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华传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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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瑶华传》 (清)丁秉仁 撰
第一回 老狐禅微言皆中小妖魅改念受诛
第二回 能聚神魂方说剑指明罪孽使投胎
第三回 频闻欠岁凶荒至三请明师特地来
第四回 邀得剑仙来府第创成艺圃启蒙童
第五回 选子女满堂学艺贪色欲一剑除根
第六回 福王受剑仙冷落韩氏因劳瘵云亡
第七回 上新坟乍知春色试畋猎埋却前骸
第八回 庄务初归纤女手家园全仗剑仙图
第九回 女庶子点验家口福藩王面试文才
第十回 娇容莫辨真堪笑武艺超群尽吃惊
第十一回 艺圃匾联粗拟就征诗文启早传扬
第十二回 诗社共吟题里句枕函如对镜中人
第十三回 评诗句咸钦卓识赏荷花足畅幽情
第十四回 王庄试武开关键周府争华设戏筵
第十五回 已见睡情方窃笑欲夸武艺反投诚
第十六回 丹诏宠荣加美号黑心肆意使奸谋
第十七回 御苑试文武技艺邻家逗男女春情
第十八回 游赐第淫心毕露缴资财库藏充盈
第十九回 大阅归来传相术陛辞就道耀兵威
第二十回 灭寇成功留后劲施金普赈赎前愆
第二十一回 隔墙有耳听春意面帝陈情赍宠恩
第二十二回 封侯帝女堪惊世狂病王妃快隐情
第二十三回 旷女新婚初识味藩王续娶旧知音
第二十四回 会新亲当场出丑因赏月即席议题
第二十五回 拟赋联吟羞搁笔作诗又倩凑成章
第二十六回 形影暂分因有后师徒泣别奔前程
第二十七回 运机宜试收妖蟒论伎俩可笑妄人
第二十八回 任侠惩贪宽缧绁引魔入火识奸邪
第二十九回 三雅沉酣迷色相二形煽惑纵春情
第三十回 秀士家风诚古朴龙阳妩媚忒新奇
第三十一回 收桑二蟒妖衔术殪珠泉父女殉身
第三十二回 阴阳颠倒真堪异婢仆尊崇非昔时
第三十三回 重来赐第藏行迹再叙前缘话夙因
第三十四回 剑仙阴护空中至长史穷途意外逢
第三十五回 仇雠骨肉充灯烛道路灾殃几死生
第三十六回 睹人形方知险恶遇方外莫悉因由
第三十七回 形骸一一风为扫山洞空空剑自留
第三十八回 坤德侯庄还如旧无碍子剑复会津
第三十九回 岂意王庄来旧识不图雅奏入科仪
第四十回 遗道演成惊俗眼雄狐造就返仙踪
第四十一回 无知妄想兴波浪弄假成真获罪愆
第四十二回 延宗授产分支派隐迹传书嘱后昆
序
香城者,姑苏之名彦也,恂恂儒雅,霭然可亲,万象包罗于胸次,古今融贯于毫端,每出绪余,遂成卷册。惜其优于才而穷于遇,然著作宏富,香城当不穷矣。所著《瑶华传》一书,余于庚申夏日,在温陵传舍偶见一斑,兹寄迹三山,复向香城案头携来,得窥全豹。既已独出心裁,不落寻常科套,且自始至终,虽头绪甚繁,而其间情文相生,回还照应,竟能一气呵成,恍若天衣无缝,深佩学术自有真也,因援笔而为之序。
嘉庆乙丑上元武进冯瀚苇村漫题
自 序
