弓一弓地掘土,有的大蚯蚓在公路上被车子碾断了,两头却还在动,会分别向公路两边挣扎爬去。   最有魅力的还是挖荠菜,提个小篮子带把小铲,从一块地开始,不知不觉就挖到另一块地,不知不觉就挖满一篮子,不知不觉就挖到天黑;又肥又嫩的野荠菜,回家去根洗净,再用开水烫,加上肉馅包成饺子,哇,味道没得比!而劳动的喜悦和成就感则是最大的收获,春天的每个星期天,我都会乐此不疲地这样度过。   还有一样美差是去摘槐花,槐花开了又香又好看,引得蜜蜂一群群来,白白的花一串串倒挂着,一开开满树,看得人眼花缭乱,居然还能吃,真是神仙食品。   槐树有刺是不能爬的,要从高枝上一挂一挂往下剪,没剪几挂就装满了一篮儿,于是赶紧跑回家。   把槐花冲净,抖上面粉就可以上屉蒸了。哇,一蒸,不得了,满屋子花香引得人口水直流。蒸好了,什么都不加,就用手抓着吃,鲜甜糯面,满口留香。   吃槐花,是从手到眼到鼻子到肚子的全程享受。   榆钱蒸来也好吃,但没槐花漂亮,瓣也小,蒸出来没有槐花甜,更没槐花的清香。   十几年了,再没吃到过槐花饭,真的好想好想。   到了冬天,白雪覆盖山野,出去玩一踩就是深深的两脚泥,有时雪地上有兔子踏的小脚印,跟踪老远脚印却消失在枯草丛中。因为冷,冬天很多时候要呆在家里,偶尔也在楼下堆雪人、打雪仗和坐铁锨滑雪,但一玩儿就会玩儿得把衣服全湿透了。   那年我们家刚搬了新房子,晚上兴奋得睡不着觉,跑到阳台上向外看,呀!天上正落下第一片雪花,随之大片大片的雪纷纷落下,周围一片漆黑杳无声息,美丽的雪就这样无声地落进我眼前的世界。   我伸出冰凉的手接住冰凉的雪,送到嘴边舔一舔,啊,好甜。   许多年过去了,好想再见我美丽的蜻蜓,我美丽的百草园。      

第四部分第二十三节:永远很美

  这是一种深紫色的荷花,尚未开,花瓣紧紧地合着,合成一个圆圆的有尖的花球,表面绒绒的,摸上去有点儿像婴儿的皮肤;杆儿壮壮长长的,另有一种简约的风格;花蕊看不见,被一层层花瓣紧紧拥抱起来。   将这样一枝不知名的荷花买回家,插在瓶里看起来清凉而有禅意。可惜这花没几天就枯萎了。   但它死得很美。   花瓣不落,依然紧紧地合着,只是因失了水分而变干;原先绿色的杆儿变成了墨色,但依然硬而直;头一点点垂下来,直垂到腰际,好像做生命的谢幕,又好像表达深深的歉意。   短短的时间里,就这样她悄悄地变成了一束干花,但很美,又好像是一次再生。   我心里感慨,做女人要像这花。即使老,即使死,依然不败不散,永远很美。      

