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忽略,学会忘记1-4章 - (TXT全文下载)
书籍内容:
忘记自己不美丽 文 / 叶萱
很久以前,央视一期《挑战主持人》节目,胖胖的马冬对所有竞争对手说了“你可以委屈,也可以不服,但现在你被淘汰了”之后,台上终于只剩下一个女孩子。不美丽,穿简单衣裳――现实生活中的冠军,估计没有太大的回头率。
然而她拿着话筒,脸上有激动的潮红。她微笑着看观众,说:来之前,我的老师告诉我,我不是那种美丽型的选手,我属于智慧型。所以,我要以我的机智和知识来获得胜利。
只那一句话,让今天的我即便是在记不起她名字的时候,依然记得她的自信。
她不是美女,然而她敢于走上央视舞台,然后她赢了,所有观众都看得出,她赢在流利的口齿与机智的应答。那短短几十分钟的竞技里,她的智慧光芒四射,我打赌,她忘记了自己的不美丽。
或者说,这样的忘记,是将对自己的了解深埋于心,然后以别样的方式,获取社会对自己的认可。
可是遗憾的是,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人,将自己的不美丽作为借口,怨天尤人。
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女孩子,大学毕业的那年求职屡屡受挫。她站在那年人才招聘会的会场上,下定决心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美女,于是鼓足勇气走进整容医院的大门。两个月后,脱胎换骨如骄傲的蝶,她走出的刹那觉得整个世界的面孔都温柔可亲。又过了一个月,终于找到工作,开始OL的历程。然,职场不单是容貌的战场,还有才华,以及耕耘。铩羽而归的那天,她眼里噙着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又过很久,东山再起的她凭借自己的勤奋终于有了一席之地的时候,恰好与当年那个让自己失去工作的对手一起参加总公司的颁奖晚宴。如今的对手已是公司里的首席谈判代表,是样貌平平的女孩子,远没有她美丽。然而在谈及成功经验的时候这位对手这样讲: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不美丽。
石破天惊!
是到这时她才恍悟:其实就连她今天的地位,也多是由自己跌倒后的泥水积蓄而来。那风雨里的坎坷与摔打铸就了自己今天的世界。人的一生,不会没有泥淖。然而,泥淖里的爬起要靠身体的力量,风雨里的寻路要靠智慧的指引,这些,统统和容貌没有什么本质关系。
是这样的,美丽的女子可以自信,但自信的女子更美丽。
而自信,那是来源于社会的历练、生活的敲打、学识的积累、做人的艺术。图兰朵的容颜是倾城的美丽,然而高傲和骄纵险些令她失去聪明的王子。蝴蝶夫人的歌声是海边荡气回肠的期盼,然而倒在血泊里的爱情只能成为历史的叹息。红颜弹指老,除了那些真正深埋于心的智慧与力量,又有什么能永垂不朽?
