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君珍重(续)微微香水 - (TXT全文下载)
书籍内容:
当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
在灼人的热浪中,她的清纯从内向外散发着隐隐的寒意。烈日曝晒着柏油路面,烤出淡淡的油烟,她那单薄的衣衫下却又透出轻轻的霜雾――这淡淡而又轻轻,便构成了眼前朦胧与不真实的美。
而朦胧自古以来便是致命的诱惑:杨贵妃醉于花丛中,百花的香气朦胧了恐怖的腋臭,李隆基便在这朦胧中丢了江山;林仙儿的柔媚朦胧了因妒生恨的杀意,所以李寻欢才会被坑那么惨;就连自诩为“Lady Killer”的阿朱也总是穿黑色的衣服朦胧了自己的体型,在成天的神神秘秘外加死气沉沉的包裹下,往往被杀的却是他自己。
试想连九五之尊万“斤”之躯的的李隆基。“力”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以及肚子里可撑航空母舰的阿朱都无法抵御诱惑,我又怎么可能在诱惑面前丝毫不为所动呢?
所以我立刻伸出苦练数载的飞龙探云手,比马拉多纳抢攻更快捷地冲上前一把剥掉了她的外衣。
雪白凝脂的肌肤顿时一览无遗地展现在我眼前――
我倒抽一口冷气,连忙赶在口水与地面接吻的前一刻迫不及待地将饥渴的唇印了上去......
“狼兄......”
我恶狠狠地转过头,准备用目光杀死这个大煞风景的家伙。
“为何狼兄连吃雪糕都这么风......格独具?”
在我的怒视下,阿朱连忙把到嘴边的“骚”字嚼碎吞下肚,临时组词敷衍。
算这小子反应快!我继续吮吸着奶油雪糕,一边将沉重的背包丢给他。
“狼兄这一去不知何时方归,可怜小弟百般牵挂啊......”阿朱一边深情地献上送辞,一边很没诚意地挖着鼻孔。
我扔掉雪糕棒,很感动地拥抱他,借机用他的衬衫擦去嘴边的奶油。
“PIG兄,我也会思念你的......”
“为什么叫我PIG?!”阿朱一掌将我推开,极力为自己的体型辩护。
“PIG者,People Important Greatly也,从字面上来看,意思就是‘伟大而重要的人’。朱兄多虑了......”
“真的?”阿朱不确定地问,十根香蕉般的手指用力攥着背包带,仿佛在掐着我的咽喉,令我不禁干咽几口口水。
“我何时骗过你了?”我一脸真诚地看着他,使劲眨着眼皮以证明自己的无辜。
何况我也不敢骗他,因为他的确是伟“大”而“重”要的人。
阿朱还有一个外号叫“球场杀手”,也算得上是我们学校一号响当当的人物,闻者无不丧胆。
他本是铅球队的,而我则因为个子高被抓壮丁抓进了法律系篮球队。无奈法律系篮球队可比扶不起的阿斗,队员 嘴上功夫可以,手上功夫却烂得催人泪下。惟有以“动口不动手”的君子自持,每每在系与系的比赛中充当垫底。
去年的一次比赛,队里一个队员因故缺席,我便临时拉来了正在保健室与女友一起“疗养”的阿朱。原意是想让他帮忙凑齐人数充充场面,没想到因为约会被打断而一肚子气的阿朱竟“化悲痛为力量”死活要上场。
一场比赛下来,对方队员几乎全军覆没――阿朱仅仅是不经意的轻轻一撞,满场皆可听闻清晰入耳的骨头断裂声,可谓“声声入耳,人人心惊”。结果对方队员一个月内令伤残用品专卖店发了一笔小财,反观罪魁祸首却气定神闲,安然无恙。
由此我便得出一个结论:阿朱的屁股还是摸不得的。
我一直将这句话铭记在心。
“阿朱,你们还没聊完吗?时间差不多了。”阿朱的女友麦当娜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个块头不算娇小的女生。
“小狼,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蔡文婕,我已经拜托她照顾你了,她可是我们外语系的一朵花哦。”麦当娜故意笑得很轻很碎。可惜淑女没学成,反而运动了她下巴的赘肉。
外语系之“花”冲我一笑,可以看到蛀牙洞的那种。
如果“红颜薄命”这句话是正确的,那么这朵“花”一定会很长寿;努力一点说不定还可以凭借超长的寿命问鼎吉尼斯世界纪录。
“你好,我是蔡文婕,不过大家都取谐音叫我‘蔡文姬’。”外语系之“花”一开口便是丹田气雄浑的声音,和她那与“娇小玲珑”绝对无缘的身材形成正比。
我的大脑努力命令渐渐僵冷的脸皮扯出一丝笑容,心中却不禁暗暗同情着曹操。难怪一代奸雄爱江山不爱美人,他也许正是在见识过蔡文姬此等女子之后,便在心头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时时担惊受怕,长久更形成了多疑猜忌的毛病。
可怜如今我同情着曹操,又有谁为我掬一把同情泪呢?
“狼兄,你怎么不说话?见到美女太过震惊了吗?”阿朱不怀好意的笑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狼兄,做什么又念《葬花词》?”
我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因为我见到了‘美女’,不过不是震惊,而是‘震撼’!”
“小狼就是这么风趣......”麦当娜又开始费力地学淑女笑,这次更是运动了全身的赘肉。
“那么,狼,我们该走了哦。”蔡文姬自动为我新取了名字。
“呵呵,看来人家对你印象不错......”阿朱越发笑得贼,小声地说道,“由此可推知狼兄这趟巴黎之旅必然收获颇丰......”
我一脚踹掉了他还没说完的后半句话,粗暴地抢过背包。
其实我这次去巴黎,完全是莫名其妙的。
本来我们学校与巴黎某大学互换学生进行交流,那应该是外语系的事情,可半个月前阿朱又跑来找我求我帮忙, 让我代替麦当娜去巴黎,理由是“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恋人想单独呆在一起)。
靠!居然搬出了当年梁思成暗示徐志摩的话来向我施压。
而阿朱那小子更信誓旦旦地许下送我N套正版游戏的承诺向我威逼利诱。
俗话说“棒打鸳鸯是会遭天谴的”,我只得无奈地答应了下来――虽然那对鸳鸯怎么看都像是野鸭子。
“风萧萧兮易水寒......”阿朱的嘴果然不是象牙的原产地,我一记冷眼过去,将卡在他喉咙口的“壮士”二字杀身成仁。
“小狼一去兮......抱得美人还!”阿朱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其变脸速度之快简直可以去唱川剧。
“阿朱,别闹了......”雌野鸭娇嗔一声,还为了增添效果故意轻跺鸭蹼,成功地制造了一场小型地震,“小狼,文婕的英文很棒,法文也不错,到了那边遇到语言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请教她哦......”
“还有记得别忘了带点纪念品回来,”阿朱惟恐别人当他不存在,赶紧插嘴,“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是巴黎的特产就行了......”
