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先生,请另出招吧! - (TXT全文下载)
书籍内容:
《书屋》二000年第六期 喻先生,请另出招吧!
肖雪慧说长论短
当今中国论坛,喻权域算得上是个人物。不说别的,单是他经常作捍卫真理的中流砥柱状,就让人禁不住肃然起敬。不过,要是说到喻先生捍卫真理的方式和成效,却实在不便恭维。
拜读过喻先生几篇大作,发现喻先生拿起手中一支笔,就好似抡起一根棍,劈哩叭啦,四处出击,大打出手。出击招式很怪,斜着、歪着、横着推理,外加随手抛撒大帽子。除这两招,喻先生还有个习惯,使得别人在读他的文章时忍俊不禁:对自己为之效力的事总是哪壶不响拎哪壶,结果,本意效力,却弄得好像故意揭底似的。
喻先生爱扣帽,凡拜读过他大作的人想必都见识过,文中绝然少不了。暂且先不谈它。怎样斜着、歪着、横着推理?不久前有过一例,是用这推理法为所谓思想改造运动辩护。何为思想改造运动?直白地说,就是四十多年前开始的把知识分子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至今也不堪回首的洗脑运动。如此事件,怎样辩护呢?喻先生自有主意。话说“大跃进”时期,一位下放某县的干部土法制造了一种“新型混合肥料”。经省里专门机构化验,一纸写有P.P.S48的化验单发回县科委。科委主任及县里其他官们不识P.P.S者乃“百万分之”也,误把含氮量不比一把泥土高多少的“新发明”当作含氮量高达百分之四十八以致超过日本尿素的重大突破。于是,全县推广、省报介绍、发明者提前调回省城。除受坑害的农民外,各方皆大欢喜,不亦乐乎。三十多年过后旧事重提,任何人只要有一点点诚实,无需多高智商就能看出,是自上而下的发高热、反科学,加上一批官员的不学无术和好大喜功催生了这个把牛皮吹大一万倍的荒唐事。不料,喻先生横打一棍,把帐算到化验员头上。他说,该化验员没参加过思想改造运动,所以没学会“平等对待工人农民”,不“老老实实”写汉字,却写什么P.P.S,害得县科委主任和其它官们因误读而吹牛皮,因推广无效“肥料”而造成重大浪费。这么一推理,看不懂化验单却又想当然地解释化验结果的科委主任和其他官员变成没受到化验员平等对待的“工人农民”。如此,牛皮和浮夸就不是缘自官员的不学无术和好大喜功,而是一个小小化验员的知识分子毛病所致。结果,吹牛皮搞浮夸的成了受害者,按科学精神和专业要求行事的化验员成了罪魁祸首。化验员之罪过因没有洗过脑而发生,所以,洗脑运动是必要的。看到这结论,想不笑都难。①而哪壶不响拎哪壶,很有名的一次是喻先生对记者发言,说“中国人民的生命权、生存权”得到切实保护,证据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人民经常说”,“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许饿死一个人”。杂文家黄一龙先生在提到这件事时指出:“在四十年前开始的那场大饥馑中,中国死的人千万倍于‘一个人’”。喻先生论证中国保障人权,别的什么证据不能找,偏偏要拿是不是饿死人来举证。真是越帮越忙。
上面举的两个例子,只分别显出喻先生出招的一个特点。如果三大特点兼备于一文,会是什么情形呢?正巧,手边一本近期《新华文摘》上喻先生的大作不仅三大特征齐备,还特别突显出一个新特征:有足够的勇气对自己根本不懂的事情发议论。文章标题气势磅礴――《为人民服务,还是“为纳税人为服务”?》一看便知,喻先生又要出击了。目标是近年才开始在国人头脑中浮现的一种观念: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服好务,因为是纳税人的钱支撑了政府,供养了政府工作人员。喻先生出击,帽子自然少不了,武器库里一下就取出好几顶。其中有些帽子是认不得真的,比如:搬“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说……旧货”和推销“洋垃圾”这两顶帽,就没法对其认真。