一个获得大公司年销售冠军的女孩子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有个优势,那就是不漂亮。所以,从来没有人怀疑我是攀龙附凤,我的客户因此而相信我,他们相信我有能力令他们更加富有。
这就好像只有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倒没听说过“男人不帅,女人不爱”的。
因为他够坏,他用物质宠你,用小聪明取悦你,说明他至少有情调会生活。而帅男人,请原谅,好多女子告诉我她们的排斥,因为这样帅的男人放在外面不安全,放在家里又浪费。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女人的外貌都不是生活的全部。昨天上街,看见一个很丑的女孩子挽着一个虽然不帅但是也不丑的男朋友,让我忍不住羡慕他们的幸福。爱上一个人,应该更多是爱上他的思想、爱上他的处世态度、爱上他的生活,而不是爱上他的容貌。
一个萝卜一个坑,爱情是这样,求职也是这样。不可以因容貌不完美而找借口和理由不勤奋、不争取,如果是这样,纵然你再美丽再帅气也很难成功。实际上,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想自己如何变成一棵美丽的萝卜,而是要赶快找到属于自己这棵萝卜的坑。
林是我的朋友,并不好看的小伙子,身高不足170公分,初恋的女朋友家实在无法接受他的样貌,于是两个人便好端端地被拆散。那年头,林的学历是大学本科,学的又偏偏是传媒。偌大一个电视台,想做个兼职编辑却那么难。每次应聘,栏目主任都要说:对不起小伙子,每天来我们这里应聘兼职的大学生实在是太多了,你也知道,现在采编播都已经一体化了,主持人和编辑时常不分开……
言外之意:如果你相貌堂堂能够上镜,或许可以考虑。
最绝望的时候,林在学校小树林里喝酒,我路过那里,他拖住我聊天。他说:一个人的外表,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陪他咒骂这个万恶的电视台、万恶的栏目主任、万恶的审美标准,陪他展望美好未来,鼓励他的斗志……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此后几年,并非同一专业的我们因为功课紧张,极少有见面的机会。然而前几天,我到电影公司参加一个新片发布会,意外看见他。
当时,他正在忙碌,手里拎着摄像机,嘴上还在不断喊着什么。他身边的女记者,手里拿着的正是省台的话筒。
我上前和他打招呼,这才知道,从那次被拒以后,他开始研究摄像。他观摩了大量片子,参阅大量书籍,常常在线编和非线编教室里通宵达旦地工作。自己给学校宣传部采编小小的DV短片,渐渐成为那一届毕业生中动手能力最高的一个。
大学毕业,他参加省台招聘,因为有丰富的采编经验,获得了宝贵的三年期台聘机会。这个过程中,很多比他外貌端正的对手却纷纷落马。
他说:这个社会,原来还是承认能力多一点的啊。
他微笑的样子,我觉得很好看。
我们握手告别的时候,他突然紧紧一握,旋即松开。只那顷刻间的一紧,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是说:谢谢。
谢谢最低落的时候你的开导,谢谢你不曾像有些人那样鄙夷我的外貌,谢谢你肯听我说这些话。
他不知道,其实该我谢谢他:我也不是美丽的女子,然而还好,他告诉了我:总有一些机会,和美丽无关。
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那个叫刘若英的女子的歌,她总是唱些失恋的歌,然而朴实、生动。去KTV,总是唱《听说》、《幸福的路》、《原来你也在这里》……朋友取笑:你是来这里做奶茶专辑的吗?
我莞尔,然而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自己对这个女子的喜欢。
想很久,终于想到,喜欢她,是因为她身上有足够的坚忍与智慧。
对于美丽的女子,我们有惊鸿一瞥的震撼与艳羡,却未必有肃然起敬的内心力量。刘若英,不过是个艺人,甚至不能说是表演艺术家或者是歌唱家――然,她说过的一句话,照得到她成功的路、她的智慧与美丽。
她谈起,刚开始的时候,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做不到那个年代需要的叛逆,更无法以容颜雕刻自己的名气。她不会跳热舞,杂志上说“她的身材如果穿得暴露也无法加分”。
那么,她就唱温柔的情歌,那些含蓄的、隐忍的、坚强的情歌,平淡静寂中蕴涵深情。听她的歌,看得到人生的某些道理,看得到坎坷中的豁达和从容。渐渐,她成为这样一种类型女子的代言人:知性、智慧、善良、坚强、独立、从容、乐观……
逐渐无人能够取代。
杂志上又如此评价她:“当市场上遍地是少年偶像、邻家大哥或者前卫女青年的时候,刘若英填补了最重要的空缺:知性女子智慧与坚强的代言人。”
她便说了这句话:“我最失败的就是刚出道的时候很多人说我长得不够漂亮,而最伟大的恰恰是日后很多导演喜欢找我演戏,正因为我长得足够平常。”
忘记自己不美丽,在有的时候、有的领域,就可以真的美丽了。
忘记旧爱 文 / 叶萱
她从网络上找到我的时候,千辛万苦,只有一个要求:能不能帮我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
她讲述的故事,有洁白栀子花的香味。
她和他,是少年时代的邻居。她悄悄喜欢他,喜欢的方式,就是以20年的长度,铭记他用过的小小铅笔头、她分给他的那张彩色玻璃糖纸。
因为那些无法改变的原因,他们终于还是没有在一起。这么多年过去,她有了小小女儿,美丽如小公主般的女孩子是她全部的骄傲。还有一个做军官的丈夫,常年两地分居。
她说,她的丈夫对她很好,对女儿很好,她真的很幸福。
可是,她还是无法忘记那个曾经的身影:前段时间他们见面了,她看见他的时候心里还是有柔柔的疼,也莫名地心悸起来。
她说,她终究还是无法忘记。
她问我,怎么办呢?如果讲故事可以把以前的一切忘记,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你帮我封存起它好不好?