第四部分第二十四节:风中的蝴蝶

  在这幅有风的画里,我用草来表现秋。印象中,秋天是和风和飞舞的草连在一起的,北方棕色的长草在凉爽干燥的大风中倾斜,这是我最爱看到的风景。   秋天里没有蝴蝶,即使有,也干枯得像一片树叶,一阵风吹过就会消失无踪。   曲蝴蝶的名字很特别,因为特别所以也很容易被人记住。那时她就坐在紧贴我身后的一排座位上,因为是插班生,老师把她安排在了最后的角落。   曲蝴蝶生着一张黑黑圆圆的脸,一双又圆又亮的眼睛加一头非洲孩子一样黑而弯曲的卷发,她的牙齿雪白,眉毛却淡得出奇,这使她五官的搭配并不美,却很生动。曲蝴蝶的父亲在厂里做工,母亲在老家乡下,能到我们学校上学她很开心。曲蝴蝶的功课也像她的长相一样特别,数、理、化好得可以给我们当老师,而语文、英语则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这使得她在我们班地位独特,在某方面享有特别的“荣誉”。最令人叫绝的还是她写的一手“蝴蝶体”字,也不知她从哪儿学的。她的字怪异至极、奇特至极,个个单独看都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因为每一个字总有几处笔画像蝴蝶须一样弯弯曲曲,一个个全部都带着有趣的螺旋体。不过可悲的是一大堆“曲体字”凑在一起,却不是一大群美丽的蝴蝶,而更像她自己那头乱蓬蓬的卷发,因此她的作业最后总有老师用红笔批注的“字太差!”有一次她也很苦恼地对我说她曾试着努力把一笔一画写直,但实在太困难了。如果不让她用曲体写字,她真的连字都不会写了。   她很黑,不漂亮,班里没什么男孩子喜欢她,但她总是快乐的。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她就这样可爱地在我的背后做了一年的同学,到第二年开学时,她却已无声无息地转学走了。   她从头到尾就像一只蝴蝶出现在我的面前,紧接着又随风而去。她有美丽的翅膀和曼妙的舞姿,但只是一刹那一切都已消失。我至今仍记得她圆圆黑黑的小脸笑出好看的白牙和酒窝的模样,还有她耐心地给我讲解恼人的化学题。   记忆就是这样带着点儿伤感,画完这张有蝴蝶的画时我突然想起了她。那时我们都还是天真无邪的少女,现在已是成熟的女人。人生无常,也不知她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那一头乱发依然那么倔倔地卷着吗?   不管是蝴蝶还是记忆,最后都会被时光吹去了吧,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抓在我们手心的,最后是不是都只剩一声小小的、小小的叹息。  

     

第四部分第二十五节:雪人儿融化了

  雪儿小时候学习很好,经常得些奖状和红花什么的,这样的女孩子本来应该有个幸福的童年,但雪儿的童年却充满了忧郁的味道。想想雪儿的父亲真是有点儿变态,脾气暴躁不说,还经常无缘无故打雪儿,甚至雪儿没考满分也会挨一顿打。还有一种更可怕的惩罚,就是跪洗衣板,有时甚至还要雪儿的妹妹一起陪跪,可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雪儿依然还是学习好,懂事,爱护妹妹,顾家。   雪儿成绩好,早早就考上了中师,等到毕业分回厂里子弟学校教书,也才不到十八岁。雪儿是大姑娘了,原来苍白的脸上开始泛出了红晕,没人的时候雪儿的眼睛会呆呆地望着窗外,窗外飘着雪,映得雪儿的脸更加白了,她因此得了个外号“冷雪人”。   除了上课,雪儿就回宿舍,遇到人也只是点点头,不太爱说话。老教师都说这女孩子挺内向的,但除了不爱说话,雪儿中规中矩别的也说不出有什么不好。   到了寒假,为了活跃一下学生的假期生活,学校要开美术班了。老师是专从美院请来的大学生,一下就有许多孩子报名。等到美术班开课了,雪儿偶尔也过去看看,新来的大学生长得不帅,但说话挺风趣,学生们很满意。   雪儿其实也喜欢画画,但在新来的大学生面前她不好意思画,有时坐在后面旁听两句,回到房间里自己偷偷学着画。   新老师课讲得好,但更多的时候是陪孩子们玩。打雪仗啦,堆雪人啦,搞得原本寂静的校园里一片欢腾。大学生也还是个大男孩,和其他的小孩子凑在一起混成了一团,甚至有时扮演着被群追的对象,看着他头发凌乱鼻尖红红的模样,雪儿在窗户后面隔着冰花不禁偷偷地好笑。   雪儿的家很近,但她一直住校,不知道还是不是因为父亲,雪儿不怎么回家。假期时的宿舍楼里空荡荡的,雪儿倒觉得清静和安心。大学生住在雪儿的楼上,也是一个人,有时雪儿能隔着楼板听到楼上脚步咚咚咚的声音,这时雪儿也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的。   雪儿从没主动和那个人说过话,觉得人家是大城市里来的,雪儿有点儿小小的自卑。

第四部分第二十六节:雪人儿融化了(2)

