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论略注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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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续藏经 肇论略注
 明 德清述
肇论序

  慧达率愚序长安释僧肇法师所作宗本不迁等四论曰。有美若人。超语兼默。标本则句句深达佛心。明末则言言备通众教。达。猥生天幸。逢此正音。每至披寻。不胜手舞。誓愿生生尽命弘述。夫神道不形。心敏难绘。聊寄一序。请俟来哲。盖大分深义。厥号本无。故建言宗旨。标乎实相。开空法道。莫逾真俗。所以次释二谛。显佛教门。但圆正之因。无尚般若。至极之果。唯有涅盘。故末启重玄。明众圣之所宅。虽以性空拟本。无本可称。语本绝言。非心行处。然则不迁当俗。俗则不生。不真为真。真但名说。若能崇兹一道。无言二谛。斯则静照之功着。故般若无知。无名之德兴。而涅盘不称。余谓此说周圆。罄佛渊海。浩博无涯。穷法体相。洪论第一。肇公其人矣。

  

  肇论略注卷一

    明匡山沙门憨山释 德清 述
  肇论
  肇。乃作者之名。曰僧肇。时称肇公。论。乃所立之论。盖以人名论也。公为什门高弟。从译场翻译诸经。久参什师。深达实相。比因佛法西来甚少。大义未畅。时人多尚老庄虚无之谈。而沙门释子亦相尚之。多宗虚无以谈佛义。各立为宗。如晋道恒。述无心论。东晋道林。作即色游玄论。晋竺法汰。作本无论。皆堕相言无。都堕断灭。公愍大道未明。故造此四论。以破邪执。斯立言之本意也。论者。谓假立宾主。征析论量。以显正理。摧破邪执。人法双影。故曰肇论。
  后秦长安释僧肇作
  苻坚有国。据关中。号为大秦。暨姚苌篡立。亦号为秦。故史以前后别之。苌崩。其子兴。嗣国。什师译经。当兴之时。故公称后秦。按公传略云。法师僧肇。京兆人。幼家贫。为人佣书。遂博观子史。志好虚玄。每以老庄为心要。既而叹曰。美则美矣。然其栖神冥累之方。犹未尽善。后见旧维摩经。欢喜顶受。乃曰始知所归矣。因此出家。年二十为沙门。名震三辅。什公在姑臧。肇走依之。什与语。惊曰法中龙象也。及归关中。详定经论。四方学者。辐辏而至。设难交攻。肇迎刃而解。皆出意表。着般若无知论。什览之曰。吾解不谢子。文当相揖耳。传其论至匡山。刘遗民以似远公。公拊髀叹曰未曾有也。复作物不迁等论。皆妙尽精微。秦主尤重其笔札。传布中外。年三十二而卒。当时惜其早世云。
  宗本义
  宗本者。示其立论所宗有本也。以四论非一时作。论既成。乃以宗本义统之。盖所宗本乎一心。以穷万法迷悟凡圣之源也。如起信以一心为宗。有法有义。故曰宗本义。
  本无。实相。法性。性空。缘会。一义耳。
  此标宗拣法。以为四论之本也。本无者。直指寂灭一心。了无一法。离一切相。逈绝圣凡。故曰本无。非推之使无也。以一切诸法。皆一心随缘之所变现。心本无生。但缘会而生。故曰缘会。以缘生诸法。本无实体。缘生故空。故曰性空。以全体真如所变。故曰法性。真如法性所成诸法。真如无相。故诸法本体寂灭。故曰实相。是以本无。为一心之体。缘会。为一心之用。实相。法性。性空。皆一心所成万法之义。故曰一义耳。依一心法。立此四论。不迁当俗。不真当真。二谛为所观之境。般若为能观之心。三论为因。涅盘为果。故首为宗体。
  何则。(此征起四论。各有所宗)一切诸法。缘会而生。
  此下标显不迁宗体也。寂灭一心本无诸法。本无今有。故曰缘会而生。
  缘会而生。则未生无有。缘离则灭。
  此显心本不生。但是缘生。非心生也。以生本无生。故灭亦缘灭。非心灭也。不生不灭一心之义。於是乎显矣。
  如其真有。有则无灭。
  此返显缘生诸法非实有也。真。实也。若诸法果是实有。则不应随缘散灭。今既随缘灭。则法非实有矣。
  以此而推。故知虽今现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谓之性空。
  以此缘生缘灭而观诸法。则知虽今现有而非实有。以体常自空。体常自空。故义说性空。
  性空故。故曰法性。
  诸法实性即是真如。真如性空。以真如性现成诸法。法法全真。良由真如性空。故诸法性空。称为法性。
  法性如是。故曰实相。
  诸法之性全体真如。真如之相本自无相。法性如如。寂灭离相。故曰实相。
  实相自无。非推之使无。故名本无。
  实相乃真如实体。今既随缘成一切法。则法法皆真。若观法法全真。则了无一法可当情者。斯则不待推测使无。则法本无也。万法本无。又何有一毫可转动哉。以此而观诸法。则不迁之旨。昭昭心目矣。上明不迁宗本。
  言不有不无者。(此标不真空宗本也)不如有见常见之有。邪见断见之无耳。
  此标立论所破之执也。不如。犹不比也。凡夫外道。定执诸法是实有。确执诸法为断灭之无。政在所破。但以不字破之。故曰不有不无。
  若以有为有。则以无为无。
  此出计也。若以诸法为实有。则堕常见。若以诸法为实无。则堕断见。
  夫不存无以观法者。可谓识法实相矣。
  此示正观也。存无下应添一有字。言不存有无二见以观法。可谓识法之实相矣。以有无二见。颠倒见也。
  虽观有而无所取相。然则法相为无相之相。圣人之心。为住无所住矣。
  此出观益也。谓离有无二见以观诸法。则法法寂然。故法虽有而不取相。不取法相。则当体如如。故相即为无相之相矣。诸相无相。寂灭性空。斯则所观之境空。境空则心自寂。故圣人之心。为无住之住。此心空也。心境俱空。於何不寂。
  三乘等观性空而得道也。性空者。谓诸法实相也。见法实相。故云正观。若其异者。便为邪观。设二乘不见此理。则颠倒也。
  此约法以显能观之人也。三乘之人。同观性空而得道果。然此诸法性空。即是实相。能见诸法实相。方为正观。设使二乘不见此理。则同凡夫颠倒矣。此单约诸法尽皆实相。二乘所见偏空。亦是实相性空。若不是实相性空。何以得证道果。意谓法一人异。故下难明。
  是以三乘观法无异。但心有大小为差耳。
  此明法一人异也。伏难。难曰。既三乘同见一法。何以证果有差。答曰。其实三乘观法无异。但为心有大小。故证果有差耳。足知法本是一。但人心大小有异。故所证果不同。以取不取相故耳。非法异也。正若三兽渡河。河本是一。但三兽大小不同。故所履浅深不一。斯乃兽三而河非三也。详夫立论之意。盖以不迁当俗。不真当真。二谛为所观之境。般若为能观之智。境智为因。涅盘为果。其三乘乃能修之人。故介宗本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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