我答应。
我知道,无论我讲多少道理都没有用:她的生活阅历在我之上,她自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是,旧爱太美好了,她不忍心忘记。
她依然在忍受记忆的煎熬。记忆并不全都是金黄色的暖阳,有的时候,记忆是深色的绳,束缚我们到无法呼吸。
那么多少男少女问我:究竟怎样,才能忘记她(他)?
我知道,对于有些人,有些道理说了也没用。可是还要说:所谓忘记,就是要知道为什么会分离。
其实,之所以有人终成眷属,有人分崩离析,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彼此是否合适。而我们之所以会惦念,是因为:我们掉在记忆的井里,仰起头也只能看到方寸天空。我们自以为是,想起的全是对方的好,便以为彼此本应是天作之合。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心痛,就是因为心上镌刻着的是旧爱而不是新欢――旧爱,就是得不到,而得不到的,常常具有更加完美的想象空间。
曾经,在我和我爱的人分手的时候,我也以为,这辈子再也活不下去。
那天他这样告诉我:我们分手吧。我想,分手之后,我们应该都会找到比原来更好的伴侣。
他的自信与日月同辉,他的坦白令我瞠目结舌。
就这样,我们分手。
他不会知道:后来,很多次我都努力避免与他的接触。因为,我不知道我看见他的时候会不会伤心地哭泣?
我总是悄悄收集关于他的信息,从他的老师同学那里、甚至他的学生口中,以窥探的方式,想象他的生活。
忘记是件艰难的事情,忘记旧爱是种时断时续的过程。所谓时断时续,就是这一秒我刚刚觉得我可以忘记你,可是下一秒我就知道:你,连同你带给我的记忆一起,都深深镌刻在心底的角落里。拂去灰尘,便看得见如汉谟拉比法典一样的古老文字,痕迹清晰。
很长一段时间,这首歌令我偷偷伤怀:我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
可是你信不信,有那么一天,或许就是在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那一天,当你突然想起这个人的时候,你居然惊讶:这个人,真的是那个在好长一段时间里都令自己无法忘怀的人吗?
前几天,我遇见我曾经爱过的男人。我们都过了幼稚的年纪,已婚男女更是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我们聊点与生活、工作有关的话题,看上去多么和煦。
然而,我的心里,却是一场暴风骤雨。
我看着这个曾经在我生命中写下重重一笔、却已然完全陌生化的男人,惊讶极了:这个人,我们有着完全迥异的人生观、价值观,或许都是好人,但完全不是一类人。可是我们为什么曾经在一起,又为什么曾经为了彼此的分开而伤心不已?
那个晚上,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那么强烈地想要生出一双翅膀。我要快快飞到我先生的身边,告诉他这个发现:现在,我是多么感激曾经的分离――若非这样,茫茫人海中,如何能与你相遇?
终于,我明白:当我们离开彼此,当我们找到新的爱情,原来,已经无所谓好或者不好。而是,当我们愿意与一个人以婚姻的名义见证爱情的时候,这个人,纵然没有曾经的恋人高大、英俊,却一定比他更加适合我们自己。
原来,今日的婚姻与昨日的旧爱之间的本质区别就在于:爱,并且更合适――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心情里我们遇见,然后有合适的性情交流、合适的力量携手。
所以,在我终于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很想告诉那个曾经向我倾诉故事的女子:忘记那个魂牵梦萦的男人吧,因为,你们真的不合适。
如果合适,当初又怎么会无法在一起?