  这天,雪儿下楼,那男孩子也下楼,雪儿听到身后的声音在叫:“嗨,你是叫雪儿吗?”声音厚厚的让人有种踏实的感觉,雪儿心里咚地一跳,然后哗啦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塌了似的。在学校里,雪儿还没有听过别人叫她时把“老师”两个字省了的,猛然在这么寂静的环境下这么亲切地叫她,雪儿不由觉得有点心慌。她转过身子仰起头看台阶上面说话的那张脸。那是一张被雪光映得非常明亮的很青春的脸,黑黑的眼睛里雪儿看到了一个非常清楚的小小的自己。   那天下午非常保守的雪儿破例请大学生到她的宿舍坐一会儿,可年轻人在一起总有好多话题,不知不觉两个人就聊了好几个小时。   大学生临走看到了雪儿画的画,大大夸赞了一番并建议雪儿不如去试考一下美院,雪儿从来都没敢这样想过,但上大学却是她一直藏在心底的梦。   晚上雪儿真的做了一个梦,那是一个夏加尔式的梦,层层叠叠的色彩交织在一起,中间还混杂着飘移的五彩缤纷的气泡,一棵树,一棵开满了五色花的树上也结满了小鸟。小鸟扑愣愣地飞起来络绎不绝,小鸟落下的羽毛变成雪花纷纷扬扬洒满一地,而这时雪人出现了。这是一个温暖的雪人,戴着暖绒绒的围巾和帽子,鼻尖红红的,像雪儿常看到的样子,雪儿想跟雪人儿说话。这时一双手从后面抱住雪儿,雪儿觉得这手好温柔好温柔,回头一看,是新来的大学生。男孩子温柔地亲吻雪儿,而雪儿也温柔地承受,雪片纷纷落在他们的脸上,化成水但是热的缓缓流下。接下来,他和她及雪人在五彩的雪中舞蹈,没有音乐,但踏着音乐的节奏旋转和跳跃,不知疲倦地自由自在地欢乐着,雪儿不由发自内心地咯咯笑起来,她好久没这样笑了,雪儿越笑越开心,越笑声音越大,终于在一道刺眼的白光中雪儿醒来了。    

第五部分第二十七节:雪人儿融化了(3)

  天晴了,雪化了。雪儿连忙推开窗,窗下的雪人已经倒塌在一边,很难看的样子。几个小孩在雪水里玩耍,有一个摔倒了,溅得浑身脏兮兮的,一个小女孩在旁边笑弯了腰,咯咯咯的笑声原来是她发出来的。远远看到那个大学生走过来,看见窗口的雪儿就向她招了招手,雪儿也连忙挥手示意。想起梦境,雪儿隐隐觉得有点脸红了。   美术班很快结束了,代课的大学生要走了。走的时候校长去送,还有些学生和家长。雪儿不好意思凑得太近,就远远地悄悄地向人头里的那簇黑发挥了挥手表示告别,但她自己也不能肯定那男孩子看到没有。   回到宿舍,雪儿坐在自己的小书桌前给以前的一个同学写了封信。那个同学曾经对雪儿很好,雪儿知道他曾经有话要对雪儿说,但直到分手时两个人什么也没说。雪儿的信很简单,只写了不多的几行字,但雪儿知道这几句话可能从此改变了两个人的世界。

      

第五部分第二十七节:雪人儿融化了(4)

  寄走了信,雪儿从床底下拿出了画夹,她很着急地想画一棵树,树下有雪人,树上开满了花。   ……   后来雪儿离开了那个小地方。   再后来过了许多年,有些老教师还记得那个叫雪儿的小老师,他们说那是个要强的女孩子。   每年冬天都下雪,校园里也都会有一些孩子们堆的大大小小的雪人。但没有人知道有个叫雪儿的女孩子曾经深埋在心里的小雪人,在女孩子满十八岁的那个冬天悄悄融化了。      

第五部分第二十八节:一个霓裳的沙滩(1)