他还真敢开口!巴黎的特产?谁不知道巴黎是赫赫有名的时装之城、香水之都?他明摆着想让我倾家荡产。
“狼,走吧!”蔡文姬一把拽过我的背包,轻轻松松地背在肩上。
“让女士替我拿行李,这怎么可以......”我说着客套话,手却没有抢回背包的意思。
“没关系,权当是日常训练。”蔡文姬潇洒地一甩头,大片的头屑如同柳絮在风中飞舞,不禁令人浮想联翩。
“训练?”我有些不明白。
“哦,文婕是校举重队的,可称得上是个巾帼英豪哦。”麦当娜补充道。
“原来如此,”我干笑两声,开始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哀悼,“两位小姐皆非凡女,才貌兼备,实可谓当今之‘绝代双娇’啊......”
“讨厌!”麦当娜作小女儿状,还故作不依地拍我一掌,差点没把我打成三级残废。
“伴君如伴虎,伴麦如伴朱”,所谓“物以类聚”,阿朱和麦当娜都算得上是危险人物,还是远离为妙。现在悟出这个道理还不算太迟,我赶紧头也不回地往入口走。
“狼兄,玩得开心点啊!”身后传来阿朱的喊声,让我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真心的笑容。
其实,我怎么会不明白他和麦当娜的一番苦心呢?
自从奴奴走后,阿朱一直很担心我,连这次的巴黎之行也是他和麦当娜大费周折安排的,目的就是想让我出门散散心。
作为朋友,他实在很够意思。
“朋友,是一辈子的!”这句话果然没错。
如果友情这东西可以折现,我想我会比微软的那个“比而该死”更富有。
“小狼泡得美眉日,修书勿忘告乃兄......”
真是煞风景!我正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感动中,阿朱那鸡毛子鬼叫又钻入耳朵里,什么好心情都没有了。
唉!算了,现实总是无情的,明明是个痞子无赖,还是不要一厢情愿地把他想成贤儒高士为好。只是他那两句篡改到人神共愤的古诗,希望不会把陆老先生气得从坟堆里爬出来,否则就是罪过了!
“回来再找你战《帝国》!”我远远地高喝,仍然没有回头。
“我等着――”阿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兴奋,“你好久没同我对战电脑游戏了......真是期待啊!”
“月圆之夜,紫金之巅......”阿朱似乎想到了什么,紧接着用尽力气喊。
那是数年前我于阿朱爬紫金山时瞎诌的浑诗,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生死决斗我可没兴趣效仿,所以当时自大的我便同同样臭屁的阿朱篡改了后两句诗,号称二人联手便可玩遍《帝国》无敌手。我微微一笑,张口对出了后两句:
“英雄携手,笑看人间!”
然后我一转弯,大步走进了入口......
坐在飞往巴黎的航班上,我突然觉得今天的空中小姐有些面熟......是因为那似乎已成久远的笑吗?
粗壮的蔡文姬其实是个很心细的女孩子,她向空中小姐要了条毛毯,递给我让我打个盹。
我接受了她的好意,一方面是我的确有些困了,一方面也是不想总是盯住她的脸以虐待自己的视觉神经。
原来梦也是很实在的――我的梦中不但老是出现一张若即若离的笑脸,而且也洋溢着一种芳香......那是巴黎的味道......那是香水的味道......
那是......美丽的味道......
睁开眼,巨大的玻璃窗外还是沉沉的黑幕,窗头的房间总控制台上那红色的液晶数字正显示着1:00AM。
该死,来之前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忘了这见鬼的时差!
既然睡不着,我也不愿赖在床上,觉得有点口渴,便下床径直走到内置的小厨房里。
巴黎的宾馆不像国内的宾馆,在巴黎,宾馆的各个房间大多都设有厨房。厨房内灶具齐全,允许客人下榻期间自己动手做饭。
当然,大多数的客人吃东西还是会选择去餐厅或者叫侍者送上门,不过巴黎的宾馆给人的就是一种极力营造的家的感觉。
我打开小小的照明灯,拉开冰箱,饮料架上摆的都是些罐装啤酒和汽水,我既没有夜间品酒的情趣,亦不存在需要在临晨一点靠酒精来麻醉的伤愁,所以我立刻关上了冰箱门。
从壁柜上抽出一个再生纸杯,我准备倒点水喝,却又在不经意间瞥到了柜子角落的一个圆形玻璃罐。罐子里装着许多小纸包,很像是国内的饮料包。
我取出罐子,似乎是很久没有人碰过了,罐身沾着少量的灰尘。
打开罐子,我倒出一个小纸包,因为看不懂包装上的法文,所以我决定撕开来看个究竟。
里面是红色的枯叶,很细很碎。因为干枯,用手一捏就会碎成粉末。粉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涩味,有些像年代久远的铁锈。
原来是红茶。我淡然一笑。
肚子开始像法国人说话一样叽里咕噜地乱叫,这时候早过了我在国内吃早点的时间。但尽管有些饿,我却有种极渴望喝到红茶的冲动。
老外喝惯了咖啡,对于红茶兴趣自然不会太浓厚,因此这罐红茶才会很久没人动,也许连这宾馆服务生都忘了它的存在。
我再看了看包装,法文虽不懂,阿拉伯数字还是认得的。包装上的日期显示再有三天就过了保质期。
如果是在国内,这种快过保质期的东西我是不会去碰的;可是此时,在类似于茶瘾发作的时刻,我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于是我决心仿效神农氏,大义凛然地端着杯子捏着一小包红茶走向饮水机。
这就很像是有烟瘾的人,在迫切想抽烟的时候,即使是发了霉的烟头,对他来说都是至宝;如果连烟头都没有,哪怕用废纸卷茶叶都是要想办法解馋的。
红茶冲出来的颜色很淡,粉粉的,也没有泡沫。
我喝了一口,似乎没什么味道。
我又撕开一包加进去,水色开始加深,温柔的像个女孩子。
再加入一包,茶香突破水障冲出杯子,水也成了瓦房的红砖,赤红中透着紫黑。
轻抿一口,熟悉的味道开始在嘴里跳跃。
接着又大口喝,却差点没吐出来。
好酸!
酸得有些陌生――不像红茶了;酸得又有些妩媚――正如不久之前才经历过的回忆......
是什么回忆呢?
我不愿去细想,更宁愿自己得了失忆症。其实我知道,我这种近乎幼稚的执拗,本身就是一种变相的......“心照不宣”......
走出厨房,手上端着不忍倒掉的红茶。
但浓郁的茶香却掩盖不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恶臭,让我无奈地叹气。
这次来巴黎,校方安排我们住宾馆,条件还不错,是两人一间。
在分组时,与我搭档的却不是蔡文姬――尽管她本人看起来有那个念头――而是一个男生,叫“泰森”。
初听闻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忙不迭打量他本人:虽然壮壮实实,可感觉上实在很难与那个叱咤拳坛的拳王扯上关系。
所以我不免小心地护着自己的耳朵,然后拉来蔡文姬问个究竟。
原来这男生有个恐怖的毛病,就是脚臭得连苍蝇都要退避三舍。认识他的人无不“谈脚色变”,因为其脚臭人,于是便称其“太”。在南京话里“太”与“泰森”发音相似,加上当事人酷爱看体育频道的拳王争霸赛,所以便有了“泰森”这个外号。
解释完后,蔡文姬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呵呵,你真是好福气......”
“姑娘此言差矣,在下福从何来?”我恨得咬牙切齿,脸上却摆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和她J起了古文。
“君岂不闻古人云:‘久居鱼肆,不闻鲍鱼之臭’?又有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今君与泰君同住,此乃天赐机缘磨练君之意志,岂非福哉?”