因为,所谓合适与不合适,终究还是有太多既定的参数的。
还记得,张爱玲说过:男人的生命中有两枝玫瑰,得到红的,那白的是床前明月光,而红的就是墙上的蚊子血;得到白的,那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而白的不过是衣服上粘着的饭粒子。
初看这句话的时候我触目惊心、过眼不忘。然而细想想,生活中原来还真是这回事。
当然,不是所有男人都会有系在心上的那些无法磨灭的记忆:青石板路上撑着油纸伞的姑娘、丁香树下水格盈盈的眸子。但,总是有人心上有些若有还无的身影吧……当然,也不是只有男人会有这些明月光、蚊子血、朱砂痣、饭粒子,只要有爱,任是女子心中也总会有些难以忘却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吧……
“记得那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说到底,不过是因为那时候年纪小,便有单纯如水晶玻璃的心、清澈如甘冽泉水的往昔。那些时光一去不返了,我们爱的,或许不是那个人,而只是与那个人有关的那些白衣飘飘的少年时光。
所以,忘记旧爱,就是忘记那些自以为是的爱的痕迹。旧爱是毒药,是饮鸩止渴。之所以让我们无法忘怀,是因为罂粟一样的毒:短暂美好的幻觉,让我们满足,飘飘欲仙。然而,一旦上瘾,割舍的,便是现实生活中有血有肉的幸福。
那么,无论曾经怎样感天动地的爱情,一旦失去了,就要晓得疗伤。要相信,总有一天,有更加适合你的人来到你身边。
然而,除去忘记自己的旧爱,也要努力,忘记爱人的旧爱。
下面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女人讲给我听,这个故事,是她亲历。
曾经的曾经,她的丈夫爱过一个女孩子,山盟海誓的那种。然而大学毕业,女孩子出国,爱情被生活拆成两半。
这件事,是她为他洗衣裳的时候才知道的。大意的男人,把那么重要的航空信件放在了西服里面的兜里。
那天,她举着满是肥皂泡的手,眯着眼睛想了很久,终于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忘记。她小心擦干信封上的水渍,把信放进了他的另一件西服口袋中。她知道,他那么马虎的人,一定看不出信件移位的破绽。
果然,她的他下班后直直奔向衣橱。她偷偷看他,看见他找到信时松了口气的模样。她心里只是酸酸的苦笑。
这么大的男人,为一封信如此上心,只有一种解释:这封信,还有信那边的那个人,代表着某些永远无法割舍的记忆。
可是她明白,尽管他已是她的夫,尽管他还会想起曾经的烟火,然而,信任和宽容是她此刻唯一的武器。失去了这个,她便永远无法战胜青梅竹马的情谊。
可是,有些事,想忘也不是那么容易。
有时候,她还是会发呆,会想不知道丈夫和那女子还有没有联系,然而,在姿态上,她真的做到了忘记这件事。凭良心说,对一个敏感的女人而言,这已是万分难得。
她只是越发对丈夫好,做他事业上的助手,每天做不同的饭菜等他,从不过问他的电话或是晚归。她的防范,是在他晚归的时候,用最巧妙的方式去公司里给他送饭,或是给他电话告诉他她要睡了,暂时不等他了云云。是细微的小伎俩,然而他却越发觉得了她的好。
终于有一天,周末的下午茶时间,他吃着她烤的松饼,喝着她煮的水果茶,给她讲起那封信,以及多年前的故事。原来的原来,一切不过真是烟火――美丽,然而,早已在时间的漫长里消散不复。
最聪明的女人,不战自胜的前提是嫁给一个好男人,而胜利的基础是,永远坚信自己嫁的是个好男人。此道理,对男人同样适用。
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还有红男绿女彼此相爱,就永远有正在爱、永远有过去爱;永远有离弃、永远有回归。
当我们牢牢盯上对方的旧爱不撒手、不转眼的时候,我们的爱已经在我们的咬牙切齿中灰飞烟灭。不打探对方的旧爱,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让自己不流泪。
最积极的态度,不是因疲劳而疲劳,而是,每日自我更新,积极应战。如果说,爱情同样是场保卫战,那么,忘记爱人曾经的爱,就是以一颗宽容的平常心,做一个几十年来未曾消极倦怠的战士。
