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纪事本末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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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元史纪事本末
明·陈邦瞻
目 录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附录 元史纪事本末叙
附录二 元史纪事本末序
附录三 元史纪事本末凡例
卷一
楛留
世祖至元十七年十二月,漳州民陈桂龙兵起,福建都元帅完者都等击走之。桂龙及其兄子陈吊眼有众数万,屯高安砦据之,朝廷命完者都及副帅高兴讨之。时建宁贼黄华,势尤倡獗,完者都先引兵压其境,华惊惧乞降,完者都奏以华为副元帅,凡军行悉以咨之。桂龙等乘高为险,人莫敢进,兴命人挟束薪,进至半山,弃薪走。如是六日,诱其矢石皆尽,乃爇薪焚栅,斩首二万级,桂龙遁走入畬洞。
十九年夏四月,陈桂龙降。初,桂龙既遁,陈吊眼犹拥众连五十余砦未下,高兴等击斩之,桂龙等遂帅其党来降。诏流桂龙于边地。
十二月,获福州叛贼林天成,戮于市。
二十年三月,广州新会林桂方、赵良钤等拥众万余,号罗平国,称延康年号。擒之。
九月,象山县海贼尤宗祖等聚众剽掠海上,合刺带等招降之,凡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以宁。
冬十月,建宁路总管黄华复反,聚众十万,号头陀军,称宋祥兴年号,破崇安、浦城诸县,复攻建宁。诏史弼等引兵急击之。华败走自焚,余党悉溃。
二十一年二月,漳州盗起,邕州、宾州、梧州、韶州、衡州民黄大成等相延为乱。命湖南宣慰使撒里蛮将兵讨之。
诏迁宋宗室及大臣之仕者于内地。时荆湖、闽、广之间,兵兴无宁岁,有言宋宗室居江南欲反者,遣使捕之。宿卫士阿鲁浑萨里曰:“江南初下,民疑未附。宋宗室反,不闻郡县言,而信一人浮言捕击之,恐人人自危矣!”帝悟,召使者还,故有是诏。
十一月,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月的迷失擒获海盗黎德,及招降余党百三十三人。即其地诛黎德,弟黎浩及伪招讨吴兴等槛送京师。
二十二年二月广东宣慰使月的迷失讨潮、惠二州盗郭逢贵等四十五寨,降民万余户,军三千六百一十人。请将所获逢贵等入觐,面陈事宜,诏许之。秋七月,至京师,言山寨降者百五十余所。帝问:“战而后降耶?招之即降耶?”对曰:“其首拒敌者,臣已磔之矣,是皆招降者也。”因言:“前大兵后,未尝抚治其民,州县官复无至者,故盗贼各据土地,互相攻杀,人民渐耗。今宜择良吏往治。”从之。
二十三年春正月,西州赵和尚自称宋福王子广王以诳民,谋作乱,伏诛。
八月,婺州永康县民陈巽四等谋反,伏诛。
二十四年十一月,诏议弭盗。桑哥、玉速帖木儿言:“江南归附十年,盗贼迄今未清。宜降旨立限招捕,而以安集责州县之吏,其不能者黜之。”叶李言:“臣在漳州十年,详知其事。大抵军官嗜利与贼通者,尤难弭息。宜令各处镇守军官,例以三年转徙,庶革斯弊。”帝皆从之。诏江西行省平章忽都铁木儿督捕广东等处盗贼。
二十五年夏四月,广东民董贤举,浙江民杨镇龙、柳世英,循州民锺明亮,各拥众万余,相继起兵,皆称大老,明亮势尤猖蹶。诏遣江西行省丞相忙兀带、行枢密院副使月的迷失发四省兵讨之。明亮屡降复叛。既而福建按察使王恽上疏言:“福建郡县五十余处,连山距海,实边徼要区。由平宋以来,官吏残虐,故愚民往往啸聚,朝廷遣兵讨之,复致蹂践,甚非一视同仁之意。况福建归附之民户几百万,黄华之变,十去四五,今明亮之势又烈于华,其可以寻常草窃视之乎?宜选精兵,明号令,以计取之。不然,祸未已也。”御史大夫月吕鲁亦言:“江南盗起凡四百余处,宜选将讨之。”帝曰:“月的迷失屡以捷闻,忙兀带已往,卿毋以为虑。”
二十六年夏四月,禁江南民挟弓矢,犯者籍以为兵。
五月,明亮率众万八千五百七十三人来降。
六月,月的迷失请以降贼明亮为循州知州,宋士贤为梅州判官,丘应祥等十八人为县尹、巡尉。帝不允,令明亮、应祥并赴都。
冬闰十月,月的迷失以丘应祥、董贤举归于京师。丙戌,明亮复反,以众万人寇梅州,江罗等以八千人寇漳州,又韶、雄诸贼二十余处,皆举兵应之,声势张甚。诏月的迷失复与福建、江西省合兵讨之,且谕旨月的迷失:“锺明亮既降,朕令汝遣赴阙,而汝玩常不发,致有是变。自今降贼,其即遣之。”
是月,婺州贼叶万五以众万人寇武义县,杀千户一人,江淮省平章不怜吉带将兵讨之。
十一月,漳州贼陈机察等八千人寇龙岩,执千户张武义,与枫林贼合。福建行省兵大破之,陈机察、邱大老、张顺等以其党降。行省请斩之以警众,事下枢密院议,范文虎曰:“贼固当斩,然既降乃杀之,何以示信?宜并遣赴阙。”从之。
二十七年春正月,江西贼华大老、黄大老等掠乐昌诸县,行枢密院讨平之。
三月,建昌贼邱元等称大老,集众千余人掠南丰诸郡;太平县贼叶大五,集众百余人寇宁国,皆擒斩之。
五月,月的迷失与江西行省管如德合兵讨明亮,降。诏缚至阙下,如德留明亮等不遣,明亮复率众寇赣州。
六月,徽州绩溪贼胡发、饶必成,杭州贼唐珍,建平贼王静照,芜湖贼徐汝安、孙惟俊等,皆伏诛。
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怜吉带言:“福建盗贼已平,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贼所巢穴。初,伯颜等于各路置军镇戍,盖视地之轻重而为多寡,后为忙古
更易其法,今宜复还三万户分戍之。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人民繁会,宜置万户府七。杭州,行省诸司府库所在,宜置万户府四。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宜增置战舰,分兵阅习水战之法。”从之。
是月,兴化路仙游贼朱三十五寇青山。处州青田贼刘甲、乙等集众万余人,寇温州平阳。
二十八年秋七月,遣憨散总兵讨平江南盗贼。
二十九年春正月,诏江南避乱者令复业。
九月,治书侍御史裴居安言:“月的迷失遇盗起不即加兵,盗去乃延诛平民。”诏台院遣官杂问之。
三十年二,月江西行院月的迷失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宜诛为首者,余徙内县。”从之。
成宗元贞二年冬十月,赣州民刘六十聚众至万余,建立名号,朝廷遣将讨之,多观望不进,贼势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选请自往,进至兴国,距其营不百里,命将校分兵守地,悉置激乱之人于法,复诛奸民之为囊橐者。于是民争出自效,不数日,六十就擒,余党悉散。事平,士选遣使奏闻,但请黜赃吏数人而已,略不及破贼事,时称其不伐。
卷二
世祖至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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