好家伙,她的古文J的比我还溜,真是情以何堪。
“‘朝闻道,夕死可矣!’看来在下活不过今晚了。”
蔡文姬一边笑一边扔了听啤酒给我:“那你现在就陪我喝酒,也算得上是‘醉生梦死’了!”
我接过啤酒,开始发觉眼前这个像男人的女孩子也有着她可爱的地方。
泰森睡得很熟,幸好他没有打鼾的习惯,我可不想在巴黎期间嗅觉失常再加上一个听觉退化。
走到窗户前,可以俯瞰夜晚的巴黎。
我们住的是十四楼,楼下是十二楼,因为外国人迷信“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所以这栋宾馆没有十三楼。
夜晚的巴黎比起白天更加神秘,不过由于到达巴黎国际机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所以我尚无法真正描述出夜巴黎较之白天的不同点。
宾馆前方不远就有一个小广场,路灯亮着,依稀还有人影在徘徊。
远处是楼房灯光与道路上路灯车灯的连接点,点化成线,线连成片,像焊工在电焊钢管――游走,火花闪耀,流云幻光。
其实夜晚的巴黎就是夜晚的南京,任何城市的夜晚都一样,不一样的是人的心情。
室内的空气质量很不好,我甚至无法判断红茶的味道,所以我决定出去走走。
入住前已经了解到这家宾馆是全天候对外开放的,不像国内有些宾馆还规定了客人的外出和返回时间。于是我穿上外套,想去那个小广场转转。
穿外套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一样东西,好在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才没有发出什么响声。
我弯腰拾起来,是一根竹笛。
竹笛是阿朱送的,他是吹笛高手,我曾跟他学过一段时间。来巴黎前他就塞了这根竹笛给我,让我没事勤加练习。
我本来想把竹笛扔到一边,但略一迟疑,还是把它塞进口袋里。
从床头柜上取过我的钥匙卡,我小心地走出门,把令人窒息的臭味隔绝在门后,这才如释重负地深呼吸一口算得上新鲜的空气。
巴黎的夜晚很迷人,因为到处是光亮――柔和而决不喧宾夺主取代星光月光。远处模糊巨大的黑影应该就是那著名的埃菲尔铁塔,可惜无论我怎么看也看不出来塔尖上的月亮到底哪里比中国的圆,由此可知我既不崇洋也不媚外。
我是个称得上有民族情结的人,所以我的外语总是专业课里学得最差的。买游戏软件从来只支持中国地板而不去理睬外国正版,虽然没钱才是主要原因。看电影向来都是无原则地支持银幕上的中国人、唾弃外国人。记得曾经与一个女孩一起去看一部很严肃的电影,一入影院就会冲瞌睡的我终于首次在电影刚过中场时醒了过来,然后不弄清楚剧情就开始为当时银幕上出现的中国人喝彩,冲另一个外国人吐口水。后来我才知道那外国人其实是白求恩,而那中国人原来是汪精卫。第二天那女孩就四处诋毁我的形象,理由是她看我怎么都觉得像在和李鸿章交往。
我在小广场踱了两圈,广场上的长椅被一些流浪汉占据了,他们用看同类的眼神打量着我,令我不寒而栗。
我只好坐到广场中心喷水池的边上,抬头看着星空。
巴黎的污染情况显然要比南京好得多,所以月亮才会显得分外皎洁。
临晨两点,突然心中有所触动,觉得自己应该也属于这难得的夜色。
我抽出竹笛,努力回想着当初阿朱教的指法,试着将笛口送至唇边。
第一声,没吹响,只有“嘘嘘”的走气声。
第二声,响是响了,不过很像是人排放气体的声音,结果招来一个废弃罐头扔到我脚边。
看到反响如此强烈,证明了巴黎人的确有极高的艺术修养,这更使我决心让广场上的这些免费听众送我一栋房子。于是我第三次吹响了竹笛。
笛声终于成调,总算没白耗阿朱的心血,我开始试着吹那首熟悉已极的曲子。
虽然不够婉转,也不能催人泪下,但基本上不跑调就已经足够让我自得了,而且周围的听众也不见有类似扔香蕉皮的过激行为,更增添了我的信心。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钻入我的耳朵,脚步声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戛然而止。
我只顾着将双眼盯在双手的指法上,生怕一不当心就按错了孔,没办法打量来人,以为是不堪受扰前来投诉的流浪汉。
然而许久不见那人有什么抗议的动作,反而是一个女孩的嗓音透过笛声借助晚风直穿耳膜。
“世外悠悠隔人间,不忍凄凄乱世烟......”
她在念《天之痕》里古月仙人的诗――居然是个中国人,还是个玩过这款游戏的中国人。
人生四大乐事中有一条是“他乡遇故知”,但我想“他国遇同胞”之情也不亚与此了。若不是我想坚持把曲子吹完,我一定早就冲上前认亲了。
“慨怀潇潇任风逝,云蔼冉冉绕仙山......”
为什么这声音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猛地一惊,手指不留神按错了笛孔,发出一声难听的怪音。
“请问你吹的是什么曲子?”
这个女孩明知故问,我仍然好脾气地照实回答:
“《如忆玉儿曲》......”
“那么你的玉儿在哪里?”
我愣了愣,茫然地回答:“我不知道......”
然后我机械地抬起头......尽管夜色尚浓,尽管路灯的光不能照到她的脸,尽管当时的我紧张得忘了呼吸......但我 发誓我还是看见了星星......星星一般闪烁着的双眼。
长发披肩,肤白如雪,嘴角挂着温柔的笑。
那女孩朝我鞠了个躬,90度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我差点溺死在她熟悉的笑容里――又或者我早就已经死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她露出的笑容里了。
脖子习惯性地把我的头抬起望向天空。一朵乌云恰好遮盖了明月。
我就知道,这女孩天生是月亮的克星!
“我靠!”
当各种复杂的思维充斥着大脑以至无法理智地进行思考时,我的嘴张口就是这两个同样混乱不该在此时此刻出现的字眼。
那女孩笑嘻嘻地朝我摇了摇她的小爪子:“阿天,怎么一见面就冲我说脏话啊。”
“当外界的突发情况超出人脑所能够接受理解的范围时,动脉的血小板数量会增多,造成血液粘稠度暂时提高,神经中枢无法正确地将感觉器官所捕获的信息进行处理并及时传递大脑下达的命令,此时人体个别部位就会出现不自觉的行动......”
“所以呢?”那女孩巧笑倩兮地问。
“所以我的嘴会突然冒出一句脏话绝对不是出自我本意,这叫‘情不自禁’。也叫‘嘴在外脑命有所不受’......”
“你啊,总是改不了你这可恨的调调!这叫‘病入膏肓’,也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嘿嘿”干笑两声,走上前一步,试图更清晰地看清她的脸:“你是......奴奴?”
她被我问的咬牙切齿:“死狼,敢把狐狸给忘了......我现在真想狠狠地咬死你嘞......”
我发誓我这一辈子干事都没这么利落过,她话音甫落我的手就伸了过去。
“请随便用。”
我确信我没得罪过她,但她却像和我有深仇似的又朝我翻白眼:“你是随便的男人可不代表我就是随便的女人,不是什么人的肉我都想咬的。”
我有些失望地准备缩回胳膊,她却一把捋起我的袖子,毫不留情地就是一口。
“哎呦――”
我疼得倒抽冷气,心里倒是开心不已――会疼就不是在做梦了。
她心满意足地松开嘴,从背包里抽出一张纸巾,很认真仔细地揩拭留在我手臂上的唇印牙印口水印,不留给我丝毫可以间接KISS的机会。
“我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
她像看白痴一样地瞪我:“没头没脑,为什么突然蹦出这句话?”