我想,没有人希望平静的婚姻中会出现这样胆战心惊的插曲。然而,如果不是这样的插曲,我们怎么会发现自己的不足:那些因为岁月的麻木而放弃的美丽衣裳、仔细修饰的妆容、愉悦的心境、生活的情趣……安稳的生活容易令我们丧失戒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所以,忘记爱人曾经的爱,不是要你忘记对方心有千千结这个事实,而是要你忘记去触动对方心里那个或许一生未曾愈合的伤口――因为不在一起,所以必然是曾经的爱情被什么事情干扰过。而这样的干扰、这样的终究得不到,就是一道深深的伤。
所以,不要去刺痛对方的伤,而是以更加温柔的生活,安抚逢阴雨天偶有反复的那个伤口。所谓宽容,是说在嘴上的理论,而走在生活里的路,不过是以这样微小的姿态,给对方一份感激,给自己一份安全。
当然,总有那样的人,以你的善良为自己不忠的借口,因你的忘记而越发肆无忌惮。如果是那样,那这个人必不值得你爱――对一个不值得你爱的人来说,对方早不是你的“爱人”,那么,以上理论并不适用。
忘记爱人的旧爱,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个人,值得你宽容、值得你理解、值得你爱。
其实,这个道理是这样的,如果他真的爱你,他一定会把旧爱当作漂亮的旧照片夹进记忆的相簿。而如果他不爱你,即便你撕碎这张照片,他也永远不会回到你身边来。所以,与其毁了这相簿,还不如帮他掸去灰尘,放在心的角落。
忘记旧爱,忘记自己的旧爱,忘记爱人的旧爱――就是要忘记曾经在不合适的时间、不合适的地点、不合适的心情里,遇见的那个人。
既然已经不合适,忘记,就是对彼此莫大的宽容。
忘记冷漠 文 / 叶萱
1982年,有一场声势浩大的讨论,一个医学院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为了救一个掏粪的老人献出生命。多少人都在问:张华的死究竟值不值得?
那以后,我无从知道那个被救的老人顶着人们怎样的质疑走过风烛残年。然而我想,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想了很久,终于想到:这个问题的症结有两点,一是在于――张华死了,而老人活着。
如果张华没有死,他是英雄。颁奖大会上他会戴着大红花接受人们的赞扬――他是英雄,他见义勇为,他为别人不怕遭遇生命的威胁。可是他却死了,他的生命陨落的那一刻,因为老人活了下来,所以变成生命的交换:救人者用生命换回了被救者。
症结之二在于:张华是大学生,而老人是掏粪的;张华还年轻,而老人已经近70岁。
就是因为学历等等“硬件”的差异,这场生命的交换就被赋予了价值衡量的意义:用一个大学生的命换一个掏粪老人的命,值得吗?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大学生死了,掏粪的老人活了,他们的“硬件”完全不同,奉献的价值也不同。没有人再讨论这是生命和生命之间的交换,而是开始关注,这是怎样的两个生命之间的交换。
可是,生命就是生命,对于生命本身来说,大学生和掏粪的老人是平等的。
于是又有人说到未来的贡献。
有人说,张华如果活着,大学毕业后,他会成为一名医生,可以拯救很多人的命,他的价值比一个掏粪老人大多了。也有人说,掏粪的老人已经近70岁了,人生不久就是尽头,可是张华还年轻,还有太长的路可以走。这些感叹的人们痛心疾首,为一个优秀年轻人的早逝伤心不已。
他们觉得不值。
可是,生活中总有很多假设,很多问号的。
假设,张华救上来的是个中学生,而他将来有很多发明问世,或许还是成功的企业家;假设,老人是老红军,为中国革命献出青春与健康;假设,张华和被救者是亲戚关系甚至父子关系……或许评价就完全不是现在这样。
于是我想到,张华决定救人的刹那一定没有去想自己会不会死,他的崇高就是因为他压根没有设想死亡,也压根没有时间去关注掉进粪池的是什么样的人。在他眼里,在粪池里挣扎的,是一个生命。而对医生来说,挽救生命是天职使然,而挽救生命,靠的是善良的品质,而不仅仅是一把手术刀。
没有人承认自己对张华行为的否认是出于冷漠:如果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那个老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么张华跳进粪池的一瞬间,对自己而言是由衷的感激,还是对其付出的不屑?
