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州制度研究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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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绪论
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所创立的州与州刺史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极为深远的地方政治制度。该制度自西汉中期创立,中经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不但制度本身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由该制度所发挥的政治作用也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因而受到诸多历史学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专著方面,论及州与州刺史制度的,有台湾学者商文立先生所著的《中国历代地方行政制度》、周振鹤先生参撰的《中华文化通志·地方行政制度志》、严耕望先生的《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安作璋先生的《秦汉官制史稿》、白钢先生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秦汉卷》和《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州与州刺史制度的研究专著有:严耕望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沈任远先生的《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陈琳国先生的《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研究》。
在论文方面,研究两汉州刺史制度的重要成果,有劳干先生的《两汉刺史制度考》,曹尔琴先生的《汉代州郡的设置及其分布》,周振鹤先生的《汉武帝十三刺史部所属郡国考》,刘欣尚先生的《汉代刺史制度》,李泉、张道英的《论西汉的刺史制度》。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与州刺史制度的研究论文,有严耕望先生的《魏晋南朝地方政府属佐考》、《北朝地方政府属佐制度考》,余行迈、魏向东的《六朝地方官制述论》。
与本书有关的州区沿革方面的研究成果,有谢钟英先生的《三国疆域表》与《补三国疆域志补注》、洪亮吉先生的《补三国疆域志》与《东晋疆域志》,顾颉刚、史念海先生的《中国疆域沿革史》,胡阿祥的《六朝政区增置滥置述论》。对东晋南朝的侨州郡与双头州郡制度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有胡阿祥先生的《东晋南朝山西州郡县侨置考述》,《东晋南朝双头州郡考论》、《晋宋时期山东侨州郡县考述》。另有石泉、鲁西奇的《东晋南朝长江中游地区侨州郡县地望新探》,陈乾康的《论东晋南朝的侨州郡县》。
在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的关系研究方面的成果,有周振鹤先生的《中央地方关系史的一个侧面——两千年地方政府层级变迁分析》、薛军力的《州的地方化与曹魏时期中央地方的关系》。陈长琦的《两晋南朝政治史论稿——以世族政权研究为中心》。从上述学者们对魏晋南北朝州与州刺史制度及其相关方面的研究看,的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通过对这些成果的认真阅读与吸收,又感到这些成果中,尚有不少地方不如人意。
首先,看商文立、周振鹤二先生的著作。这两部著作属专门性的地方制度通史。这种体例,限制了著作本身将州与州刺史的诸多方面作深入论述的可能性。因此,两位先生的著作,虽各自代表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地方行政制度史研究的前沿水平,但因为要照顾到地方制度的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就州与州刺史制度作更全面的论述。
在断代专门史的研究中,有安作璋、严耕望、白钢诸先生的大作。安先生的著作中,“州”是其中的一章。该章除论述了州的机构、职权外,对州在此时权力的变化则论述欠详,使人不易明白州刺史权力变化的具体过程,尤其是王莽时期,是州权力变化的第一个重要时期,而安先生的著作中却未详细论及。严耕望先生研究汉魏时期地方制度的几部专著,特点是考证翔实,资料丰富,但分析偏少,尤其是地方政权机构间的行政运作则论及更少。
正是基于上述诸研究成果的不足,才导致《魏晋南北朝州制度研究》选题的最初出现。
最初选做此题时总有一种愿望,就是李治安师曾以行省制度作专门的研究对象,并写出了很有分量的专著,为什么我不试着去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制度作对象,加以专门探讨呢?随着后来接触这段史料和研究成果的不断增多,对州以及州刺史制度的认识逐渐深化,这一愿望也愈加强烈。于是,正式决定全面探讨州与州刺史制度。不久,就提交了选题报告提交并在开题报告会上获得通过,最终产生了本书。
当时提交的写作框架是七章内容,另附两个表格。这七章内容依次为: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刺史;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州与其他方面的关系;  四、几个大州的个案研究;  五、典型刺史的为政分析;  六、州及州刺史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七、少数民族地区州级行政机构。两个表格为:1.魏晋南北朝时期刺史易替表。2.魏晋南北朝时期刺史封赠表。但进入实质性写作阶段后,一方面由于资料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能力有限,因此不得不放弃很多内容。现在呈现于方家面前的内容共分六章,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为主线,连带论及与州相关的州刺史、州佐吏、州与各方面的权力关系以及州的一些人事管理制度。最后成稿为以下构架。
绪论  对本书中心内容作学术回顾。
第一章  州及州刺史制度探源与回顾。在叙述汉代刺史制度设立状况的同时,较为详尽地论述了州是怎样由一级监察机构,一步步转变为一级行政机构的。本章认为,州自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设立,到成哀时期,是州的纯监察职责行使期。昭宣以后,州开始干预地方郡国事务,且程度逐渐加深,郡县权力开始被慢慢侵夺。随着州权力的增大,反映在制度上,是刺史称号改为州牧。王莽执政篡汉时期,是州性质发生变化的第一期。此时,州作为一级地方行政组织所应有的权力已大体具备,并开始发挥一级地方政府的职能,只是朝廷还没有真正把它作为一级地方政府。由于州在镇压新莽时期和西汉末年的农民起义中所发挥的军事功能,让最高统治者看到州的军事和行政统领效力,对维护国家政权的强有力作用。因此,从王莽执政时期起,到东汉灵帝中平初,州始终扮演着准一级行政组织的角色。
第二章  魏晋南北朝州府机构的架构、决策及职司。探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制度,不能不涉及此时的州组织机构。鉴于严耕望先生的《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中、下)三卷的皇皇巨著,本章在对州组织机构的论述上,已无法着笔了。但考虑到全书的结构,只做一个简单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州组织机构表,以便于人们加深对此时州制度的深刻认识。另外,谈到州的管理机制,不能不涉及州组织的运作与职司,因而本章在直观化罗列了州的组织图后,重点探讨了此时州组织的决策方式和州的职司。关于州的职司,严耕望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地 ............

书籍插图:
书籍《魏晋南北朝州制度研究》 - 插图1
书籍《魏晋南北朝州制度研究》 - 插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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