“连在离南京十万八千里的巴黎,而且还是夜里一点半钟......这样都能‘巧遇’,可见我跟你的‘孽缘’不浅哪......”
“不存在什么巧遇,我一直在等你......”
“不会吧?!”我想我的表情一定很滑稽,因为她看着我的时候一直在笑,“这里是巴黎,不是南京-――不是夫 子庙,也不是中山陵耶!巴黎,法国的首都,你确定你没有把这里当成新街口的电话亭?”
“其实......人一生中都是在等待着的......”
“很久没见......你改学哲学了?”
她摇摇头,伸手将滑落额前的长发拨到耳后,依然笑盈盈地对我说:“我在德国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很有趣,想听听吗?”
“只要不是‘狐死首丘’就行,那太作悲了。”
她摇摇头,笑笑――敷衍的笑。
“我在柏林机场搭飞机来巴黎的时候,临上机前认识了一位老神父,他用基督教的教义向我解释爱情......”
“基督教义里头也有爱情观吗?我记得连耶稣都是无性生殖的吧。”
她一撇嘴,用眼神警告我不许插嘴,见我做出用手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后才又继续往下讲。
“那位老神父说,其实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曾经是天上的一个天使――只不过是不完整的天使。天使下凡轮回前,都要被上帝将他的灵魂一分为二,然后才能降生人间。于是这世上的每一个人一生中都要想法设法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有重新组成完整的灵魂,才能返回天堂......所以,便有了爱情......”
说完之后,她幽幽地望着我。那眼神,总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但是如果被分成两半的灵魂最后不是变成一男一女,而是同性该怎么办?”
她再也忍不住了,久违的“降龙十八掌”重现江湖,在我身上拍出清亮的“啪啪”声。
“你这煮鹤的凶手、焚琴的暴徒!你非要跟风雅情调过不去吗?”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没理由上帝就永远不会犯错啊!而且我是学法律的,习惯于追根究底......”
“切!”她不屑一顾地用鼻子哼哼,“好歹巴黎也是浪漫之都,你到这里在耳濡目染之下竟然没有半点进步,简直无可救要。”
“非也非也......”我朝她伸出右手的食指,在她眼前使劲晃了晃,“不是没有进步,而是浪漫之道博大精深,绝非一蹴而就之功。屈原说的好:‘浪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道理就在于此。”
她用手掩着嘴,眼角眉梢满是笑意:“那你还不发奋图强?!孔圣人不是教导了吗,‘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浪漫者从之,其不浪漫者改之’!”
“学会浪漫很重要吗?”
“那当然!”她回答的斩钉截铁,煞有介事地点着头,“培根曰:‘浪漫就是力量!’笛卡儿道:‘我浪漫,故我在。’外国的撇开不谈,就挑国内的说,王朔不也义正词严慷慨激扬“浪漫者无畏’吗?!”
“哎,王朔那个没什么说服力啊。痞子作家,毒害青少年。”
她柳眉一挑,冲我皱皱鼻子:“拿破仑有云:‘不想浪漫的人不是好人!’”
我显然低估了她的智慧,狐狸的狡黠绝非浪得虚名。一次低估对手可以算做失误,两次低估同一个对手就只能是错误了。
“浪漫啊浪漫,不是在浪漫中爆发,就是在浪漫中灭亡!”
她一把捏住我的胳膊,死命地掐:“你在嘀咕什么?”
我疼得龇牙咧嘴,却还得强装笑脸:“我说我现在是‘痛并浪漫着’......”
“孺子可教也。”她满意地送了手,忍不住轻笑起来。
她笑得很急促,继而笑到全身轻颤――所以说美是天生的,西施捧心绝非东施效颦可比。同理,她的笑要比蔡文姬的假淑女笑纯真的多,也可爱的多。
我开始陪她笑。没什么原因,只是单纯的想笑。
我不知道周围的流浪汉是否在看我们,也许在看,也许没看――因为我很忙:要忙着笑,还要忙里偷闲悄悄瞄她两眼。
她笑了好一会,慢慢的停下来。这个习惯也很特别,有的人在笑的时候突然间不笑了,就像是汽车急刹车;而她的笑则像是飞机降落,从着地到停稳还有一段过渡的过程。
“你终于回来了,奴奴......”
“为什么要用‘终于’?”她眨巴着眼睛,嘴角向上挑起。
“因为我很想你。”我用陈述句的句式感叹句的语气反问句的肯定说话,由于说的是内心的话,所以我相信简简单单的六个字绝对要比琼瑶小说里长篇大论的文艺对白更有分量。
她忽然低下头去,默然了许久才抬起头。我发现她的双眼是温润的,就像是雨后过饱和的泥土,随时有可能渗出水来。
她好像又开始跟自己的嘴唇过不去,上下唇交替着用牙齿咬,然后用标准优雅的动作将肩前的长发拂到耳后――没有头屑,应该可以去拍洗发水的广告。
“难道我就不想你吗?上面还要再加一个N次方......”她用反问句的句式感叹句的语气陈述句的肯定说话,因为听起来要比琼瑶小说里长篇大论的文艺对白更有分量,所以我相信她说的是她内心的话。
我轻轻的走到她面前,轻轻地将她拥在怀中,轻轻的在她耳边说话――所有动作都是轻轻的,生怕打扰了这静夜的和谐。
“奴奴啊,你知道吗,我对你的想念可是一条正弦曲线呢!”
她仰起脸,面含微愠之色:“正弦曲线是有升有降的!”
“但我这条正弦曲线永远只有递增区间。”
她不说话了,只是把头埋在我臂弯里。半晌,她猛地一把推开我,眼睛似乎肿了不少。
“别想蒙混过关!”她噘着嘴,左手叉腰,右手指着我,摆出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有可能永远只有递增区间的那是直线!你这数学学不好的北方笨狼!”
我哑口无言,因为她一言正中我要害――我数学的确学得很烂。
只可惜刚才多么浪漫的气氛全被她一手破坏了,她也是个和浪漫有仇的人啊。我有些苦笑不得,不禁想学魏巍大叹“谁是最浪漫的人”?不过这念头只是心里头想想,我还没那个胆子在她跟前说出来。
“你在想什么?”她见我没动静,细声细语地问,“想一个掩盖你的笨拙的借口有这么难吗?”
我后退两步,试着寻找最平静的嗓音:“奴奴......我可以问你两个问题吗?就两个......只是两个!”
她低头看了看脚尖,头发顺势滑落,她伸手将长发拨到脑后,也后退了两步。
“你退了两步,所以要问两个问题......我后退两步,所以要回答你的两个问题......原来各退两步就会造成这样的距离......”
我觉得她似乎话里有话,但总摸不着头绪,只有等她再次开口。
“不过你的问题我现在不会回答......”
“为什么?”
她笑笑,极力摆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因为灰姑娘的魔法只能持续到十二点――我该走了。”
“现在是凌晨两点,不是午夜!”我朝她摇摇手腕上的表。
“那么我困了,可以吗?”她开始倒退着走,虽然步伐很小,但还是与我慢慢拉开了距离。
“说实话,我不想让你走......”