  Nisaa第一眼看见肯就不由一阵心痛,肯微低着头逆光走来的身影使Nisaa想起了自己许多年前的那个破碎的梦。肯走到Nisaa的面前,很客气地自我介绍很客气地和她握了一下手,Nisaa刹时又找回了那种感觉,觉得自己冰凉的手像放在了一个厚厚大大的棉手套里,不知怎么,心里就有几颗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   Nisaa的办公桌在肯的右边,肯的办公桌对着窗,每天早上肯都会从Nisaa的身后擦过,然后坐在自己的桌旁,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然后吃午饭,然后下班。下班的时候,肯的女朋友都会花枝招展地趴在窗口,大呼小叫地喊肯,肯于是匆匆收拾了东西和女友相牵着离开。当屋子里只留下Nisaa一个人的时候,Nisaa觉得孤独极了。   Nisaa是那种漂亮早熟的女孩,对感情的事也特别敏感。其实Nisaa一直都不缺男友的,从中学到大学到工作她一直都有人追,在情场上Nisaa也不是个胆小鬼,但不知道是不是初恋留下了感情阴影的缘故,Nisaa始终摆脱不了曾被抛弃的悲哀与不甘的心情,之后的每一场恋爱几乎都无疾而终,而大多数时候都是Nisaa主动离开,有时候Nisaa自己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儿心理障碍。      

第五部分第二十九节:金色的画室

  快下课的时候,王老师通知我和小邓晚上七点到大伟家画画。   为了考学,我们美术小组每天晚上坚持画素描已经有大半年了。美术小组成员其实只有我、小邓和大伟三个人,大伟准备考美院,小邓和我是一个班的,准备考美院附中。   王老师是美院大专毕业分配来的,在我们学校学历最高,因此虽然教美术,却很有地位。刚来学校就给他分了一个单间,既住宿又兼作办公室,他工作的积极性自然很高,很快在课堂上发现了我们三个美术尖子,决定培养一下,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个美术小组。他还专程去西安为我们买来了画夹和石膏像,这是我们从未见到过的,之前只知道画杨宗保、穆桂英、老虎和嫦娥什么的。我们三个背起画夹的样子,使得全校学生都羡慕不已,走在家属区中心水泥大道上,更惹得所有家长都把自己小孩叫出来,后脑勺上扇一巴掌教训说:“你看人家娃娃!”就冲这一点儿,我们三个画画都很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一心想搞出点儿名堂来。   大伟家住一楼。他的爸爸早逝,大伟他妈一个人把他们兄妹四人拉扯大。前一段他大哥结婚了,大伟他妈便从大屋搬到了厨房里睡。大伟他妈是典型的山东大娘,善良朴实又勤劳,虽然只是厂里的临时工,但对人极好,每次看见我和小邓,不管早晚都会问:“吃饭儿了吗?”我俩异口同声赶紧答:“吃了!吃了!”要不她会马上跑进厨房端出几个山东大馒头,然后守着看你吃完。她问吃饭不是客气话,她从来都怕孩子们饿着。   大伟的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箱子、一张小桌。我们在他的箱子上摆静物和石膏像,然后把房顶上的灯泡拖过来打光源。通常是王老师摆好,我们就开始画。房间小,回转不开,基本上是我和小邓坐床沿,大伟坐地上小凳,王老师在屋里来回走动,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并随时指评我们的画。       

第五部分第三十节:李阿姨和彭阿姨(1)