其实,这样的换位思考多么简单,却不是每个人都会去想。从张华事件发生到今天――公元2005年,时间走过23年,可是冷漠的故事依然屡见不鲜。
一个年轻女子在喧闹的街上遭遇歹徒抢劫,案件发生的时候据说有数十人围观,然而没有人伸出援手。最后,歹徒抢劫并逃窜,女子含泪求救,声音绝望而凄凉。
城市里的一场车祸,司机被撞得血肉模糊,可是过路的出租车没有一辆停下来,最后,110和急救车赶到,伤者却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因失血过多而被宣告死亡。
一个民工受了伤,可是医院却要等他的亲属凑够钱才能输血。不过差100元的血费,却拖了十几个小时,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医生,是上帝唯一的手,可是这只手却不肯为一个生命稍作停留。
……
看多了冷漠的故事,看多了人们谴责冷漠,可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反省冷漠的成因。甚至不是每个人都会思考:当我遇见一双求救的手,当我听见那声嘶力竭的呼喊,当我被人用期盼的眼神注视,我会怎么做?
当然,我们承认,冷漠有冷漠的借口:因为有人被欺骗,因为有人被诬陷,因为有人不过是想在力不能及的时候先求自保。
自保没有错,错的是,有些人明明处于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却不为被抢的女子拨打一个报警电话,不为受伤的人停一下车、输一袋血……
说到底,过了23年,我们冷漠的原因却未发生丝毫的变化。那就是:我们从来不曾用这些不吉利的念头来设想自己――如果求救的那个人是我,如果声嘶力竭呼喊的那个人是我,如果有期盼眼神的那个人是我……我最需要的是什么?
其实,我、我们在这种境地里最需要的,是帮助。
那么,在那个时候,如果有人打我身边冷漠地走过,如果我再冷漠中无辜丧命,鬼门关上、奈何桥边,我们是不是要化作厉鬼,哪怕不再转世为人也要来阳间找那些见义不为者说个明白?!
至于其它的故事就多了。
一个老人蹒跚着摇晃着站在公交车上,却没有人肯让座位;邻居家被抢劫了,劫匪从房屋正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目击者却因为从未见过邻居的样子而把劫匪误当作是这一家的男主人……说不上是罪过,却令人心寒。
其实,现实生活中不是每天我们都会遇见凶杀案,也不是每天都有人挣扎在生命线上,我们能做的,或许都是芝麻大的小事,比如:给老人让座位,和邻居聊聊天,为陌生人指引方向……
还记得那个故事:风雪夜里,一位老人敲一户人家的门。主人开门的时候,看见老人衣衫褴褛、骨瘦如柴。
老人说:您能让我进门取暖吗?夜深了,我想在您家的壁炉前睡一觉,天明就会继续赶路,绝不打扰您的家庭。
然而主人冷冷回答:我们家房子太小,人太多,壁炉前面已经没有地方再容纳一个取暖者。老人听到这里,失望地走开了。
老人继续去第二户人家敲门,这一家是那么贫穷,然而主人看看老人瑟缩的样子,却做出了留下老人的决定。就这样,老人被邀请到壁炉前面最温暖的位置,主人还为他拿来家里仅有的一床厚毛毯。在那里,老人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夜晚。
第二天早晨,当主人起床的时候,发现老人已经离开了。然而老人留下了一张字条:不冷漠的地方才是天堂。
而第一户人家的门上也贴上了一张纸条:昨天晚上,你的冷漠赶走了自己的未来。所以对你来说,无论哪里都是地狱。
两张字条的落款都是:你的未来。
两户人家都以为那是老人的感言或是气话,都没有往心里去。
然而几十年过去,第二户人家凭借善良的心、勤劳的双手拥有了富足的生活,老人安享晚年,子女承欢膝下,一家人其乐融融。到这时,我们会明白,原来幸福的家庭就是天堂。而第一户人家因为长久以来父母的冷漠对子女的熏陶,终于酿成恶果:父母年老后子女拒绝赡养,老人流离失所。老泪纵横的时候终于明白,因为没有家庭的温暖,即便是那有屋檐遮蔽风雨的福利院,也是心灵的地狱。