她把双眼闭上,过了几秒钟的时间才睁开:“这句话你要是早点说我会更开心......”
“这样吧,今天下午两点――我指的是巴黎时间――你到这里来等我......”她想了一下说道。
“我等你......你会来吗?”
一阵微风从她的方向迎面吹向我,这时的她也开口了。也许是因为声速比风速快的缘故,我先是听到了她的声音:“你等的话至少就你来说还有一丝希望;不等的话就等于是绝望――希望总比绝望好吧?”
然后我的鼻子捕捉到一丝特殊的气味:幽幽的,很飘渺的香味。等我再使劲吸气努力去追寻那香味的时候,却有什么都闻不到了。
“好吧!”我抬起右手,卷起中间的三个手指,只伸出拇指和小指,放在耳边摆出打电话的姿势,“不过我只等到两点哦,两点钟你不来我就走人――一秒钟都不多等!”
她释然一笑,灿烂的犹如黎明的曙光:“你是在学《东京爱情故事》吗?”
“是《巴黎爱情故事》......”我说道。
她也摆出同样的手势:“现在离下午碰头还有十二个小时的时间......你最好祈祷我不要在此期间遇见一个百分百的男孩,而他恰巧又很乐意请我吃饭......”
“我只听说有百分百的女孩,还没听过有百分百的男孩......”
“想知道我的百分百男孩标准是什么吗?”她故意歪着嘴,不怀好意地瞥我两眼,将我的好奇心飙至最高点,“且听下回分解!”
然后她就在我发愣期间一转身,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我站在原地,似乎又闻到了那股轻盈的香味。
“什么样的男孩才算得上是百分百男孩?”
泰森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随便问问。”我不动声色地假装喝水,用水杯罩住鼻子以逃避慑人的恶臭。
“百分百的男孩......唔,要高大、帅气、有个性......最好是像我这样有内涵有味道的男人......”他故作潇洒地走出去,留下满屋的可怕气味。
我将鼻孔移离水面,仔细斟酌着泰森的话,但有一点不能认同:他是“有味道”没错,不过“有内涵”倒未必。
“百分百的男孩?......呃,应该高大、强壮、身手灵活。最好再带点狂野和热情,能够拥有性感的胸毛就更完美了......”
我一口果汁差点没喷出来:“没搞错吧,大姐?”
蔡文姬充满幻想地双手抱拳:“少女的梦想又怎么可能是你所能理解的呢?”
我有些作呕地盯着她,伸手拽过一份报纸,并特意翻到娱乐版给她看一张猩猩的照片:“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喜欢复古......你的白马王子好像都还没有进化耶!”
事实证明口不择言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的一句失言不但刺破了蔡文姬的美梦,更刺激了她的食欲,连锁反应的结果是我的钱包被狠宰了一刀......
“下午要去人家学校交流经验,两点半集合,别忘了!”蔡文姬意犹未尽地吮着鸡骨头,我心惊胆颤地看着她,生怕她一不留神吃到自己的手指。
“我下午还有事,不想去......”
“有事?什么事啊。”蔡文姬恋恋不舍地放下鸡骨头,乘我眨眼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用袖子抹了嘴。
听泰森私底下介绍,蔡文姬一年四季都会穿着长袖的上装,一来可以取代纸巾的功能,二来据说是为了遮盖她手臂上粗壮的肌肉。
“我和别人约好见面的......”我有些心虚地回答。
“不要告诉我你在巴黎都有熟人。”蔡文姬漫不经心地将袖子向上卷了一道,估计是为下一次的用餐准备好抹嘴布, “是女生吧?”
“别摆出一副痴呆的表情,”见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她不满地嘟囔,“三更半夜跑出去......泰森都看见了啦!”
蔡文姬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扔了一卷东西到桌上:“好了啦,下午我会帮你蒙混过关的。这些你拿着吧,在巴黎是不可少的......我不会让你白请客的,”
然后她穿着比她的脚小一码的鞋,并无视鞋子痛苦的呻吟,故作优雅地走出了快餐店。不禁让我开始佩服起中国女性的伟大:把裹足之刑当作美的女性现在仍然存在啊!
我拿起桌上的那个纸卷,摊开来才发现原来是几张法郎。
“为什么不给我欧元?!”我恨恨地瞪着蔡文姬远去的背影。
过午的时候,天突然阴沉了下来。不久又开始下起了蒙蒙的细雨。
我不知道奴奴还会不会赴约,但我认为她说的“希望总比绝望好”是有道理的,所以我按时赶往小广场,没想到她竟然到的比我早。
她穿了一身红色的背带套装,在雨中格外显眼。于是我连忙脱掉外套,只穿着衬衫。
“干嘛一见我就脱衣服?”她笑盈盈地问。
“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首诗。”我扯着衬衫回答。
她的笑意更深了:“顾城的《感觉》?”
我点点头:“天是灰色的/路是灰色的/楼是灰色的/雨是灰色的/在一片死灰之中/走过两个孩子/一个鲜红/一个淡绿......”
“这首诗很朦胧,很有印象风格的美,和这城市很般配......”她轻声地说,言语也是同样的朦胧和轻柔,“这个城市的确是灰色的。晴天也好,雨天也好,巴黎始终存在于古典中,静寂而安详。巴黎本身就是艺术的不朽经典,给人陈旧但不迂腐的感觉......”
我忍无可忍地打断她的话:“虽然我对令狐老师的艺术美学课有着强烈的学习欲望,可我也知道:落汤鸡是毫无美感可言的。”
她无可奈何地翻白眼:“期望你会变浪漫不如期望母猪会上树更直接些。”
“那么,我们就逛逛这个浪漫的城市吧――只要不用站在这里淋雨就行。”我很不满在她的观念里我的智商连一只母猪都比不上。
“你想去哪里?”她眨着大眼睛问。
“小姐,你抢了我的台词――这句话应该是我来问才对。”
“那我们就去先贤祠吧。你一定很想去对不对?”
“是你自己想去吧。”我叹了口气,无力地摇摇头,“不过我可不知道路啊。”
她立刻显出一副得意的神情:“早就知道不能靠你这个大路盲的!从这里去先贤祠呢,应该先到前面的地铁乘开往Grande Arche de La Defence方向的1线地铁,然后到Bastille站换乘开往Place Pont de st-cloud方向的地铁。第二站下车到10号地铁线路的Cardinal Lemoine路就OK啦!”
说完她舔唇咂舌很有满足感地问我:“听明白了吗?”
回答她的是一道茫然的眼神。
她无奈地叹口气:“天才果然是寂寞的......”
“巴黎的地铁按远近不同分为不同的ZONE区,就象是北京的二环、三环一样。在巴黎市区坐车买3 ZONE票就可以了,而票也有分为一天票、三天票、五天票、周票和月票......”
奴奴一边点头一边微笑着听我说话。
“干嘛要我背这种东西?”我面无表情地问。
“因为你是路盲啊,背这些是让你在巴黎不至于迷路。”她回答的理所当然。
正说着,车停了下来。广播里叽里咕噜说的法语我是一个字没听懂,本来想问问奴奴,但看她轻蹙眉头的样子估计她也不会法语,所以只好闭上嘴不让无知显露出来。
“我想这里应该就是Bastille站了,我们下车吧。”
“为什么要用‘应该’这个词?”我明知故问。
她瞪我一眼,耍起了“黯然销魂掌”。
“天啊!为什么这里会是4号地铁的Vavin站?!”
