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师余秋雨》 - (TXT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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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女弟子著书为师辩护:《吾师余秋雨》 作者:哈马忻都
十几年来,亦师亦友的关系让马小娟比一般的读者离余秋雨更近,期间关于余的热点也从未停歇,出于一种对老师的理解,也是对读者知情权的尊重,使她有了写作的冲动。“我觉得很多关于余秋雨的文字,无论维护还是诋毁,都没说到点上,而且其中还夹着男人间的勾心斗角。余先生说过,针对自己的激烈言论其实也是对突破原有格局的‘新兴文化生态’的反弹,这种文化生态,在他担任上戏院长时就已经酝酿建立,作为学生,这本书完全都是我多年来对余先生自然的认识和感悟。”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
刚刚分手告别完,一起出电梯的男人马上凑过来,问:刚才那位先生是不是姓余?
我说是。
余秋雨?
是。
他现出一脸的表情,重新往早已关闭的电梯那儿看。我偷笑。我想这会成为他今天的一件大事,他会对周围的人说,他今天看见了余秋雨。
许多人通过文字认识余秋雨,也有人通过电视、报纸这样的媒体记住余秋雨的相貌。还是距离,让他们对日常的余秋雨怀有各种各样的想象、猜测。
我的表弟问我:余秋雨是你导师?人家可是文化大家!――言下之意,你是谁?
中学时代就疯读余秋雨散文的小齐,几次回避和我一道去见余秋雨,他说你的导师名气太大,我更喜欢和他在文字中交流。
单位的同事笑我:看看你老师什么样儿?你什么样儿?人家早把你这个学生的名字都忘了吧?
朋友的女儿,脆生生的小中学生,挤在排队等候签名的人堆里,大喊:余先生,您认识马小娟吗?余老师说:认识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那女儿就足足地幸福和自豪了许多天。
有人想不通,说你怎么就撞上余秋雨做你导师?你运气够好的。
这种时候,我只笑笑。多数时候我喜欢别人以为我狗屁。没有关系的。
一个是如雷贯耳的文化名人,一个是风一样飘过成不了型儿的游逛女,所谓名师出高徒,在我这儿没有应验。
许多自信,却恰好来自余秋雨老师。我一直喜欢听他夸我的那些话。
我的朋友少之又少,读他书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在心里,我是学生,他是老师,我们又是很好的朋友,互相关注,私下也互相吹捧,谈不上学术体系上的所谓师徒传承,只是气场相投,总有话题可聊。在离开上海戏剧学院的的十几年里,我们通信,通电话。我们见面,喝酒,饮茶,聊天。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活跃于不一样的领域,我们总能兴致勃勃,谈论一切好玩的事情,好玩的人。
他总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说法,就像他总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行动。我受到他的影响。我从他那里学到主要的。
我喜欢对他说:“我们是一伙的。”
十几年里,我们一边成为互为欣赏的朋友,一边成为世俗眼里毫不相干的两类人。他以他的思索和才华,感觉与写作,越来越被无数的人记住和接纳,他成为无数人眼里的大家。
他的名气大得令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
有一天我读米歇尔・芒索的《闺中女友》,她数叨她与杜拉斯之间的友情:
“这种奇怪的地形绝妙地象征着我们在这友谊中的地位。她无疑高高在上,我在下。但我喜欢仰视她,她也喜欢我仰视她。我并不感到屈辱,也未受到伤害。”
“在大约三十多年里,玛格丽特不断使我眼花缭乱。”
“她教我主要的东西,她只教我观察。”
“在鼓足勇气叙述这个故事之前,我好像数数有多少暗礁似的,重读了她所有的书。接着,我估量了一下自己真诚的力量。”
我就想,这是一种彻底和真诚的认同了,芒索定是从她们的友谊中获得过太多,太满,她也定是从杜拉斯那里学到了许多许多,所以才从不躲闪她与杜拉斯曾有过的深厚友谊,更不在乎别人是否以为她是靠了杜拉斯才成为作家的。
有时我会问自己,为什么我通常选择回避自己与余老师的师生关系?因为他名气太大,而我微不足道?因为我不喜欢别人否定我一直以来存在的状态与生活的方式?可是难道我真这么在乎外人的评判吗?
通常我的内心是骄傲的,从不需要社会的认同与许可。不反社会,却坚持远离;习惯独来独往,总是自由的。
但是一个靠写字行文为生的人,不是要靠作品来证明自己吗?
很早的时候余秋雨就对我们几个研究生说:你们已经研究生二年级,要写文章,要有创造意识,要把自己的信息量发射出去,要让人看得见你!
但是我们懒得很,我们全都淹没在他的身后。
那时的上海,是这样一座城市,总是从从容容、不事张扬,从来不刻意提倡什么,也不会有石破天惊的口号当街喧哗。一切旧有的、新来的,仿佛都是天经地义、生来就有,不必大惊小怪,也勿需任何诠释和过渡,自自然然地,就成为城市生活的本来。
一场高水准的欧洲乐团的交响乐演出,无声无息地,就会招来剧场外众多等票的市民。一次难得的芭蕾舞演出,无需任何宣传与炒作,不知从哪里就冒出来满满当当的观众。他们平平静静地来了,又平平静静地走了,仿佛这本来就该是属于他们的传统生活,或者生活习惯。印象中上海就是这样一座不会惊慌的城市,除了崇洋,中国任何其它地方其他人都惊扰不到她。她像一位见多了男人的大美人儿,冷傲、淡漠得不动声色,以至看不到激情、欲望,惟有安之若素的泰然,和“本来如此”的平静。她的由来已久的城市生活传统,普通市民所掌握的最基本的现代公共生活的细节与要领,让这个国家任何其它地区的富裕或是喧嚣都显出一股暴发或无知的浮躁。上海的大气氛是迷人的,极度生活化,每一个最初进入她的青年人,总是无端地就把自己放低,不知不觉屈服于她的国际化准则之下,心甘情愿接受她的熏染,迎合她的标准,慢慢地整个人就发生了改变。所谓润物细无声。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2)
就像一扇转动的玻璃门,进去时你还是个傻里傻气、“乡气(相对于‘洋气’,上海人用得同样多的另一个词)十足”的“外地人”,出来时,你好似换了个人,完全像那位《霓虹灯下的哨兵》里的黑大兵,无论如何都不肯再穿脚上的那双补丁袜子。倒不是什么忘本变修,而是终于搞明白穿黑皮鞋是不可以配白袜子的。就像喝咖啡不能搅动那把小勺儿,脖子上挂了金链子就不必再添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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