旧也好,洋也罢,即使加上“货”或者“垃圾”这类比喻,对说明任何问题也于事无补,在论辩领域,这些属无意义词汇,听者尽可当耳边风。但当喻先生使起性子,径直向出击目标甩出一顶“违反宪法”的帽子,问题就严重了。不过,说严重倒不是说帽子会重重砸伤喻先生的攻击对象,而是对他自己。喻先生显然根本没弄懂什么叫“违反宪法”,如果弄懂了,肯定不会使用这顶帽子,因为一不小心,这帽子是会飞回来砸到他自己头上的。什么叫违反宪法?当宪法明明白白载有如下条款: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那么,宣布禁止公民发言权,就叫违反宪法;要以言论治罪,也叫违反宪法。“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之说无论是对是错,发表这看法在宪法保障的言论出版自由范围,何来违宪?这么大的帽子,不是闹着玩的,喻先生莫非要堵人之口、禁人发言?幸好喻先生也只是纸上说说,倘果真付诸行动去堵、去禁,“违宪”帽子飞回到他头上,那可是不大不小正合适。写到这里,顺便提一提近日某大报上一篇奇文。那是冲着国内一些批评中小学语文教材的学者而来的。不光论证风格与喻先生如出一辙,同样让帽子满天飞。有意思的是,连甩出的帽子都一样,也是“反宪法”,哦,差点忘了,还多了一顶“反教育法”。最妙的是,这些帽子也像刚才说的一样,会飞回去砸到扣帽人头上。所以,要是只看文章不看署名,准会以为又遇上喻先生了。
好了,帽子的事到此为止。还是回到正题上:该不该提“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这可是一个关涉每个人的大事,稀里糊涂不得。
先不管喻先生凭借什么样的逻辑推理来反对“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及其前提――“是纳税人的钱养活了政府及工作人员”等观念。老实说,拿这观念当进攻目标,一开始就不明智。虽说它近年才在我国浮现出来,可一旦浮出,就不是靠任何言词或推理所能否认的了。因为政府不是会下金蛋的鸡,可以自给自足,它的支撑和运作,必须依靠人民让度的一部分财产,无论是过去通过索贡还是现代社会通过税收来实现让度的,让度是一个基本事实。这个事实可以被遮蔽,但不会消失。如果说它过去曾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社会格局所遮蔽,现在也仍然可能因意识形态话语或不合理的社会格局、不合理的税收制度而被模糊,那么,合理的现代税收制则把财产“让度”的事实清晰地呈现出来,因而也就同时使那个至关重要的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即:是公民纳的税支撑了政府,供养了政府工作人员。谁要否认这个事实,无异于一个人声称自己一生下来就勿需父母养育,可以靠喝西北风过活。恰好,喻先生就有这勇气。
不过,只有勇气还不行,光出扣帽子这一招也不行,还得说说理儿。于是,斜着、歪着、横着的推理法又来了。先是随心所欲缩小“纳税人”外延,声称:西方政治学和宪法、选举法中的“纳税人”只指缴了个人所得税,“并能提出纳税收据”的人。至于此说依据了西方哪一政治学派别或者哪一国、哪一时代的宪法和选举法,喻先生秘而不宣,但有了此说就使得纳税人在任何国家都似乎成了一小撮。细看喻文,还真有“一小撮”这意思,至少在他眼中,中国的纳税人就只是一小撮。他郑重告诉我们;今日中国,交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人不到成年人的百分之五。百分之五,当然是一小撮。但怎么估算出来的呢?他告诉我们;农民交的是农业税,不是个人所得税,所以不是纳税人;他还说,贫困地区的农民连农业税也不交,“还要年年拿补助、吃救济”,更不是纳税人了。如此这般几下子,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就全被喻先生排除出纳税人之外了。但他意犹未尽,随口一句“各级学校的全部学生和绝大部分教师不是纳税人”,又把一大拨人剔除出去。理由呢?无可奉告!