“小姐啊,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去先贤祠的正确路径......”我盯着站台上的标志,有气无力地问。
“嘿嘿......”她心虚地笑着,“我是‘知道’没错啊,不过还只处于认识阶段――从旅游杂志上看到的,尚未亲身实践过......”
“什么――”我的声音顿时提高八度,成功地让她的脸上飞起两朵红云。
奴奴似乎被吓了一跳,她赶紧使劲扯我的衣角。
扯衣角的协定立刻从脑海浮现出来,我连忙找回平静的嗓音。
“对不起......”
她笑笑,拍了几下胸口:“没事......错的是我。不过既然来了,不如就到前面走走,我知道这附近有两家非常有名的咖啡馆哦!”
奴奴说的两家有名的咖啡馆就是Select和Cafe de I’Atelier。这两家咖啡馆都是有些年头的,离店面老远就能闻到风中咖啡的醇香。
“去哪家好呢?”奴奴撇撇嘴,“我不懂法语,从英语角度看‘Select’是精选的意思,不如就去它吧。”
我自然没有发言权,只有沦落到跟在她背后充当保镖。
Select并没有服务生,它的经营特色就是每个客人都是店的主人。你大可以自己煮咖啡,也可以自己动手布置店里的摆设,有兴趣的话你甚至可以去洗杯刷碟。
但这一切都是针对熟悉情况的客人而言,像我和奴奴这样什么都不懂的还是老老实实做客人吧。
奴奴去吧台要了两杯咖啡,然后拣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你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吗?”我问她。
她将一杯打了发泡的鲜奶油的摩卡咖啡递给我:“先喝一口再说。”
“你知道我不爱喝咖啡的......”
“喝一口......”她直视我的眼睛,坚持着。
我只得端起来抿了一口,这时她也说话了。
“鲜奶油是冷的,但奶油下面的咖啡却是滚烫的......事物不可以光看表面......”
我愣了一下,迟疑地说:“你的意思是......”
“我不是已经回答了你的第一个问题了吗?”她端起自己的咖啡,没有喝,只是怔怔地盯着奶油上的泡沫一点点地消散,“你是想问我那个包裹和那张照片的事情吧?那么我的回答就是:有时候欺骗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就好象你曾骗过我一样......”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我苦笑了一下,“我还真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咖啡馆里流泻着舒缓的音乐,是一首略带伤感的英文歌曲《Say you say me》。音符撞击到墙壁又反弹回来,然后撞进我们两个人的胸腔里。融化成心跳的声音。
奴奴低下头去,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我无语地静坐着,看见她面前的咖啡水面突然跳跃了一下,荡起一圈涟漪,似乎有什么东西落了进去。
“读过《爱尔兰咖啡》吗?”她的声音遥远得像是从咖啡水面下传出来的。
我点点头:“痞子蔡的一篇小说,写的很美。”
她抬起头,用纤细的手指在眼角抹了一下,然后在杯沿轻轻的涂着圈:“我这一杯就是爱尔兰咖啡,而最后的配料就是......”
“眼泪?”我轻声询问。
她端起杯子,吞了一大口,然后才故作轻松地说:“我刚才流眼泪只是为了想尝一尝正宗爱尔兰咖啡的味道――没有别的意思!”
“你这叫‘欲盖弥彰’、‘画蛇添足’,也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次她没有回嘴,而是含笑地闪动着秋水:“你要记好了哦,《倚天屠龙记》里的殷素素说过:‘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我可以把你这几句说辞当成是你的自吹自擂吗?”
她终于真诚地笑了出来:“不是自吹,是自信哦!”
这时咖啡馆里的音乐也换成了轻松的曲调,甚至邻桌的几位客人也开始随着节拍轻声哼唱着。
她跟着音乐轻点着头,脸上也重新飞扬着神采:“我来巴黎是为了散心,由于时差的关系,我每天晚上都会在那个小广场散步消磨时间,直到今天凌晨听到了你的笛音......所以也不能说是偶遇啦,因为你只要去那里就一定能遇到我......”
“你若是那轻轻流动着的风/我就是那天上淡淡的云/始终飘流到你脚步停止的地方......”
“宾果!”她打了个响指,颇为满意地说,“你总算学会一点浪漫了。”
她的手在空气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从我的鼻子底下滑过,然后我又闻到了那股似有若无的香味。
咖啡香是一种很浓郁的香味,但我知道那还不足以掩盖其他的气味――比如泰森的脚臭,可我不明白这淡得可以被忽略的香味为何会在咖啡的浓香中独立地存在。
我皱皱鼻子,笑着说:“你身上好香啊......不过香得并不强烈,倒很自然。”
她将手腕凑到鼻下轻轻嗅了一下:“你闻得到吗?这FANTASIA的清香。”
“你用了香水?”
她甜甜一笑:“难道你忘了我也是女性吗?用香水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奇怪的不是她会用香水,而是我从来没闻过像她身上这么幽雅的香水味。我认识的女性从来都是把香水当成洗澡水,身上永远散发着熏人的恐怖味道,坐在屋子里还可以取代杀虫剂的地位。
走出咖啡馆的时候,雨已经停了,空气中饱含着水汽。毛孔有湿润的感觉,带着丝丝凉意。
“我临时改变主意了,我现在不想去先贤祠了......”她歪着头看我。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知道在女人有所决定的时候插嘴是很不明智的行为。
“雨后的巴黎会是另外一种韵味,我想去圣心大教堂,从高处俯瞰这个城市。”她张开双臂,使劲地大口呼吸。
“随便你,只要不让我们迷路就行。”
我含笑看着她,嗅觉又把那股美丽的香味传递给大脑神经中枢。
于是我连带觉得这女孩周围的一切也是美丽的。
“这次不会搞错了,因为我们可以坐大巴去。”她扬扬手中的地铁车票。
“地铁票也可以当作公车票吗?”
“当然。在巴黎,同ZONE区的地铁车票还可以用来乘公车的,很方便哦!”
说完她就拉着我的手向最近的大巴站跑去。我忽然发觉她的手指是冰冷的,冰冷得象是刚刚渗入泥土的雨水......
圣心大教堂建立在巴黎郊区的一个山坡上。教堂前有一个很宽敞的广场,地势犹如一块悬空的巨岩,从山坡上向外突出来,非常适合极目远眺。
公车在山坡底下就停了,所以我和奴奴只有自己走上来。虽然有台阶,不过一路上更多的还是略有斜度的小路,比在南京上中山陵更辛苦些。
“我真希望自己会李逍遥的御剑飞仙......”我喘着气,一边用外套的袖子擦汗。
奴奴瞪我一眼:“才走了多远啊,就累成这样!而且如果你不虔诚的话,天父是不会听到你的忏悔的......”
“你是来为你在‘大菠萝’里残害生灵无数而忏悔吗?”