  手,是永远的干干净净,皮肤是牛奶那样的白而温润。手不是很瘦,实际应该说很有肉,但指头尖尖的,所谓若“葱管”。伸直了,关节有极浅的小坑儿,好像每个指头笑着的酒窝。指甲修得工整无比,无可挑剔,透明的指甲透出粉粉肉色,虽然剪得比一般人的长许多,干的也是和别人一样的活儿,但从来也不会在指甲盖儿下发现黑迹。   就是这样两只手,闲闲地交叠着,伴着缓慢但有弹性的步子,李阿姨从楼梯上走下来了,眼睛半合半睁,像刚睡醒不久的样子,而楼梯下站着小小的五岁的我,黑乎乎的小手,握着一根线绳,呆看着楼上走下的人。   那是漏过我记忆筛子的某一天。   李阿姨的手是她极有代表的一部分,她极有特点的东西还有许多――因为她是上海人。   上海女人是中国女人中的贵族,这种意识完全来自于李阿姨。实际上她当时在厂里开机床,但我从没见过她满手油污的样子。她的手好像总是随时可以端起雪白的细瓷小碗,吃里面雪白的米饭,这使她远远有别于那些当地的妇女。   李阿姨住我们楼上,在四楼,我们住二楼,一个门洞总共十来户人家,上上下下地走很快就认识了。那时,她和于叔叔经常来我家吃饭打牌,一开始以为李阿姨和于叔叔都是上海人,因为他们在一起总是“阿拉阿拉”的,后来过了很多年才知道,于叔叔原籍青岛,是地道的北方人。夫妻俩过日子总有一个掌权的,他们两口子由李阿姨说了算。因为于叔叔说话一着急就有点儿口吃,总是:“你,你,你……你……你……”在“你”没完没了的时候,李阿姨早已猜出他想讲什么,并果断地给他下了否定的结论。于是,于叔叔在“你”后面只剩下目瞪口呆和无可奈何的呵呵呵傻笑。他们两个辩论总是李阿姨占上风。   李阿姨人非常聪明,从她打牌就能看出来。他们总爱打一种叫“升级”的游戏,李阿姨只要牌一上手,就能猜出其他三家的牌路。等走过一轮后,每家出什么,剩什么,有多少分都跟看见了一样算得清清楚楚。于叔叔也聪明,也能算出每人手里有多少分,但还是不及李阿姨,因为李阿姨每次总能揪住于叔叔出牌的把柄,而于叔叔从来抓不住李阿姨的把柄。李阿姨看过的书见过的人经过的事从来都不会搞错。       

第五部分第三十一节:李阿姨和彭阿姨(2)

  李阿姨很会“包装”自己,即便穿工作服,她也总能比厂里的其他女工穿得“俏”。厂里发的工作服不是量身订做的,不分男女只分大中小号,凡穿上都是一式的肥肥大大,拖拖拉拉。李阿姨的工作服就不一样,刚好合身,前看后看都服帖。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李阿姨会裁剪,她把工作服的袖口一收下摆一紧,整件衣服就显得大不一样了。于叔叔当然也被李阿姨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但这些事她从不跟人说。   另外,她还有一项“画龙点睛”的本领,就是在灰灰的工作装里扎一条漂亮的粉红色纱巾,在脖子里露出一点点边作小小装饰,很美又不影响干活。七十年代,有一阵全国兴“假领子”,李阿姨有好几个,她毛衣里的小翻领经常换,一会有花一会纯色,每个都显得那么雅致。   李阿姨不仅把自己收拾得整齐,连买的菜也“包装”得整整齐齐。我们那儿卖菜的都是厂子附近的农民,他们天一亮就挑着自家的菜来卖,中午基本上卖完回家了,到下午几乎就没人了。而李阿姨总是每天下午去自由市场买菜,那会儿市场的菜已经很少价格又非常便宜,“给两毛你全拿走!”老乡都会这么说。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李阿姨也从来不会乱买,她总能从一大堆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样的菜里挑出还不错的来,青菜几棵,再配一根葱,再加一条细尾巴冻带鱼,有荤又有素做一顿饭刚好,不会浪费。   菜买好了,用自备的塑料带紧紧扎住口,然后再装进一个深绿色小尼龙布提兜里,口也系蝴蝶结扎得紧紧的才提回家。   我老爸是个喜欢做菜的人,也喜欢宴客,于是常请李阿姨和于叔叔赴“家宴”。每次做好菜,老爸就打发我去叫他们,我也特别乐意干这件事。老爸的菜总能得到李阿姨和于叔叔的交口称赞,每次家宴都吃得皆大欢喜。饭桌上两家人其乐融融,饭后于叔叔常会快乐地打着夸张的饱嗝,李阿姨就会在一旁吃吃地笑他,接下来是打牌、聊天,直到晚上十一点“曲尽人散”才回家睡觉。   这种小家宴大多在我们家吃,去李阿姨家吃我记得只有一次。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在他们家铺了玻璃板、有钩花白台布的洁净餐桌上,我吃到了一种从没听说过的菜――“杀啦”(现在才明白是沙拉),有切块的生土豆、生西红柿,然后在上面浇生鸡蛋清。我们家是地道的北方人,从没听说也没见过这种做法。我鼓起勇气尝了一口,顿时发现它们只肯留在舌尖上,然后就再也不能往下走了。另外几个菜也基本是半生不熟的,汤的味道还很腥,但我爸妈却一个劲地说“挺好!挺好!”不知是吃了有腥味的生鸡蛋清的原因还是我自己心理作怪,没一会儿肚子就开始一阵一阵绞动。宴到一半,我便嚷着坚决要回家,我妈一面不停地埋怨:“这孩子怎么搞的?一点儿不懂事!”一面只能陪我回家。我急急忙忙地往家赶,刚到家就开始又吐又拉,最后只剩我爸一人把宴席坚持到底。   一定是因为这次极不成功的晚宴,打消了李阿姨再次宴请我们的想法。以后多年都一直是由我爸掌勺在我们家聚餐, 这慢慢成了两家都希望的事实。   过了很多很多年,直到九十年代,我已经大学毕业,工作数年,有了一定经济能力,有一次和一位朋友一起坐在飘着钢琴曲、铺着小格子餐布的西餐厅里,侍者捧上的一盘菜勾起了我悠远的回忆,它使我想起了那个遥远的名字――“杀啦”。我跟朋友说在十几年前就吃过这东西,朋友听后很吃惊,因为在当时我们所在的那个大城市里能找到的西餐厅都寥寥无几,而在我家那种小地方怎么可能吃到?嗨,他怎么知道这是因为我们家有两位生活精致的上海朋友呢!   那时在厂里不管有多少人,上海人只要互相一见面就会马上改说上海话,那是他们永远的家乡情结。       

