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之混蛋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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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穿越时空之混蛋 作者:混帐神经病
在开始写这段文字之前,我很彷徨,甚至有一种畏缩的感觉,好象我欠了你几文钱一直没有还你。现在,我喝了二两酒,胆气比较壮,或者叫做脸皮陡然增厚――我不怕你看了这些文字以后大骂我神经病,而后颓然倒地吐血三升,因为这怨不得我,谁让你的好奇心比较重呢?别走啊看官,我这就开始YY啦。
~小引~
在开始写这段文字之前,我很彷徨,甚至有一种畏缩的感觉,好象我欠了你几文钱一直没有还你。现在,我喝了二两酒,胆气比较壮,或者叫做脸皮陡然增厚――我不怕你看了这些文字以后大骂我神经病,而后颓然倒地吐血三升,因为这怨不得我,谁让你的好奇心比较重呢?别走啊看官,我这就开始YY啦。
我叫西门庆,就是宋朝那个有名的风流才子西门庆,也就是那个因为勾引武大郎家娘子潘金莲,而被武大郎的兄弟武松杀了的那个西门大官人。因为先前我比较混帐,便惊动了一位高士,随即得到了这位高士的点化,让我得以横空出世。我曾经万分潇洒地穿梭于各个朝代,领略古今美女之风情,品尝中外珍馐之味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所到之处,霞光万丈,地动山摇,哈气成云,吐痰为雨,鲜花与美钞齐飞,口水共鸡屎一色,爽乎壮哉,浪漫也。
此刻,我正坐在自己开的豪华夜总会里。我的身边围绕着一群美女,她们像一只只被猫驯化了的老鼠,有的温顺地趴在我的脚下,有的规规矩矩跪在我的四周。有一位小姐特别可爱,我给她起了个艺名――潘金莲。此刻,她歪躺在我的腿边,翻着白眼,口流涎水,哼哼唧唧地撒娇,像是好几天没见到娘的孩子。我惬意地把双脚搭在她的肩膀上,手捏esplendido雪茄,眯眼回忆那些轻烟般的往事……咳咳,咱们正式开始YY。
~第一章 穿越时空的西门庆~
我记得,第一次跟前街开茶铺的王婆聊起炊饼武大家的娘子那时候,是在政和三年春上的一天。那时候我英俊啊,潇洒啊,也有钱啊。王婆还没等我说什么,就猜出来我中意武大家的。她说,大官人啊,此事就包在老身的身上了。我没含糊,拍了一锭大银在桌上,甩一下大褂便走了。咱派头拿得足啊,哪似我以后人不人鬼不鬼的,被人在街头呵斥,如同脚碾浓痰。
那天的日头很好,高高地在天中间亮着,不仔细看就像个酒盅似的,阳光照在身上暖阳阳的,让我不禁想起初见武大娘子时的那一幕。记得那天的日头也很好。在这样的日头下,我必须出门游荡一下。我喜欢在在这样的天气里,甩着袖子在街上东游西荡,因为县城里的女人们喜欢看到阳光下怡然自得,风度翩翩的我,以便回家训斥自家汉子。迈着方步踱到前街武氏炊饼铺楼下的时候,忽觉头顶有一片云彩往下掉落,我抬头看时,眼前蓦然一黑,两眼竟然看不见东西了,只是闻到一股香气直往鼻孔里面钻。我明白了,这是哪个妇人刚洗的裤衩套在了我的脑袋上。使劲抽了几下鼻子,我便有些发晕,不知为何,两腿一软,直接躺在了地上,尘土立刻将我包围。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罩住脑袋的东西拿了下来,上眼一看,果然是一条花花绿绿的女人裤衩,针脚密集,做工十分精细。
我从地上爬将起来,顾不得打扑尘土,把它拎在手里,四下吆喝:“谁家丢了衣裳?”
喊了几声,没人答应。我索性捏着它蹲在了当地。我想,这女子丢了自家不雅之物,肯定是不会直接承认的,那我就在这里等着她,兴许是个美貌娇娘,让我来调戏她一番也不错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将裤衩拿在手里揉了一揉,放到鼻子底下嗅了一嗅,感觉爽呆,陶然抬头往上看去。谁料这一看,立马晕倒了――楼上的一处窗户上,一位天仙在羞涩地冲我放电。老天,好美丽的一位娇娘哟!
我以为自己做梦了,这小小的阳谷县城竟然会有如此美貌的女子?
躺在地上抽过耳光之后,我登时明白了:这是真的,脸很疼。
我一时动弹不得,浑身筛糠般的颤抖,满脑子都是那娘子花朵一般的笑脸。
下来了,下来了,那小娘子下楼来了,我听见了她轻柔的脚步声。
那娘子荡过来,浅笑一声,从我手里接过裤衩,袅然而去,留下一缕桂花香经久不散。
我躺在那里,哼哧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回家就病倒了,这一卧床就是半个多月。
及待访听明白了这是前街武大郎家的娘子,我才放下心来,暗自庆幸,娘子,你是我的了。
我知道王干娘的把戏,她敢接了我的银子,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果然,我回家呆了不到两天,王干娘就托人捎信来了,让我赶紧去茶铺,她有话要对我说。
我让小厮帮我把头洗了,在上面插了一朵郁金香,换了一身排场衣裳,疾步往前街赶去。
路上,我的浑家吴氏撵上来,追着我直哼哼:“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当个里个当个当,路边的野花呀,你不要采!记住我的情,记住我的爱,记着有我天天在等待,我在等着你回来,千万不要让别人把你的箫吹坏……相公呀,奴家说的都是为你好――路边的野花呀,你不要采,不呀么不要采。”
我连头都没回,接口道:“不采白不采,白采谁不采,采了也白采,当个里个当个当。”
吴氏自然不会让我当街如此放肆,大嘴一咧,从裤裆里抽出搓衣板就跪了上去。她总是这样,受不得一点儿委屈,一感觉不得劲儿,便以此相逼。以至于都形成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搓衣板,以便随时发难。
这种时候,我当然不能上前哀求让她下来,旁边万一有潘金莲的街坊瞧见,将来会失身份啊。
我装做没有看见,疾步跳到路边,傲然将手伸到街心:“taxi!ta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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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声taxi!taxi!我喊得非常有派,因为一般人不管出租车叫taxi,这是我的专利。
我曾经梦游到当今这个年代,知道这样招呼出租车比较时髦。
我们宋朝的出租车跟现在的不一样,由官府统一安排的人充当司机,他们腰上一律栓着一把朝后的太师椅,脚下蹬一只木制滑轮。客人坐上去之后,自己动手将太师椅上的一个木制狗嘴巴卡住脖子,以免滑落下去。坐这种出租车也很有讲究,一般男人坐在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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