或问鉴世间莹莹碌碌,旦晚不惮烦劳,而了无休息,此为何耶?曰:总不离酒、色、财、气四事耳。然四者又孰重?曰:尤重于色。何以起之?曰:余幕游而历览者,将及四十季,天下所不至者,不过六七省。所止之处,常阅录囚秋谳,为女色事十居其七;财则十居其二;至酒气二事,仅及一分。可见"色"之一字,犯者尤重。故吾先子不云乎:未有好德如好色者也。先圣一言,可垂万世,于此可见矣。迨按其所犯,乃尽然无制者,且皆知而故犯,乐此不疲,虽罹分身惨戮,亦所甘为,彼不知尚有身后妻之报,复尤甚于身受,岂不痛哉!每见恣情恋色,视如常经,谏而不悟,辄为之忿懑,意欲效世之刊刷,如《太上感应篇》、《敬传录》以及《戒淫》诸文,广为施送,窃恐此诸老生常谈,说志与说质,如不寓目何,不但无益,反恐污亵字纸。因特假借一事,谬撰因由,于客馆公余之暇,酒阑人静之时,自剔青灯,酌为编录,如是者自己未夏至癸亥冬,寒暑无间,积四载而始告成。先于漳郡忽晤同窗阆仙,互相考订,复加评语。继承社友孙星躔两审校阅。又得邱仰斋代为誊清,并缀后序,有似乎成书矣。其间虽亦有荡心悦目之事,无就于引人入胜之意,当赖同好诸君子共发慈心,再加铴沙石以琢磨之,俾痴迷者得然悔悟,于百行不无又有加焉。
嘉庆八年仲冬月英下丁秉仁香城书于福塘官舍。
弁 言
余一身落落,四海飘零,亦自莫知定所,由楚而至豫章,再由豫章而游三浙,今且又至八闽矣。每到一处,哄传有《红楼梦》一书,云有一百余回,因回数烦多,无力镌刻,今所流传者,皆系聚珍版印刷,故索价甚昂。自非酸子纸裹中物可能罗致,每深神往。
抵闽后,窃见友人处,有一函置于案侧,询之,曰:《红楼梦》。不觉为之眼馋,再四情恳而允假六日,遂珍重携归。阅之,费去五日夜心神,得其全部要领,似与从前耳闻阅者之赞美,大相径庭。偶于广座谈及,而大众似有以盲人目我者,心窃疑之。
及于漳郡,得晤吾里香城,乃余总角交也,知其素多著作,当询增得新构几许,即检示四五种,皆余所未睹者。内有《红楼梦外史》在焉,惜未告成,然大局已定,因借香城之所定,即决我之疑团。仅止二本,于二三时中即阅竟。不及掩卷,而急拉香城拜之曰:"吾至今日始知,两目之犹未盲也。子何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耶?"香城询故,余述知所由,不觉相对捧腹,共叹世之自谓不盲者,尽属耳食之徒,其精粗美恶,究未了了于此中也。余又翻一种,标其目曰:《瑶华传》。略窥卷首大旨,似乎有味,亦乞携归,细阅焉,自始至终,仅有四十回,每回之数,较之《红楼梦》长,有数页情节,比之《红楼梦》更为烦冗。叙事之简明,段落之清楚,不待言矣。因共谈论,如《红楼梦》之因由,无非为青埂山下,女娲氏炼剩之一石,僧道等欲扶持其下凡历劫。既上古经女娲氏炼就之石,非若血气修炼所成,而有违天地生意,致必须历劫者,至绛珠草得受此石之甘露灌溉,欲随下凡,以眼泪酬还其惠。此更属无谓。"历劫"两字之义,并未考究得实,亦将摇笔伸纸而著书,不亦荒诞乎?请阅香城所著《瑶华传》,其造意为雄狐欲取百女元红,而得成幻形之术。于是剑仙怒而斩之。即按国法,亦难饶恕,于理实为纯正。迨狐鬼思过服善而皈依,剑仙始生哀矜而收录,仍责偿夙孽,方能超度。为仙不因皈依收录,便置夙孽于不问也。如狐鬼不为皈依,即入轮回,如投胎后不偿夙孽,不修功行,仍还狐鬼之原,盖理势然也。试问青埂山下之石,若不历劫,岂不令其为石乎?抑绛珠草,不将眼泪哭还,岂不令其为草乎?凡著书立说,须要透得出一个理字,既无理字透出,其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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