第五部分第三十二节:李阿姨和彭阿姨(3)

  李阿姨和于叔叔在我们家里也常说上海话,他们两个总是在与我们的普通话交谈中不时穿插快速的“阿拉阿拉”。在我们厂居住的十八年间,我一直以为他们家就他们两口子,后来才知道她居然还有一个儿子,而且还很大了。儿子一出生就在上海由外婆抚养,户口也是上海的。每两年有一次探亲假,李阿姨都会用足时间回一趟家,她每次走和回都是静悄悄的,直到看见她衣领里又露出一角新毛衣,才知道她回过老家了。她的儿子一直长到上高中才到厂里来过一次,又高又瘦又白,双手修长得像钢琴师,性格忧郁聪慧并且惊人地早熟。奇怪的是他一点儿不喜欢他妈,来以后把自己整暑假地封闭在屋里直到回去,记得他曾经当着我的面长出了一口气说:“啊,我终于可以回上海了!”好像负重的人终于看到目的地。他从不先找我玩,我一直觉得他瞧不起我们“乡下人”。   多年以后,我陆陆续续认识了更多的上海朋友,我发现他们大多都是从小把孩子放在上海长大,然后自己再想方设法回到上海或靠近上海的地方。我觉得他们的人生像风筝,随风飞出很远,但其实从来没一刻离开过,线的长短永远是一种暂时状态。   在我快大学毕业的时候,李阿姨和于叔叔如愿以偿终于回到了上海,他们的儿子也如愿考上了大学,那时他已经十八岁,再不用把近一米八的身体挤进他外婆家小客厅上方鞋盒一样的小阁楼里睡觉了,这太不适合他,因为客厅里晚上还睡着他新婚的小舅和小舅妈。李阿姨没什么学历,在厂里先开车床,后坐办公室,回到上海后也只找到一个闲职,随着全国精简机构第一拨就提前退休了。其实我觉得退休在家倒很适合她,她天生有一种居家的雍容闲雅,放在办公室里就不那么美丽了。   彭阿姨和陆叔叔是李阿姨和于叔叔介绍给我们认识的朋友。陆叔叔是常州人,彭阿姨也不是上海人,但他们都说上海话,在我们这些“北方佬”的眼里,他们都是上海人。   和李阿姨于叔叔不同的是他们都毕业于名校,他俩是同济大学的同学。我看过他们保存的校徽,几个小人在一起撑船,造型很有远古岩画的韵味儿。   彭阿姨和陆叔叔的外语都很好,一个是全厂英语第一,一个是全厂日语第一。彭阿姨一直担任着厂总工程师的职务。   彭阿姨和李阿姨有许多相似处,都说上海话,速度快,穿戴整齐,会裁剪,做事条理分明,头脑清晰。彭阿姨的儿子和李阿姨的一样大,也是从小养在老家,从没来过我们这里。   彭阿姨和李阿姨又有很大不同,彭阿姨说话嗓门大,站在楼梯里说话屋里人全能听清,上下楼脚重,咚咚咚地响。她从不会像李阿姨那样悠悠的,轻声细语。彭阿姨人瘦,有那种瘦人的快动作和敏感神经。   陆叔叔和于叔叔也不同,虽然彭阿姨说话嗓门大,动作又快,但遇事她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因为彭阿姨声音大,陆叔叔声音更大;彭阿姨说话快,陆叔叔说得更快,而且会说个没完。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他谈话最大的特点就是最后一定会拐来拐去拐到政治上去,然后让所有的人都只有听他说。陆叔叔很多时候会越说越激动,他的演讲常常是这样结束的:彭阿姨站起身,一手拽住陆叔叔,一手开门,嘴里催促着:“行了行了,几点了,该回去睡觉了!”而陆叔叔则一边在我家小客厅里高呼口号,一边被强行扯出门外,但我们一家都很喜欢他俩,喜欢听他俩讲话,他俩一来我们家就热闹得像多了十个人。   彭阿姨还有一大不同就是很会烧菜。因为工作忙,所以烧菜的次数并不多,但给人印象特别好。她的菜像她的人,切得刚刚好,盐放得刚刚好,火候也把握得刚刚好,加点香油,干干脆脆盛上桌,又好吃。   而陆叔叔菜做得更好,可惜高手一般不轻意登场,我只见过他烧的一个鱼汤,汤汁浓白厚醇,上面半浮半沉些碧绿葱花,色香味俱全!   可能因为陆叔叔说话太多,而他在厂里职位又一直低于彭阿姨,故而彭阿姨在日常生活中就总让着他。   从没看见彭阿姨和陆叔叔买菜,但他们总有的吃。因为工作忙,他们经常轮番出差,剩下彭阿姨一个人时,她就干脆顿顿到我们家吃(那时我家已搬至他们楼下),有什么吃什么,也不挑;陆叔叔从不来,可能因为他口味比较高的缘故。       