说到这里,至于风雪夜里求助的老人究竟是上帝还是普通乞丐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以智慧的预言告诫我们:忘记冷漠,你的心就是天堂。
所以,忘记冷漠,其实就是把自己放在不如意、有危险的境地下,让那份对于生命的强烈渴求和对正义的呼唤自心底喷涌而出;忘记冷漠,其实就是从一点一滴做起,用手中的爱去温暖身边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个人;忘记冷漠,其实就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忘记冷漠,其实就是当爱也可以传染的时候,你的关怀打动我的心灵,我的善良唤醒他的良知,我们大家的热情融化冷漠的坚冰。
忘记冷漠,当彼此伸出手,当双手相握,温暖会沿血脉流淌,真诚印在你我的掌心上。
忘记某些许诺 文 / 叶萱
相爱的时候,他对你许诺你们的爱要天长地久。然而后来你们还是分手了。这时候你若问他:你许诺过的天长地久你忘了吗?他会用怜悯的目光看你,那种目光好像在看一个指望狼会不吃掉它的白痴小白兔一样。
到这个时候,他是真的忘了。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在于:男人会因为爱而给女人无数许诺,而女人却会仅仅因为某一个许诺就给男人一生的爱。
所以,先许诺而后失去的婚姻,对男人而言是种解脱,是挣脱许诺本身所带来的束缚。对女人而言却是满满的不甘心,是忆前生想后世时彻骨的苦痛与煎熬。
求职的时候也是一样。老板承诺你未来某天的加薪进爵。然而某一天企业内部资源调整,你还是被裁员了。这时候你质问他:你的许诺呢?
他一定是早已忘记了。就算没忘记,他也不会承认他记得。毕竟,老板的许诺是以全体员工的劳动付出为前提,而员工的付出是以老板的许诺为前提。一个是先付出,一个是后付出。既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其中的一方就有了赖帐的可能。
是这样的,老板和员工的区别在于:老板手下有很多员工,总有人为他的许诺在卖命,而员工手里只有一个自己,所以许诺无法兑现的时候,他便空耗了自己。
借钱的时候,甲和乙是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那么兄弟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甲真是觉得几万元钱不过是身外之物,单据不签一张就给了对方。借钱的乙感激涕零:等我有了钱,马上还。后来过了很久很久,乙很有钱了,可是他忘记了要还钱。直到上了法庭,他眼一瞪:有借据吗?谁能证明我向你借了钱?对面的甲立即败下阵来。
不是甲不好,只是因为他太愿意相信某种许诺。“许诺”两个字都是言字旁,是说在嘴上的,不是白纸黑字,所以才有了太多的美丽幻影与太多的不切实际。
所以,今天他若爱你,幸福着今天的幸福就好。可以努力经营今天的幸福,但千万别指望他所谓的天长地久真的能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长。如果觉得不幸福,千万别为了他的一句“等我怎样怎样就怎样怎样”而无限期等下去。不是每个女人都是查米拉,而查米拉是不是真的幸福,估计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还有,今天有工作的时候,不仅要努力表现,还要积累经验、学习技术。老板可以裁你的职务、减你的薪水,但却裁减不掉你的学问。一旦他不诚实守信,一旦需要你转身离开,那么就把他的公司当作你的学校、你的社会技能补习班。那些你无须上缴的学费,就权且当作他补给你的花红。
要知道,积极生活的时候,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远比那些许诺具有更多震撼人心并改变命运的力量。