这可真叫人目瞪口呆。令人惊讶的不止于此。喻先生还用一阵子令人脑袋眩晕,搞不清东西南北、来龙去脉的神秘推理,就给“政府是纳税人出钱养活的”、“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定罪了。罪名之一是这说法意味着政府是有钱人的政府,可以不为穷人服务;罪名之二是这说法意味着谁出钱多,政府便为谁多服务,谁出钱少,政府就少服务。末了,咬牙切齿道:传播这说法,“足以祸国殃民”。
这里,喻先生大大显示了他过人的胆量:敢于对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事情大发宏论,敢于在观念上制造不可救药的混乱。
首先,纳税人是否如喻先生所说,只是交了个人所得税,且能出示纳税收据的人?根据现代公认的税法原则,税收是“为了全体纳税人的福利”而征收。②这福利要通过政府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来实现,所以这也是人民出钱支撑政府或者说政府向人民征税的根本理由。在现代民主国家,没有一个政府或官员敢于声称“全体纳税人的福利”中所说的“全体纳税人”只指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那一部分公民,也没有哪个民主国家的普通公民――无论是否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会认为自己不包括在“全体纳税人”之中。因为,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公民纵然不必交个人所得税这种直接税,但要交其他间接税,至少也要通过购买消费品纳税,而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透明度高的国家,零售商品在售价之外标明的应纳税额也使每个消费者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购买即在纳税!不仅如此,现代税收原理在强调良好税制的税收所具有的矫正分配不公的功能时也明确把所有消费者都视为纳税人。例如,哈佛大学行政管理学院行政教程系列中的《税收管理》一书指出,税收除使政府获得维持自身存在与运作的经费,还带着收益和财富再分配性质,这种再分配应有助于矫正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公正。其中,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即有此功能。因为,“纳税选择消费品的价格,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纳税人收入上的差异”③。这里说的“纳税人”无疑包括一切消费者,而决不只指交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人。但喻先生信口雌黄,轻易就否定了那些未交个人所得税但仍通过购买消费品在纳税的人的纳税人身份。我国在商品上附加的税率高达百分之一十七,而那些承认通过购买消费品而纳税者的纳税人身份的国家,同样的税率远低于此,比如美国,大致是百分之三至五。我们分明纳了税而且税额不低(这还没有把我国公职人员工资中提取了隐形税收的情况考虑在内),但却没有纳税人身份,这合理吗?不过,我愿意设想,这是因为消费税属间接税,而我国零售商品又从不采取在售价外明确标出应纳税额的方式,这种定价缺乏透明度的情况可能使喻先生也像大多数不明究底的普通百姓一样,因不知道自己通过购买行为纳了税而蒙在鼓里。然而,我国分明交了直接税、且在沉重税赋之外还要交许多名目不清的“费”的农民也被喻先生否掉纳税人身份,就实在叫人匪夷所思了。喻先生的逻辑似乎是,任何公民,不管你纳了多少钱,只要国家没把征收的这笔钱取名为个人所得税,甚或根本就不取名为税,而是叫作“费”,你就不是纳税人了。还有比这更横、更邪门的推理法吗?