“我是为我上次没有亲手砍了你这野蛮人而忏悔!”亚马逊又瞪了我一眼,用目光把我真人PK。
一阵风吹过,摇动了教堂顶端的铜钟,发出庄重的“当当”声。
我看着奴奴倒背着双手轻步走向广场,广场上的鸽群先是飞散开来,然后又聚过来,围在她四周。
“你在想什么?”她的长发微微的扬起,眼睛也化成了树叶上晶莹的水滴。
“我在想象你穿婚纱的样子......”我老实地回答。贪婪地捕捉着她脸上可爱的红晕,“你穿起婚纱来一定象极了《FF10》里的YUNA......”
“我不要做YUNA!”她颇认真地说,有些像一个执拗的小孩子,“YUNA不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我不要!”
我没有听出她的弦外之音,而是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百分百男孩的标准是什么了吗?”
她仿佛连眼睛都会笑似的偏着脑袋看我:“先说说你的理解。”
我只好努力回忆上午泰森和蔡文姬的观点:“不同的人对于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
她看我掰不下去了,反而加紧催我往下说:“然后呢?我想听的是你的理解。”
“呃......综合各种观点,唯一的共同点竟然不是帅,也不是有钱,而是高。从这个方面来评定的话,我倒似乎符合你的标准......”
她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优雅的象钢琴家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那是你的想法,不是我的标准――少给我浑水摸鱼、偷梁换柱!”
然后她若有所思地看着广场中间的几尊雕像说:“所谓的百分百男孩也好,百分百女孩也好,都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过了那个瞬间,你与他相处的越久,就越能清楚地认识到原来‘百分百’是根本不存在的......”
她抬起头,望着前方宏伟的教堂:“就像婚姻一样。婚姻好比一张彩票,每个人都希望中头奖,但绝大多数人都失望而归......”
“当两个人相处的久了――几年甚至几十年――那么爱情就会变质为亲情,所以爱情也是一瞬间的事情。”
她说了很多,语速很慢,咬字也很清楚――好象自从我再次见到她之后,她就时常变的象个哲学家。
我刚准备说什么,却听到一种很悦耳的乐器声。
“有卖艺人耶!”奴奴立刻显出很开心的样子,“我们过去看看吧!”
说完她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丢到跟前的小盆里。我刚想问她为什么要给雕像钱的时候,却发现面前这尊女性雕像冲我眨了眨眼睛。
我会心一笑,原来这广场上的几尊造型特别的雕像,都是由一些身上涂过白色粉末的人装扮的。
“在巴黎,艺术不分贵贱,也不会贬值。”奴奴似乎清楚我在想什么,插了一句嘴。
我甩甩胳膊,随她走向乐器的发声处。
“这是什么?”我指着墙角一个很有精神的男子问奴奴,他正抱着一个排管似的东西在吹,并吹出了很动听的音乐。
“这个是爱尔兰风笛,跟苏格兰风笛外表相似但略有不同......”
我见她像背课文似地机械地说话,有些好笑地说:“不要告诉我你又在复述杂志上的介绍内容,而实际上你并没有见过。”
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不忘捎带一拳给我。
那卖艺的男子吹完了一曲,停下来舔舔干涩的嘴唇,然后对奴奴笑了笑。
奴奴凑上前,用手比划着什么。我知道她是想点歌,但我深知自己的外语水平,所以我故作在欣赏教堂的墙壁而不上前和她一起比划。
奴奴曾告诉我,法国人一般都有很强的爱国感情,所以他们认为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而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往往不屑一顾。我看着那男子始终一脸不明所以看着不断重复几个英语单词的奴奴的神情,终于深刻体会到了法国人的爱国精神。这么说来,我也算得上是很有爱国心的,因为我几门功课里只有英语总是不及格。
奴奴比划了半天,始终也不能让对方明白她的意思,她咬着下嘴唇,开始小声地哼着一段很欢快的曲子。
卖艺的男子立刻点着头,笑着拍着手,嘴里念着一个有些模糊的英语单词:“ENYA!ENYA!”
然后他重新抱着风笛,吹奏出和奴奴哼的旋律相同的音乐来。
我一头雾水地看着走过来的奴奴,听着她的解释:“ENYA,爱尔兰女歌手,我最喜欢的艺人之一。这首歌正是她的作品,《Everywhere is》,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四处皆然’。”
“怎么样,可以陪我跳支舞吗?”她将手伸给我,笑着问。
我摇摇头,因为我对跳舞一窍不通。
她眨眨美丽的眼睛,伸出右手的食指在唇边一点。
我立刻反应过来她是做了一个FF8里莉诺雅的招牌动作,同时我也明白她接下来准备干什么了――斯考尔是被莉诺雅强行拉进舞池的,而我重蹈覆辙。
乐曲是欢快的,而奴奴的舞姿更欢快。她双足落地没有一点声音,双手则在适当的时候轻轻一拍,人也在旋转――就像地球自转的同时还要围绕太阳公转一样,她一边自己转着圈,一边绕着我转圈。
她跳的无疑很棒,所以附近的游客都聚了过来,开心地随着旋律拍着手。
我感觉到呆站着不动任奴奴在我身边跳舞是很糟的,于是我决定也跳起来,但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跳起舞来更糟。
如果说奴奴像天鹅般幽雅的话,那么我应该是驯兽师鞭下可怜的狗熊,笨拙地挥舞着爪子,完全没有可以称得上是舞姿的地方。
本来把两者分开来看的话倒也不算别扭,但当天鹅遇上狗熊,对比的效果无疑会给观众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象。
她伸出手,牵住我的手,脚下也变成一种类似水兵舞的舞步。她还是轻灵地转着圈,仿佛化为我手下的一个陀螺,她的长发随着她的舞姿飞扬开来,并将淡淡的香味散到我四周。
我惊奇地发现她居然转了几十圈都不会头晕,也惊奇地发现原来我的手臂竟然可以在头顶做出三百六十度旋转这样高难度的动作。
乐曲戛然而止,在最后一个音符消失的刹那,奴奴的舞蹈也伴随最后一个POSE宣告结束。
我转身看着她,感觉她的结束动作很眼熟。
因为运动的缘故,她的脸颊红红的,还在轻轻地喘气;她的双臂平直前伸,双手掌心朝前;手指的拇指与食指张开,其余的手指曲起,摆出“八”的样式;两个“八”冲着我打开,她的眼神穿过指缝,幽幽地望着我。
大概顿了有五秒钟左右的时间,四周的观众才爆出热情的掌声。
我同样拍着巴掌,走到她面前:
“当日黄帝大宴天下,百兽群舞以献乐,而今才一狐耳......”
她的高跟鞋成功地让我闭了嘴――从物理学角度来看,同样的重量会因为受力面积的大小而对受力者造成不同的压力效果。高跟鞋的鞋跟面积无疑是很小的,所以我相信那会是女性全身重量的精华凝聚部分。
她用右脚的鞋跟站在我左脚的脚背上,然后仅借助那不到一平方厘米的鞋跟面积支撑着身体的平衡,接着还摆出了金鸡独立的造型,完美地做出了连芭蕾舞演员都自愧不如的高难度系数动作。
观众大概以为奴奴的舞蹈仍在继续,都不由为她这个需要很高技巧的动作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干嘛呆呆地看着我?”奴奴悠闲地打着哈哈,脚下还颠啊颠的。
“什么呆呆的,难道你看不到我深情的目光吗?”
“哪里深情了?”
我一脸的黯然:“‘深情’者,‘深’切地期盼你的同‘情’也......”
