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明-林有年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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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人物类
一、乡贤
二、孝行
三、贞烈
四、文学
五、义勇
六、隐逸
七、流寓
八、义行

卷之七 文章类
一、宸翰
二、士翰








卷之八 杂志类
一、灾祥
二、古迹
三、仙释
四、遗事
●《安溪县志》原书序

志,曷以志?王政也,史是也。盛周时,内史掌四方志。周微矣,人犹知所尊信,固史在焉。汉唐而下,王会三辅有图,方舆寰宇有志,迨皇明《大一统志》始备焉。安溪,小邑也,曹、滕、邾、莒,则又小矣,史固不可以小而废之也。安溪县治,自南唐保大十三年建置,历今六百余年,厥土惟沃,掌地成田。王梅溪谓“民淳事简,易治之地”也。

嘉靖戊子,萧山黄君怿知县事,卓有廉能声,为百城表。叹曰:“志关风化,安溪独缺,非司百里者之责乎?”次年己丑,辱承宪副方公豪请修安邑志,余素蒙雅爱,麓遣换瘢买舟渡仙溪,至安之东岳宫而事事焉。稽旧志,询故老,又质公于学校,穷搜博采,毕钟便,竟两阅月而成。首地舆,次官制,学校、人物、公署、祀典、文章、杂志又次之。总其纲,分其目,已入梓矣。

辛亥夏四月,又承都宪前参政王公玑有纂续前志之役,逞桑还税⒀衾弦樱蓐食间欲授简,则不胜竦息;欲避席,似有孤王公至意;姑从命。未几,时方置校抗旌,备武御寇。月余,汪侯r请命太守方公克,公曰:“今还兵已税介,元元得安堵处业矣,况志关风化,不可湮落,俾文献无征。”汪侯乃咨度邑庠典教李君钥,以庠生吴子主恕,不远数百里,敦请弥笃,可谓知所重而深达治体者矣。自顾选软迂疙,I 惟艰。延至壬子季夏,始得庠生蔡子志孝、吴子主恕持其条旅申,集自己丑以后,志中事迹灿然备具。余属意展阅,参校绪正,移事属类,编入于各款目之下。政务之损益,人物宦业之臧否,悉该载无遗焉。

后之有民社者,讲求其故,转移枢宰;产其地者,向往前修,力求嗣响;固大有机焉者。昔司马文正公集古今治乱成败之迹,以资天下后世之治;抑斯志也,其亦郡邑资治之鉴欤?辄忘荒陋,诠次成书;若综理规措,通行翻刻,则又廉能邑长汪侯r力也,余蒙成而已耳。僭书于简首,式昭厥后。

嘉靖壬子冬十二月。

赐致仕中宪大夫、贵州提刑按察司副使,奉敕整饬威清等处兵备,前南京、四川道监察御史八十九翁莆田寒谷林有年书。

●卷之一 地舆类

《安溪县志》卷之一

地 舆 类

地舆,述职方也。民依方以生,君制方以理,故首“建置沿革”,而考究其置县之始;次“星野”,以观变也;次“山川”、“形胜”,以定方也;次“疆域”、“隘堑”、“乡里”,以居民也;次“风俗”,以定习也;次“土田”,重所天也;次“户口”,重民数也;上赖下以供,故次“土产”,次“贡赋”,而君国有需;民赖水以耕,故次“水利”,次“井泉”,而旱涝有备;“坊表”之立,使民知所劝勉;“桥渡”之设,使民免于徒涉,故又次之。为《地舆类》第一,其目十八。

一、建置

先王封建,地有定则,民有常居,此长治久安之计,万古不可易者也。自秦罢封建、立郡县以来,土地分裂废置。安溪自隋迄今远矣,历代因时立制,沿革不同。今据《郡志》而考订之,使后来有所考焉。志《建置》。

安溪县在泉州府西一百十五里,本隋南安地。唐咸通五年,析西二乡置小溪场。五代周显德二年--南唐保大十三年,南唐使詹敦仁监场事,以“地沃人稠,溪通舟楫,可置县”请于清源节度使留从效,从之,遂置县治。宣和三年,寇盗蜂起睦州清溪洞,时恶其名,改为安溪。

元仍旧。

国朝因之,属泉州府,统四乡,编户一十七里。

二、星野

分野之说,其来尚矣。自《周礼》、《春秋传》以及历代史志,莫不备载。盖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形象相去,虽若绝远,而感召灾祥,捷于影响。郎官职宰百里,上应列宿分星之地,所以观天象、验灾祥,则政治之得失可知矣。志《星野》。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而《史记正义》及两汉、晋、隋、唐、宋历代史书,皆以斗、牛、女三星为吴越之分。唐一行以山河两戒推之,所谓南纪者,东循岭、东瓯、闽中,盖在云汉下流之国。(唐书《天文志》云:“一行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北戒自三危至朝鲜,是谓北纪,所以限戎狄也;南戒自岷笾炼瓯、闽中,是谓南纪,所以限蛮夷也。”故《星传》谓:“北戒为胡门,南戒为越门。”)但吴越之地在南,而星纪在北,其相配之理有未明焉。贾公彦以诸国始封之日,岁星所在为其分。(盖吴越受封之日,岁在斗牛之次也。)郑夹T则有:“古人封国,命以主祭之说。”(如商丘主辰、大夏主参之类,则吴越之封,亦主斗、牛、女之祀也。)太史苏伯衡谓:“一行之言疏远,天有三垣,紫微、太微皆将相辅弼之位,天市下垣而列国星宿在焉。”(垣之星曰“吴越”,其余则宋、燕、齐、魏诸第六国及东海、南海、河间、河中,凡二十二里。)盖地有是形则有星。(地有吴越诸国之形,而天有市垣诸国之星,如水火金木土之形在地,而其象在天为五星也。)曰分野者,指列星所属之分而言,初不谓地也,(列国各有星,而十二次又为列星所属之分,所谓星土者也。其国在此,而星在彼,虽不相配,而其象未尝不相属。)

国朝《天文志》以闽郡邑并属斗、牛之分,《一统志》则以为牛、女之分。诸说各明一理,皆不可废。备录之,以俟君子考焉。

三、山川

名山大川,钟灵毓秀,功用非小。况封内山川,亦守土者之所有事。安溪僻落一隅,而山岩溪洞,秀丽澄莹,皆可书也。志《山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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