就这样,人们一不留神,偌大个国家中十亿以上国民的纳税人身份就被喻先生给弄丢了。喻先生如此作法,目的是反对提“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他说只能提为人民服务,理由很冠冕堂皇;为人民服务就包括了为纳税人服务!但明眼人一看就懂,他是在拿“人民”概念压“纳税人”概念。似乎如此一来,就会令讲“纳税人”的人作声不得。然而,“人民”纵然神圣,但这神圣性是在民主政体中才真正确立起来的,在现代民主政体中,人民的神圣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民即一个国家的纳税人整体这一事实来支持的。而在历史上,人民曾经是“皇帝(或国王)陛下”的臣民,是统治者眼中作为工具性存在的载舟之民,或是被动性存在的被牧之民。这种情况,现今在某些地方也仍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与人民的这种地位相应,当构成人民的个人作为个体单独面对君权、国家政权及其大小官员时,就更卑微了,我国曾沿袭使用了上千年至今也还余韵犹存的“草民”、“小民”之类百姓在面对官时的自我称谓,就很能表明民之卑微的程度。但现代税收从一个最直截了当的角度展示了人民与政权之间的全新关系,这是作为纳税人整体的人民与公仆机构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政府为纳税人服务与政府为人民服务并不相悖。然而,从纳税人角度谈政府的服务,无论对人民还是对政府都有一种使其在自我身份的认定上保持清醒的特殊作用。这是因为,在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上,“纳税人”概念强调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人民用自己纳的税在支撑、供养的事实,揭示的是人民用钱购买政府服务的真相。人民由于明了这一真相而普遍具有的纳税人意识完整地把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统于一体,这对于强化人民作为国家真正主人的意识,对于防止政府及其官员的自我膨胀从而防止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发生倒置具有特殊意义。不仅如此,“纳税人”概念对于构成人民的每个个体也意义重大。每个公民都可以以纳税人身份自豪地面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至于“人民”,中文里通常把它看作是一个集合概念,并不能还原为个人,任何个人不能说自己就是人民,更何况在我国,人民作为一个政治范畴,还因先天地排除了一部分人在外而反倒具有某种狭隘性。作为人民的一分子是值得骄傲的,“政府为人民服务”是美好的,但构成人民的个人如果没有纳税人身份的支撑,面对政府及其官员时,这份骄傲、这份美好都可能变成水中月、镜中花,不说别的,一个反问就足以叫你哑口无言:你算是人民吗?你能代表人民吗?
由此可见,如果不害怕通过“纳税人”概念而揭示出的真相,不害怕“纳税人意识”在防止政府权力扩张和僭越上所具有的巨大观念力量,不害怕由“纳税人意识”派生的要求政府高效、廉洁,要求政务公开,等等,④那么,没有理由拒斥“政府为纳税人服务”之说,更没有理由对它大打出手。
现在,该回过头看看喻先生安的那些罪名了。第一个罪名――为纳税人服务意味着政府是有钱人的政府,可以不为穷人服务,这已不攻自破。第二个罪名,谁出钱多,政府便为谁多服务,谁出线少,政府就少服务。我敢肯定,如果喻先生稍稍有一点关于现代税收的常识,就不会这么说了。根据公认的现代税收原则和民主国家的税收制度,由于税收不仅提供政府的存在与运作所需的经费,还带有收益和财富再分配性质,即,借助于税收来矫正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公正。由此派生一个重要原则:虽然每个公民都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以适合自己财力的方式纳税,但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与其所能享受的社会福利之间无任何必然联系。对这一原则,各国有不同表述,但意思大同小异。例如,《新大英百科全书》中的“税收”条目把它表述为“税收总是为了全体纳税人的福利而征收,每一个纳税人在不受任何利益支配的情况下承担了纳税义务”。《大日本百科事典》则表述为“税收不具有直接的交换关系”,尽管当税收收入转化为财政支出以后返还给国民,但是每一个纳税人受益的大小与其纳税额并不成比例”。⑤
