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地方体制与官僚制度下 - (EPUB全文下载)
文件大小:6.23 mb。
文件格式:epub 格式。
书籍内容:
版权信息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下,地方体制与官僚制度通
作者:刘文瑞
出版方:博瑞森图书
目录
版权信息
第一编 地方体制论
第1章 先秦分封制与郡县制:从部族国家到疆域国家
1.分封制
2.郡县制
第2章 秦汉的地方体质:监控与治民的协调
1.刺史和司隶校尉
2.州牧
3.郡国
4.县、侯国、邑、道
第3章 魏晋南北朝的地方体制:建制调整
1.魏晋南北朝地方建制概况
2.州、郡、县
第4章 隋唐的地方体制:多样化与地方势力的消长
1.派出官员和特殊地方机构
2.从节度使到藩镇
3.府、州、郡、县
第5章 宋元的地方体制:监控的强化和亲民的弱化
1.宋代的路和监司
2.宋代府、州、军、监
3.宋代县制
4.辽金元地方建制
第6章 明清的地方体制:建制演变与吏治危机
1.行省和督抚藩臬
2.明清特别行政区和专务机构
3.明清之道
4.府州县与地方吏治
第二编 官僚制度论
第7章 先秦官制:从贵族向官僚的演变
1.先秦官吏的培养选拔制度
2.先秦官吏的职务管理制度
3.先秦官吏的职业规范
4.先秦的爵封、官吏品秩和俸禄制度
第8章 秦汉官制:早期官僚系统
1.秦汉官吏选拔制度
2.秦汉官吏培养制度
3.秦汉官吏的职务规范
4.秦汉官吏的任用制度
5.秦汉官吏的考核制度
6.秦汉官吏的奖惩黜陟
7.秦汉爵封制度
8.秦汉官吏品秩制度
9.秦汉官吏俸禄制度
第9章 魏晋南北朝官制:在迂回中前进
1.官吏选拔制度的新创和改造
2.官吏的任用和回避
3.官吏的考课制度
4.官吏的奖惩与黜陟
5.官吏品秩俸禄制度
第10章 隋唐官制:官僚系统的创新和体系化
1.以科举为首的官吏选拔制度
2.培养官吏的学校制度
3.隋唐科举制评析
4.铨选授官和回避制度
5.官吏的考课黜陟
6.官吏的休致赠谥
7.官吏的品秩勋爵
8.官吏的公廨俸禄制度
第11章 宋元官制:官僚系统的完善和变异
1.以科举为主的选官制度
2.与科举一体化的学校制度
3.元代入仕的异化
4.官吏的铨选任用制度
5.官吏考课黜陟制度
6.官吏品秩爵禄制度
第12章 明清官制:官本位的高峰
1.科举制度的变化
2.学校制度的变化
3.科举以外的其他仕途
4.官吏的铨选任用和回避制度
5.官吏考课黜陟制度
6.官僚制度下的吏胥问题
7.官吏品秩俸禄制度
代跋:从历史中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
一、传统史学的本质
二、汲取历史智慧的层次
三、传统史学对治国理政的启迪路径
再版后记
推荐作者得新书!
1120本土管理实践与创新论坛
第一编 地方体制论
第1章 先秦分封制与郡县制:从部族国家到疆域国家
1.分封制
秦统一以前,中国是一个逐渐由散漫走向一体的过程,早期所谓的国,实际上只是一个部族活动的有限区域。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不断扩大,数量也不断减少。按史籍记载,相传黄帝之时有百里之国上万,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商初有三千国,周初为一千八百国,春秋时则为一百几十国,到战国则只有七雄以及十几个小国了。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国与国的关系,靠分封制维系。
夏商时期虽然有所谓内服官和外服官之分,但实质上没有地域性的地方政府。有人认为,内服官就是中央官,外服官就是地方官,这种说法有误。内服与外服的区分,依据的不是地域关系而是血缘族属关系。“服”的本意,就是用来区分血缘远近的(古代服制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级),是一个族属概念而不是地域概念。夏商时期的所谓地方政府,其实质并非地方政府性质,而是部族性的外围统治集团。在商代,本族即所谓内服,臣服于自己的其他部落氏族即所谓外服。内服由商王直接管理,在中央政权下设“百姓”从事基层性的管理事务;外服则分封原部落或氏族的首领,由其自行管理。如商代时在西方分封姬周,就是外服的分封之例。当时,商王室在本族内服的统治还较为严谨,但外服诸侯与中央的关系则十分松散。一般来说,外服官对于商王室,只承担缴纳贡赋、随王出征、祭奉商祖这几种义务,商王则有保护外服诸侯的责任。至于外服区域内的政治、行政与管理,商王不加干涉。
西周时,分封制高度成熟。即所谓封邦建国,广建诸侯,以藩卫宗周。周王分封,以同姓为主,封国同中央的关系较为紧密。《荀子·儒效》曰: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西周时期的封国诸侯世袭,诸侯之子除嫡长子世袭其位外,其余子弟再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除嫡长子世袭其位外,其余子弟再分封为士,士则为国服役,其子弟为平民。汉代班固曾称赞这种分封制道:“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拔者也。”
[1]
被周王分封的诸侯,接受周王的册封和礼器,对周王承担纳贡、朝聘义务,并承担随王征伐、祭祀、吊丧庆贺等义务;周王则对诸侯承担保护其统治以及调解诸侯之间纠纷的责任。封国内的行政、司法,则由诸侯全权管理,周王一般不加干涉。周初,曾经对个别异姓诸侯派遣过监督官员,如对原商朝后裔的封国所派的三监,但这种情况属特别措施,并不常见。通常情况下,诸侯享有充分的统治自主权。
各诸侯国政府的设置,大体上同周制相仿,仅规模略小而已。诸侯国之间、诸侯国与宗属国之间,仅有一个大致区域划分,没有明确的疆界。但是,没有明确的疆界不等于完全没有疆界。实际上,经过夏商周三代上千年的逐渐演变,地域关系开始在国家政治中日益重要。到了西周,国家组织结构已经有了地域关系的因素,这就是周代的国野制。只不过当时的地域关系依然受血缘关系的支配并服务于血缘关系而已。西周的分封制,既表现为部族统治的血缘性,又表现为疆界划分的地域性。所谓宗法制,实质就是分封制中侧重于血缘关系的称谓;所谓国野制,实质上就是分封制中侧重于地域关系的称谓。
国野制又称为都鄙制。“国”就是统治的中心城邑,也称“都”、“邦”,“野”就是统治的外围,也称“鄙”,国与野之间以郊为界。统治机构设在国内(即都内),野外的管理则十分松散。商周的国都不大,如孟子所说的“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而王,以及“周公之封于鲁,为方百里也”;“太公之封于齐,亦为方百里也”( ............
书籍插图:
以上为书籍内容预览,如需阅读全文内容请下载EPUB源文件,祝您阅读愉快。
书云 Open E-Library »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地方体制与官僚制度下 - (EPUB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