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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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版权信息
书名:西方法律思想史
作者:徐爱国,李桂林
排版:传奇
审核:明天+明天
ISBN:978-7-301-1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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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没有·侵权不究
第 二 版 序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1版出版于2002年,迄今已重新印刷了9次。读者对于本书的厚爱,同时也给作者一定的压力。于是,从2007年开始,作者就开始修订、补充,准备再版《西方法律思想史》。
近年来,中国法学界对西方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积累了新的研究材料和新的研究成果,这为我们再版《西方法律思想史》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因此,在本书第2版中,我们增加和修订了如下内容:第一,在中世纪部分,我们增加了12—13世纪的法律思想部分,这一个时期被认为是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时期;第二,在当代部分,我们重写了第4编,重点突出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新的法学思潮,其中包括批判法学和经济分析法学。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2版由北京大学的徐爱国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的李桂林教授撰写,具体分工是:前言,第2编,第3编和第4编的第1章、第2章和第5章由徐爱国撰写,第1编和第4编的第3章、第4章由李桂林撰写。遗憾的是,第1版的第3位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的郭义贵教授由于这一段时间工作日程无空缺,就暂时缺席了第2版的修订工作。
作 者 简 介
徐爱国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学学士(武汉大学1983—1987),法理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1987—1990),法律史博士(北京大学1994—1998)。研究领域涉及法律史学、法理学和英美侵权行为法学。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有:《英美侵权行为法》(1999),《分析实证主义法学》(2000合著)和《破解法学之谜》(2001)。
李桂林 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200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研究领域涉及法律史学和法理学,代表性的论文有《论拉兹的法律制度理论》等,代表性的著作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合著)等。
目 录
绪论
第一编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第一章 古希腊法律思想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前期智者与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
第二章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古罗马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罗马法的形成以及历史地位
第二节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圣经》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教皇革命及其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
第四节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编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到布丹的主权论
第二节 古典自然法学总述
第二章 从格老秀斯的自然法到霍布斯的《利维坦》
第一节 格老秀斯的自然法
第二节 霍布斯的《利维坦》
第三章 从洛克的《政府论》到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第一节 洛克的《政府论》
第二节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第四章 卢梭的平等理论和社会契约论
第一节 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第二节 社会契约论
第五章 古典自然法学的历史意义
第一节 古典自然法学的实际意义
第二节 后世的评说
第三编 19世纪的西方法学流派
第一章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法律思想概述
第一节 工业革命和思想倾向
第二节 19世纪的几个主要法学流派
第二章 哲理法学
第一节 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第二节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
第三章 分析法学
第一节 分析法学概述
第二节 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
第三节 奥斯丁的分析法学
第四节 分析法学传统
第四章 历史法学
第一节 萨维尼的历史法学
第二节 梅因的历史法学
第四编 当代西方法学流派
第一章 社会法学
第一节 社会法学的一般特点
第二节 欧洲的社会学法学
第三节 美国的社会法学
第二章 新自然法法学
第一节 当代自然法的概况
第二节 自然法与人权理论
第三节 “法律的道德性”理论
第四节 社会正义与法律的权利哲学
第三章 现代分析法学
第一节 现代分析法学概述
第二节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第三节 哈特的现代分析法学
第四节 拉兹的现代分析法学
第五节 分析实证主义制度法学
第四章 批判法学研究运动
第一节 批判法学的概况
第二节 昂格尔的社会理论批判法学
第三节 肯尼迪的批判理论
第四节 霍维茨的法律理论
第五章 经济分析法学
第一节 经济分析法学概述
第二节 社会成本问题与事故成本问题
第三节 波斯纳的侵权法和刑法的经济分析
第四节 简要的评论
绪 论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法律学科的一门历史学科,同时又是一门法律学科中的理论学科。这里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几个主要问题阐述如下: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含义
所谓“史”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一门史学科,它研究从古希腊罗马到20世纪的法学观点、思潮和学派以及发展的规律。
所谓“思想”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探讨的是人的意识形态,以区别于法律的制度史。制度史研究的是具体实在法律制度发展的进程,而思想史研究的是人们对法律制度认识的发展史。思想有其历史性,但它又超越历史。
所谓“法律思想”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将其研究领域限定在法律现象之中,以区别于哲学史、伦理思想史和政治思想史。但要指出的是,由于人类思想史的自身特点,西方法律思想史与西方哲学史、西方伦理史和西方政治史有着密切的联系。19世纪以前,法律思想并没有从哲学、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中完全独立出来。要弄清法律思想就需从他们之中发掘出来,有时哲学思想、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就是法律思想的一部分。
所谓“西方”是指基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基督教文明之上形成的文化现象,在地域上主要包括欧洲和北美。
二、西方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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