这里表达的原则反对的正是谁纳税多谁多受益。喻先生显然不知道这一原则。诚然,纳税多的想从政府那里换取特殊好处的事哪里都会有。不过,在遵奉以上原则的国家,这些人决不敢像喻先生说的那样可以公开声称:自己因纳税多而拥有要求政府多效劳的权利。政府官员与有钱人之间偷偷摸摸进行此类交易的情况当然也有,可一旦被逮住,交易双方都只好吃不了兜着走。倒是此间,“大款”们可以气壮如牛地要求基层政权的特殊服务,而一些基层政权也动辄就把“保护纳税大户”振振有辞地挂在嘴上。鉴于这特殊国情,喻先生要发生误解,也算情有可原。不过下面,喻先生就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了。为了否认纳税人概念在揭示人民与政府关系上的特殊作用,喻先生矢口否认我国有相当多官员缺乏一个基本意识――自己的工资来自人民纳的税。他打包票说:“我们……的政府和干部,一开始就摆正了自己与人民的关系。”任何有正常阅读能力的人都知道:“一开始就摆正了”这个用语方式暗含有“以后也一直摆正了”的意思。怎样证明这一点呢?喻先生又一次让我们大开眼界。他说过去“领导和同事几乎天天讲……要对得起人民的小米”,改行工资制以后,大家天天讲的仍是同样意思的话,只不过改成了‘对得起人民币’”。还说,各级机关干部们“说‘人民币’三字时一字一顿,意思是‘要对得起人民发给我们的工资(钞票)’”。靠杜撰这么一个“天天讲要对得起‘人民币’”的图景,来证明政府和干部摆正了自己与人民的关系,真令人啼笑皆非。就算几十年来各级干部真的天天在讲这么一句话,且不说这情形有多么滑稽,且不说人民币不过是钞票名称,从“对得起人民币”中推敲不出“对得起人民给的工资”⑥,即便真有这意思,一个基本常识也可轻而易举推翻喻先生的结论:嘴上天天讲要对得起人民币,未必真的就打算在行动上对得起。即使在喻先生的虚构中官员们把“人民币”说得一字一顿,也“顿”不出“摆正了与人民的关系”的意思。如果真摆正了关系,现今已成社会顽症的官僚病从何而来?贪官污吏在贪腐路上前赴后继的事又作如何解释?这些贪官污吏没有什么“人民币”不敢鲸吞,管他是水利工程款、污染治理费、三峡移民款、扶贫款、教育经费甚至希望工程捐款,统统要装进自己腰包。如果这些官员们真的明白和牢记是人民的钱养活了自己,对上负责而不是对民负责又怎会成为相当有代表性的行为模式?坑害百姓、取悦上级的形式主义、“数字出官”等现象又怎会层出不穷?又怎会要不了多少天就爆出一个豆腐渣工程?还有屡禁不止的买官卖官;带着警具、打手到农民家中牵猪抢粮,跋扈如占领军,横行不法如黑社会的部分乡镇干部……这些官员并非个别,他们不断激起民怨。喻先生不思怎样出点好主意以使官员至少做到洁身自好,却偏要大包大揽,说“摆正了关系”,不是又犯了哪壶不响拎哪壶的毛病才怪。
写到这里,对喻先生那顶冲着纳税人意识来的“足以祸国殃民”的帽子,也不能不说两句。我担心,这帽子怕是又要飞回去了。掩盖人民纳税支撑了政府、供养了官员的真相,使官员在自我身份认定上发生错位,才真的会祸国殃民呢。因为,按我国现今许多官员的素质,如果没有具纳税人意识的公民随时盯着,其中某些人不知会干出多少伤天害理、祸国殃民的事。
一一见识了喻先生用过的招数后,我有点犯疑,这不是自找不自在吗?是不是除了扣帽子,推歪理,就不会点别的什么?比方说,真正的讲道理?
①这则轶事的素材见诸《中流》1998年10期喻权域文,另见诸于《黄一龙阅世美文》一书中“趣味逻辑”篇。
②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7卷第398-399页“税收”辞条和哈佛大学行政管理学院行政教程系列《税收管理》第1-4页,红旗出版社,1998年中译本。
③⑤《税收管理》同上,第27页;第2-4页。
④与纳税人意识相关的这些观念的力量与必要的制度安排一起构成防止政府及其官员腐败、蜕变的有效机制。
⑥顺便给喻先生提个醒,莫把“人民币”三个字神化了。今年刚落幕的“两会”期间已有代表提出议案,因“人民币”带政治色彩和闭关锁国色彩,建议改“人民币”为“中国元”。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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