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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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
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
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
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
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做是个半智,或
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
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
玩的人。
唔,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
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
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
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
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
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
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
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
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
觉得自己真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
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
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
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
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
―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我同意,随便哪个白
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
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
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
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
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
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子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
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
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
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
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
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
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
“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
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
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
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
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
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
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
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
阴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
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
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
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
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
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
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妈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
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
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
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
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
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啕
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
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
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
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
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
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
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
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
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
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
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
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
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
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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