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指导全书 - (EPUB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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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目录
绪章 公文是指导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文书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含义与特点
二、公文在党政机关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及其要求
四、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
上篇 公文写作
第一章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公文思想内容方面的要求
二、公文结构布局与语言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 决议、决定、命令(令)、意见的撰写
一、决议
二、决定
三、命令(令)
四、意见
第三章 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的撰写
一、公报
二、公告
三、通告
四、通知
五、通报
第四章 报告、请示、批复的撰写
一、报告
二、请示
三、批复
第五章 议案、函、纪要的撰写
一、议案
二、函
三、纪要
第六章 其他常用党务公文的撰写
一、章程
二、制度
三、条例
四、公约
五、守则
六、规定
七、细则
八、倡议书
九、建议书
十、工作计划
十一、工作总结
十二、述职报告
十三、先进事迹材料
十四、典型经验材料
十五、欢迎词
十六、欢送词
十七、主持词
十八、开幕词
十九、闭幕词
下篇 公 文 处 理
第一章 党政机关公文的拟制
一、公文的起草
二、公文的审核
三、公文的签发
第二章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一、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四、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五、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六、印制装订要求
七、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八、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九、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十、公文的特定格式
第三章 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一、行文规则概述
二、向上行文规则
三、向下行文规则
四、同级行文规则
第四章 党政机关公文的办理
一、收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第五章 党政机关公文的管理
一、组织管理
二、制度管理
附录1 常见问题解疑释惑
附录2 相关条例及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点符号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绪章 公文是指导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文书
公文是党政机关实现职能、履行职责、实施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党政机关为满足记事表意、交流信息、处理公务、实施领导的需要,每天都会拟制、转发、批复各种公文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好公文,是对党政机关规范化办公的一项要求,也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含义与特点
公文的基本功能就是有效、及时地传递信息。党政机关的公文,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与一般公文相比较具有独特的内涵、特点和功能。了解这些特点,是党政机关按规定要求拟制、处理好公文的重要前提。
1.什么是党政机关公文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件,是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含义:公文是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的形成者是各类社会组织;公文以文字为信息表达方式;公文是进行各项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通用公文是通行于各类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和相互之间的公文。专用公文是指在某一领域,由专门机关形成并使用的公文(如外交、司法、科技、文教等部门使用的公文)。此外,一些在特定专业领域形成或使用的公文(如会计文件),也属于专用公文。本书所论述的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是指通用公文。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三条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这是对党政机关公文的含义最权威的、统一的解释。
党政机关公文的形成和使用是为了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记载事物、表达意志、交流信息、联系工作和处理各种事务等活动的需要,是党政机关实现职能、履行职责、实施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2.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
公文是一种记载公务活动的信息记录,能够有效地穿越时空,记录、传递和处理各种公务活动中所需要的权威性、凭证性信息。这种及时、有效地传递权威性、凭证性信息的独特功能,是由公文形成、使用与处理的独有特点所决定的。
(1)直接的应用性
公文是为满足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直接处理各种管理事务的需要而形成的,是为了解决在各项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它是管理和处理各种事务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这就决定了公文的内容与形式自始至终都必须服务于社会组织的各项管理需要。例如:为了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工作,需要制发“报告”“请示”文种;为了向下级机关下达指令、安排重大行动、发布规范性文件等,则可以选择“命令”“决定”“通知”等文种。由此可见,公文直接表达了本组织的管理意图,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组织管理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它是组织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流的重要手段。
(2)原始的记录性
公文是为处理各种社会事务而形成、使用的,各种实践活动中信息传递与交流的需求是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同时,任何组织在传达意图、沟通交流信息、处理解决问题的管理过程中都在同时形成、使用、处理公文。因此,公文始终伴随着各项管理活动,公文的形成使用与管理活动过程是“同步”的,它是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办文”与“办事”总是密不可分,从而使公文自然而然地承载了当时、当事的原始信息,真实地记载了整个活动的全过程,成为反映某项活动发生、发展历程的初始信息。因此,公文反映特定社会问题或管理活动的可靠性更高。这也是公文可以转变为值得信赖的历史档案,或者成为可资采信的法律证据的重要原因之一。
(3)明确的法定作者
公文由法定作者制成和发布。法定作者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义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及其法定代表人。
为证实公文作者的法定地位与身份,并表明公文的法定效用,各机关在制发公文时必须标明发文机关署名,加盖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领导人职务、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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