第五部分第三十三节:李阿姨和彭阿姨(4)

  彭阿姨甚至把钥匙都长年放在我们家里,有时候晚上加班回来晚了,不管多晚,她都嘭嘭嘭地来砸门,在楼道里大喊着向我妈要一壶热水,因为她的蜂窝煤炉子早灭了。   彭阿姨会裁衣服,替我裁过好几条裤子,给我妈也裁过,还反复地教我。我学会以后,因为实践太少,很快就又忘掉了。她和李阿姨不同,李阿姨会裁衣服从来不愿告诉别人。   彭阿姨不太买菜,并不是节约舍不得花钱,主要是没时间。当刚开始有洗衣机的时候,她就专门从西安买了一台,电冰箱电饭锅也是。李阿姨就不,全国人民都用上洗衣机的时候,李阿姨家还是由于叔叔一手包揽洗衣活计,李阿姨亦称为“真正全自动”,说的时候于叔叔只是在一旁无可奈何地嘿嘿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彭阿姨一直不停地在学习,她家里有许多书,她学的单词就像李阿姨打过的毛衣针数一样多。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小台灯下翻着厚厚的词典,暖暖的小小的光环罩着她瘦瘦小小的身影,好像一个用功的小学生。她不是一开始就做总工程师的,她在车间底层干过,也开过车床,但她有一种自强不息的韧劲和追求卓越的光彩。   彭阿姨两口子后来调去了深圳,都在各自的岗位做着“领导”,但彭阿姨职务依然高过陆叔叔,他俩依然很能说,他们惟一的儿子大学毕业后也“飞”回到了他们身边。   彭阿姨和李阿姨是我儿时最亲密的两位阿姨,她们又都先后做过我的邻居。她们影响了我许多东西,但还有许多我永远也学不会。她们都精心地编织着自己的生活,让我那么钦佩和感动,她们都低头做好身边每一件小事,而心里永远直指着远处那个目标,她们不漏过生活中的每一朵浪花,即使命运一开始给她们的环境是多么差强人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命运,但在我眼里,彭阿姨和李阿姨是殊途同归。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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