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志怪——魏晋人的幽明世界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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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搜神志怪
魏晋人的幽明世界
纪陶然 著
中华书局
目录
自序
辑一 人仙之恋
巫山神女
与神像艳遇
窥浴窃衣
董永遇仙
天仙配嬗变
田螺姑娘
入山遇仙
辑二 异度奇情
虹
梁祝前传:合茔
梁祝前传:化蝶
胡粉情缘
死而复生
倩女离魂
还魂
辑三 神话溯源
五色狗的后代
马皮蚕女
造神运动
怨女成神
好色的悟空
无它
屠龙者
辑四 鬼话连篇
路旁的茅舍
鬼谈玄 犬传书
鬼知音
良师鬼友
泰山府的后门
捉鬼法门
辑五 论怪谈玄
驸马的阴谋
是谁在敲打我窗
方相头
先知孔子
一醉千日
枕中浮生
水、女人、石头
辑六 妖魅传奇
照妖镜
狐狸精
千岁天狐
审妖
昆虫精灵
辑七 佛道斗法
地狱采访记
三世因果安世高
欲望鹅笼
罗刹、画皮、白骨精
跳壶先生
自序
魏晋以降,至隋唐一统,凡四百春秋,其间征战频仍、兴亡勃忽。人处其间,多有白云苍狗、逆旅过客之感怀。加之祖师西来、天师方兴,佛道际会,争奇斗艳,多加持鬼神之功,张皇灵异之事。人闻其说,多信奉皈依,于上层惟愿羽化登仙、永享极乐,于下层则望脱离苦海、希冀来生。
刘勰有“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于时序”之宏论。“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文学与时代紧密相联。故而时至魏晋,鬼神灵异,其事其说,街头闲论,巷尾流播,每每传人一口,增益情节,由一鳞半爪的丛残小语,渐为全须全尾的完构佳章。故志怪小说盛行当世,蔚为大观。流布于今者,或完璧,或残帙,尚有三十余种。这些作品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虽写作技巧并不成熟,却有那个时代特有的天真烂漫、简雅朴拙之美。
其中为要典者如曹丕(托名)《列异传》、张华《博物志》、王嘉《拾遗记》、荀氏《灵鬼志》、干宝《搜神记》、陶潜(托名)《搜神后记》、王琰《冥祥记》、刘义庆《幽明录》、吴均《续齐谐记》、任昉《述异记》、颜之推《冤魂志》等。尤以《搜神记》、《幽明录》为个中翘楚。至于其他体裁文学名篇,如《洛神赋》《桃花源记》,并非以志怪小说面貌出现,而情节完整,志怪色彩浓郁,皆可目为志怪小说以解读。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根系驳杂,枝叶繁茂,上继先秦、秦汉神话传说之余烈,下启唐宋传奇、明清神魔鬼怪小说之端绪,同时沾溉诗词、散文、戏曲等诸类文学体裁,为其提供母题、范式和表达方式,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先哲已有充栋之论,毋庸赘言。
而跳出文学史的考量,小说情节背后所匿的民族历史、民族性格、民族文化等“隐情”,更是令人废书沉吟,再三玩味。惜乎古今之阂,很多小说未能进入今日读者的阅读视野,即使名篇也只窥其大貌,难忖“隐情”。
本书是解读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通俗读物。笔者将志怪小说归类整理,串联解读,于叙述情节同时,揭示情节背后所蕴含的“隐情”。虽谓“通俗”,但笔者在目力所及内选取优秀版本,借鉴诸师贤学术成果,尽愚所能研读考证,力求使本书可读、易读、耐读。
2018年4月18日
辑一 人仙之恋
巫山神女
提起巫山神女,中国人都不会陌生。古往今来,从《山海经》到屈原的《九歌·山鬼》、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从李白、李商隐等人的诗歌再到明清小说、戏剧,不知有多少文献中记载了她的存在。至于民间传说,就更不胜枚举了。这样一个民族女神,我们自然不能说她陌生,但谁又敢说熟悉她呢?她就像文学家所描绘的那样,“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来去无踪,虚无缥缈,谁也没有福分多看她一眼。甚至连她是谁,直到今天也是争论不休。
有人说她是天帝的女儿;有人说她是尧帝的女儿瑶姬,没有出嫁就死去了,后来成了巫山之神;还有传说她是一个帮助大禹治水、造福生灵的女神,治水成功后,定居巫山,幻化成著名的巫山十二峰之一神女峰。不管神女是谁,她最著名的事迹还是宋玉在《高唐赋》《神女赋》中描写的她和楚王幽会的故事。神女究竟是怎么和楚王联系上的呢?透过光怪陆离的神话描写,我们可以从中窥探到原始宗教的秘密。
巫山神女居住在深藏于三峡之中的高唐。其由来可追溯至远古洪荒年代,是那时人类防御洪水的产物。在远古时,“唐”也就是“塘”,堤防、堤坝的意思,到了汉代以后两个字才分开使用。长江三峡中出现高唐、瞿唐这些地名,都与史前治理洪水有关。这恐怕就是传说巫山神女曾经帮助大禹治水故事的由来。到了图腾崇拜盛行的原始氏族社会时期,随着洪水的消失,高唐从避洪水之地演变成祭祀神灵的神坛,直到楚国时期,它的宗教意义一直存在,成为楚国高禖社祀的圣地。川东独特的气候条件使高唐终年云雾弥漫,神女说自己“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就与这里的自然地理环境有关。这样一个自古以来的圣地,再加上云雾缭绕的环境,民众对其自然充满了神秘感和敬畏感。
什么是“高禖社祀”呢?高禖,又称高媒、郊禖,就是古代的媒神,掌管着人间恋爱婚姻与男女生育,和“性”、“爱”关系密切。在上古时的民间,社祭之地通常也是男女幽会与交合的场所。《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奔”就是野合的意思。也就是在社祭之日男女群聚,可以肆无忌惮地幽会和交合,政府并不禁止。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男女公开群交的行为和纵欲没有关系,它是一种古老的宗教仪式,为的是祈求庄稼的丰产和人口的增长。这种仪式在先秦时期十分普遍,几乎每个诸侯国都有。如燕国祭社时举着象征生殖器的模型游行;齐国祭社时有“尸女”一项,也是允许男女在公开场合交媾;宋国有桑林祭社,也是男女戏谑,行夫妇之事。老夫子的身世在当时不必避讳,因为这是符合《礼记》的,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就是到了明清以后,这一传统在不少少数民族地区仍有遗存。雍正《续台湾府志》卷十四记载,高山族“男女于山间弹琴,歌唱相和,意投则野合”,就是如此。
春秋战国时期作为以“信巫鬼,重淫祀”而闻名的楚国,当然也有类似的祭祀仪式。由于路途遥远,国人不可能挤到一个神庙祭坛来祭祀交媾,各地有各地的分神庙、分祭坛,而高唐作为楚国国家级的神庙,自然是供帝王使用的。巫山神女作为楚国国家级的高媒神和社神,自然也只有帝王才能配得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楚王才有资格和巫山神女幽会。当然,和楚王幽会的“神女”不可能是上古的瑶姬,他们相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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