当然,人生的岔路口太多,故事并非这一种两种。
反过来说,给他人一个值得信任的许诺,同样并非是件轻巧的事。
他和她是幼年时候的邻居,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她19岁那年,他23岁,大学毕业,出国进修。说好是三年时间,他许诺,只要三年,他回国工作,等她大学毕业,娶她做新娘。少男少女的爱恋,最是感天动地的浪漫,他走了,她很用功地读书,一天天地等。
她的身边,不是没有蝴蝶蜜蜂甚至想要亲近花朵的苍蝇蚊子,然而她统统拒绝。她要等到他回来的那天,说好了,是因为有爱,所以许诺就是天荒地老的誓言。
开始时候有信,很多,渐渐的少了。写信时候不过三两行字:最近很好,打工还有点辛苦。她知道他在便利店搬货物,在中餐馆洗盘子,和所有留学生一样,没有特别的经历。只是,第三年毕业的时候,他没有回来。
他继续读博士,他说,需要继续读两年。两年之后他说有好机会要锻炼,进了一家国际级大公司,一签5年的合同,他说站稳脚跟就来接她。
而她,大学毕业了,在一家公司工作,朝九晚五。顶头上司时常暗示些什么,旁边格子间的小伙子,时常来送花。她爱的他,却忙得连她的生日都忘记。我写到这里,你会不会猜:他如旧戏里的陈世美,不同的是他敷衍她、不娶她也不伤害她,原来不过是因为他忙、他不屑?
那么你错了。故事的结局是他在她28岁那年真的回来,拿一大束玫瑰出现在她面前时,眼睁睁看见她新房里大红的喜字。
玫瑰落一地惨烈的花瓣,他说:我说过我会回来的。
她却只能说:对不起,我等太久,久得让我以为你不会回来。有些许诺,久得连我们自己都承受不起了。
他不知道,她何等爱他,她只是恐惧――那些看不到头的许诺,令她恐惧。她不是担心他的背叛和自己青春的虚耗,她只担心,谜底揭开的刹那,天崩地陷的瞬间,如果是最惶恐的那种结局,自己会一头栽倒,甚至没有肩膀来依靠。
她终究是爱他的,但是她只是任时间冲刷掉了某些对于许诺的执着的固守,冲刷掉了某些自信。不过是平凡人家的女儿,没有先知先觉的能力。
他绝望:我许诺过的事情,我当然会做到。
可是对不起,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男人都如此高尚,也不是每个女人都真的坚强到能敌住时间的淘洗。
所以,更多女人宁愿和男人一起捱苦日子,也不愿意听他那句许诺:等我过好了,就娶你。虽然她明知一纸结婚证书也说明不了什么,甚至知道男人不爱的时候就是不爱了,离婚也不过签个字那么简单。可是,她还是愿意要这样的一个许诺,让她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许诺。
尽管,一直想说:他肯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许诺。可是连我们自己都知道,如果要我们选择,我们宁愿要一个纸上的许诺,而不是嘴上的许诺。尽管现实生活中,只要是许诺,就有食言的可能。
所以,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记得在给对方一个许诺的同时,要给对方信心,要让对方知道这桩许诺不是朝令夕改的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不仅要学习忘记某些别人许给你的许诺,也要试着做到:不要轻易地去许诺什么。
所以,要忘记某些许诺,是因为不是所有许诺都有一个“某年某月某日”的标签。所以,忘记某些许诺,只不过是为了让我们不再对某些空头支票心存幻想。也是为了,让我们在踏实的生活中,要给别人结果,而不是那些仅仅作为预言存在的美丽前景。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书云 Open E-Library » 学会忽略,学会忘记1-4章 - (TXT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