她嘿嘿笑着,终于挪开了钻头般的鞋跟,所幸我的狼皮和鞋皮一样厚,才没有让鲜血像石油般地喷涌而出。
奴奴放过我,走到卖艺的男子面前,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准备放到他的小盆中。
那男子反而抢先一步伸出修长的手罩住了盆口,然后笑嘻嘻地抬头看着奴奴:“CHINA ROSES!CHINA ROSES!”
奴奴愣了一下,明白过来男子不愿收她的钱。
尽管那男子的英文发音相当僵硬,但“CHINA ROSES”的声音却令我不得不重新打量着奴奴。
火红的套装,不施脂粉依然清新亮丽的脸,还有可爱的笑容,的确像极了在早晨盛开的中国玫瑰。
奴奴突然冲那男子弯下腰去,鞠了一个很标准的躬,九十度。
随后她开口说话,我以为会听到她说“A-RI-GA-DO”,没想到她竟然字正腔圆地说了两个字:
“谢谢!”
她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是典型的日本式的鞠躬,却能让人感到浓厚的中国风韵“他还是说错了一个地方......”
下山的路上,奴奴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来一句。
“什么?”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从一个台阶跳到另一个台阶。
“《CHINA ROSES》是ENYA的另一首经典歌曲,但我只是一个人啊,他却用复数的‘ROSES’来形容我......”
话虽这么说,她的脸上还是洋溢着得意的神采。
“这是因为一支玫瑰只是孤独的美,而一束玫瑰才能绽放出刻骨铭心的灿烂啊......”我注意到她的嘴角上扬的加速度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反而没留心自己的嘴说些什么,“而且这也和女性的贪心有关。女性大多是贪得无厌的,所以电影上女性收到一支玫瑰最多是惊喜甚至面无表情地说声‘谢谢’;而当一大束玫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就会表现出最原始的兽性――疯狂地大叫大嚷,然后迫不及待地给男主角一个KISS,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想得到女人的心,最好一天一支玫瑰,循序渐进地增加感情;如果只想得到她的肉体的话,考虑一下大捆的玫瑰吧,这样三天内就能放倒她的几率要大的多......”
一个长久沉默的女人突然开始长篇大论起来无疑是很可怕的,同理,一个喋喋不休的女人突然安静下来也是很恐怖的。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即使不拿长矛或弓箭,亚马逊那与生俱来的杀气还是令我不由自主的牙齿打战。
尤其在我刚说了不该说的话之后发现自己又走到了一个不该到的地方时,那股杀气更是铺天盖地笼罩四野。
我发誓,我绝对不知道下山的路和上山的路不是同一条道,更不知道下山的路上还要经过......红灯区!
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从眼前走过还可以称之为狂狷;再一个坦肩露背的女子从身边经过尚能装作视而不见;但接连不断的女子用挑逗的眼神四处捕捉猎物的画面呈现在面前的时候,就算是傻瓜也能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基本上......在巴黎,艺术不分贵贱,也不会贬值。”我含糊不清地吐出一句话,用5秒钟说完,再用了5秒钟思考这句很耳熟的话的出处。
“色情不是艺术!”沉默的羔羊化身为暴走的八神,没有锁链束缚的双脚以坚定的步伐向我走来。
“色情和艺术其实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我加快步子,想早点离开这令我浑身汗毛倒竖的地方,“比如人体摄影,它当然是纯艺术的东西,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它伤风败俗啊;还有最近才涌现的什么足球宝贝,赞赏者有之,唾骂者也有之,观念不同看法也就不一样!”
奴奴没吭声,先是摆了个波动拳的POSE,想想大概不雅观,就又换了个女神之曙光的姿势。
我清楚她还没消气,更清楚如果不赶快让她消气的话会有什么样的下场:“远的不说,就比如《同级生》这个游戏,它是带有限制级内容在里头,但它不照样成为恋爱游戏中的经典作品吗......”
一阵淡淡的香味不经意溜进我的鼻子,让我想起了程灵素:据说这个可爱又可怕的女子善于使毒,有时候光闻到她身上的香味就立刻倒下了。我不知道奴奴身上的香味是否也属于毒的一种,如果是的话,那么我现在出现全身酥软心跳加速的症状也不足为怪了。
“原来你真的有玩那种游戏!”
“为什么要加‘真的’做修饰词?”我赶紧闪过她的一记直拳。
她住了手,小嘴嘟嘟的:“就晓得你是匹色狼,色心难改!”
“色即是空,空既是色。以佛家最高禅理来看,我倒蛮符合释迦牟尼收弟子的标准的。”
她无力地翻了个白眼:“让你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估计比让TITANIC不沉没更难了。”
她面对着我说话,我正大步向山下走,换言之,她是倒着下台阶的。这样走路无疑很危险,稍有不慎便会一脚踏空向后摔倒。
“你干嘛张开双臂死盯着我看?”她一脸疑惑地发问。
“我怕你这样子下山会不小心摔倒,所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当你出现向后倾的趋势时比地面早一步接触到你娇弱的背部和......臀部......”
“靠!你不会直接提醒我啊!”她忍无可忍地一脚踹掉我的笑容,但接下来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失去重心向后摔去。
由于一系列的动作进行的过快,所以有必要利用《骇客帝国》的电影拍摄手法来重演整个过程:她先是一脚踢向我,画面定格,镜头围绕摆出大鹏独立(大鹏展翅+金鸡独立)姿势的奴奴作三百六十度旋转,画面继续运动,奴奴的脚尖刚触碰到我的上衣衣角就整个人向后翻倒,画面再次定格,我已经在转眼间闪到奴奴身后,并给奴奴惊恐的面部表情来个特写,画面继续运动,奴奴已经安然地降落在我怀中。
“古人所说的‘未雨绸缪’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笑嘻嘻地看着怀中被吓得轻轻喘气的奴奴,“只是不晓得另一句古人名言‘滴水之恩,涌泉以报’当作何解?”
她咬着唇,一把挣脱我的怀抱:“别涎着一副讨赏的嘴脸,古人也有云‘有心从善,虽善不赏’,所以......”
她话没说完就立刻住了嘴,准确来说,是被吓得住了嘴。而这次她所受到的惊吓,看来显然比刚才更严重――因为我突然吻了她的脸颊。
“‘无心作恶,虽恶不罚’――你刚才引用的古人云只说了前半段,后半段我来替你补上。”我饶有兴味地欣赏着奴奴渐渐泛红的面皮。
她愣愣的,只知道用手捂着脸,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半山腰的风是最惬意的风,比山顶的缓和,比山脚的清冽,也正是这种风,才保有最自然最纯真和最野性的美。
而美,其实是可以加乘的,所以会有诸如锦上添花之类的词语,因此我确定风中捎来的淡淡香味已经被渲染得更加美丽了。
“奴奴......”
“啊?”她有些羞赧地侧脸望着我。
“女孩子不可以说脏话的哦。”
她一噘小嘴,转过头去。
“奴奴......”
“啊?”她又侧脸望着我,红晕尚未褪去。
“你今天的内裤是粉红色的吧?”
“......”
从现在开始,我只会鄙视你一个人,要揍你,不能信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都要放鸽子,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要违心。一定要欺负你骂你,别人欺负你,我要在第一时间出来一起欺负你,你开心呢,我要弄的你不开心,你不开心呢,我就让你更不开心,永远都要觉得你是讨厌的,我鄙视你!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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